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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 好老师(1 / 1)

斯文-纳特这个名字,李良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这个系统就是经常会弄出一些历史上不知名,但同时又颇具实力的一些球员来给李良做任务。  NBA六十多年的历史,上千上万名优秀的球员曾经在这里联盟效力。  他们本来就是世界上最有天赋的球员,在他们的出生地,在他们上学的地方,都是普通人眼里天才中的天才。  只是一群天才聚集到一起,总是要一较高下,只有少数人才能站在顶端供球迷和后来者瞻仰,大部分会隐没在厚厚的历史书、纪录片和少部分球迷的记忆里。  斯文-纳特就是隐没其中的一位,他比很多只留下名字和几条数据的球员还是要强很多的,他曾经两次入选ABA的全明星,并在1980年拿下了NBA的篮板王。  某个赛季某项数据的第一名,应该说是相当了不起的成就,足以说明纳特在篮球板上很有实力。  李良穿着纳特的球衣出现在圣迭戈快船队的主场,圣迭戈体育中心,作为球队的首发中锋出场。  这个赛季,圣迭戈快船队引进了出生于本地的超级巨星,中锋比尔-沃顿。  可惜沃顿这个玻璃人打了十几场就重伤报销了,原本作为沃顿备胎的斯文-纳特就顶替了沃顿,来到快船的中锋位置,拿下了本赛季的篮板王。  如果单看阵容的话,这一年快船球员的实力不算特别差。  中锋位置有篮板王纳特,后卫线上有场均30分的全明星球员沃顿-B-福瑞,锋线上有科比的老爹,乔-布莱恩特……  乔-布莱恩特?李良认出了科比的老爹,两人曾在洛杉矶见过面,不过没有过多的交流。  科比长得像母亲多过自己的父亲,而且科比比自己的父亲要矮。  乔-布莱恩特身高6尺9,在NBA打了8个赛季后去了意大利。  这一年科比刚出生一年多,和篮球差不多大。  比赛开始前,李良跑去和乔-布莱恩特寒暄了几句,聊了聊他的儿子。  “嘿,你儿子一岁了吧?以后该让他打篮球。”

李良道。  “哦,看吧,篮球需要天赋的。”

乔-布莱恩特道。  ”我打赌他有天赋,而且很不错,但你应该多教他传球,篮球的理念应该在孩提时就培养起来。“李良道。  乔摊了摊手,“以后的事谁知道呢,他还小,想的太远了,比赛吧。”

乔拍了拍李良的肩膀,示意他去中圈跳球了。  李良心想,这要是一个平行时空的话,自己这番话会不会改变科比的命运呢?  无从知晓,李良感觉应该不管用吧,管用他早就改变了。  李良走到中圈,准备跳球,和他跳球的是雄鹿的中锋哈维-卡金斯,身高6尺9寸。  李良扫了一眼雄鹿的阵容,发现6尺9就是场上最高了。  这样看,这场比赛拿下8个前场篮板,不会特别的难吧?  ……  一个半小时以后,李良从任务里出来,睁开眼睛,眼睛里有一丝丝的绝望。  “妈的,这个任务有点难的啊!”

