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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范奴(1 / 1)

天芒帝国第一大狂剑士组织和第一大匪帮的联姻,注定要在燕玺城引起轰动,并传扬多时。骑着马,行走在送亲的队伍中,黎升大概是唯一对婚礼本身不感兴趣的人,他曾经来过一次燕玺城,这回算是故地重游,只是心情却已大不相同。还是两年前,在沙漠中辛苦行进了近一个月,黎家人见到的第一处人烟密集之地就是燕玺城,久渴之人喝的第一口水自然如同琼浆玉液,在旅人们眼中,这里无异于人间天堂。从城外开始就遍布店铺酒坊,街道上行走着天南地北各色人等,第一次见到如此多的异域人,大家的眼睛几乎都不够用了,放肆地挨个盯瞧。老爷黎振却不喜欢这个地方,稍做停留,去衙门换过关文,次日一早就起程继续西行,前往数百里外早已托人买妥的绿洲庄子。黎升和两个哥哥对此都感到很遗憾,二哥嘀咕着想要买一名姬妾,被大哥教训了一顿,不过他自己也目不转睛地盯着街上的美妇,险些从坐骑上坠下来。二哥攒了不少私房钱,偷偷藏在床下,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再来燕玺城买一名白肤大眼的美姬。送亲的队伍从西门进城,大张旗鼓地在街道上行进,街边挤满了围观的百姓,全都躬身致意,许多人还往地上撒落香花,这桩狂剑士与强盗的联姻,得到了皇族般的礼遇。在燕玺城,刀剑就是帝冠。金钟城位于燕玺城外的高山绝巅之上,唯一的通道是一条蜿蜒曲折的山路,山下的就是燕玺城的北门,远远望去,山上的城宛如帝王的宫苑,山下的城市则是它的门户与第一道防线。山路两边也有房屋,虽然不如城内密集,但也绝不显荒凉,而且家家户户的门墙都进行了装饰,特意为金钟城的婚事增添喜庆,事实上,这些人家绝大部分都与金钟城有各种各样的关联,他们都要仰仗着武帝安家立业。随着山势增高,气温逐渐降低,虽是盛夏之时竟也有丝丝凉意。第一次接近金钟城的人,都会大吃一惊,在山下看不到托着城的是一座卓然孤立的绝峰,四面皆是万丈深渊,只有一条丈余宽的石梁与山路相连。石梁两边没有任何防护,走在上面向下望去,只见云雾缭绕,不闻一声一响,令人摇摇欲坠,不敢久视。经过石梁时,所有人都下马步行,谁也不敢冒险,万一坐下的牲口受到惊吓,就要落个粉身碎骨的下场。任谁提心吊胆地走过这条长达数十步的狭窄石梁,都很难不对眼前的城城生出敬畏之心。金钟城大门前是一块广阔的空地,全以青石铺成,有些已经损毁,显出城城的久远年岁。墙壁同样以巨石垒成,高低不等,错落有致,但是最低的也有三四丈,顶端遍布箭垛与谯楼,无数面旗帜直入云层。这样一座保垒,当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只要里面粮草充分,谁也没办法从外面攻破。黎升越发相信神的旨意的存在,唯因此,他才能阴差阳错地进入金钟城内部。大门畅开,迎接新娘子的人群就站在门口。黎升还以为能见着传说中的武帝南宫烈,结果却失望了,除了南宫晴,他没再见着其他南宫家的人,甚至没能亲眼目睹夫妻拜堂的场面。十对童男童女和那数不清的嫁妆一样,现在成了南宫家的财产,甫一进入金钟城,就有人接管分派。童女是新奶奶的贴身仆人,被送往南宫晴的院邸,十名童男却被送至一处小院落里,院门的门楣上刻着“生香园”三个字,黎升由此猜测,他们今后的主要工作大概就是劈柴烧火。至此,婚宴对这些初来乍到的少年来说,只剩下飘缈的音乐与隐约的欢笑声。在金钟城的第一个夜晚,平静而漫长,除了有人