李良从床上起来,盘腿坐下,认真思考这场比赛的得失。  首先,他的任务没有完成,8个前场篮板,他只抢到了4个。  其次,这场比赛快船队获得了大胜,因为李良三分扔的很开心,把雄鹿给扔懵逼了。  但这并没有什么卵用,任务的要求是抢前场篮板,不是赢下比赛。  也就是说,就算输球,只要抢到八个前场篮板,任务一样算是完成的。  李良叹了口气,之前打80年有三分线的任务,他都觉得很轻松,因为三分球总能弄对手一个措手不及。  这回算碰钉子了,三分根本没有用,相反自己三分投开了,拉开了比分,队友越打越顺,命中率越来越高,反而没有篮板可以抢了?  这叫什么事儿啊。  还有,1980年代,各支球队的打法都是偏向内线,所以三秒区里总是挤了很多人。  而现在的比赛,因为三分球盛行的缘故,内线没有那么拥挤,所以李良经常会偷鸡。  溜到底线,偷偷摸摸钻到篮下捡一个篮板。  或者三分球投的多,不进的球会崩老远,有时候站在外围就能捡篮板。  这些偷鸡的技巧,在这场比赛中完全不管用。  防守方还没有防守三秒,篮下随时站着一堆人,你从底线溜过去想偷摸挤进内线?门儿都没有啊。  雄鹿队虽然球员身高不高,但他们是全民抢后场篮板。  首当其冲的就是他们的小前锋马奎斯-约翰逊,这家伙又能进攻又能抓篮板,还能组织进攻。  他和超音速的约翰-约翰逊一样,是当时NBA有名的“组织前锋”,反正80年代初期几个约翰逊都非常全能。  这一场,马奎斯-约翰逊抢到了10个后场篮板,好几个都是从李良手里抢下来的。  前场篮板这种东西,本来就有比较大的运气成分,或者干脆身体硬件特别好,往篮下一戳,靠着身高臂展硬抢。  如果一场要想抢到8个前场板,除了运气和硬件,就需要很好的技术和经验意识了。  李良常规赛也不过靠偷鸡,每场投个两三个,这八个……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自信,觉得可以轻松完成这个任务。  想到这里,李良辗转反侧,心说该怎么办呢?  应该找个人出来教教自己吧?霍华德?  不行,霍华德抢前场篮板靠的更多是身体硬件,他那个粗胳膊,篮下像个螃蟹一样横着走,自己没有这个本事。  加索尔也不行,人靠的是身高和臂展,不用跳,球有时候自己掉手里。  想了一会儿,李良想到了【个人训练中心】,挑个人出来教自己抢前场篮板呗。  李良打开电脑,想查一查,在NBA历史上谁的前场篮板能力最强。  “要是魏大至在就好了,直接问他,他肯定知道的清清楚楚。”

李良这种时候就会有点想念魏大至,此时魏大至被EJ-约翰逊叫去参加派对了,不知道晚上还回不回来。  李良在数据网上一查,很快就找到了NBA前场篮板的王者——摩西-马龙。  前场篮板总数6731个,超过第二名2000个。  职业生涯场均前场篮板5.06个,单赛季最高前场篮板数7.2个。  李良的任务是一场比赛抢8个前场篮板,而摩西-马龙几乎每场都能抢到这个数字。  “卧槽,这篮板球,光抢前场篮板,比波什一场抢的总篮板都要多啊。”

李良对摩西-马龙的印象就是Fo、Fo、Fo,但他打球怎么样,不是特别清楚。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虽说这个数据统计把拉塞尔、张伯伦等单场三四十个篮板球的大神排除在外了。  不过按照单场篮板总数的比率去计算,还有部分全场录像去分析,摩西-马龙在前场篮板的效率上,依旧是历史级的,不差于那两个篮板怪兽。  确定了人选,李良再度进入系统,进入了【个人训练中心】,花了2200点,把1979年的摩西-马龙给召唤了出来。  1979年的马龙,不是人们熟悉的那个“佛佛佛”的1983强壮版马龙。  彼时的他才23岁,身形不算高大,有些瘦,臂展普通有些短,手掌也不大。  站在李良面前,李良觉得自己和他身材差不太多,甚至胳膊还长一点。  马龙直愣愣的看着李良,用他特有的弗吉尼亚含混不清的口音问道:“想学什么?”

李良思考了一会儿才听懂,道:“呃,抓前场篮板。”

马龙摇摇头,道:“学不了,看天赋。”

什么?老子花2200点让你出来,你告诉我说学不了?  “难道没有什么特殊的技巧吗?可以通过训练得到?”

李良不信,既然有这个能力值,那说明肯定是有技巧的。  马龙道:“长时间的积累。”

李良道:“点拨一下,点拨一下就行了。”

李良还是很聪明的,很多技巧稍微点拨训练一下,再加上一点小聪明,就能帮助完成任务。  马龙抬起眼皮看了看李良,道:“是要完成任务,刷前场篮板?”

李良连连点头,心说系统NPC还是很智能的嘛。  马龙道:“好,这个简单,我来教你,一学就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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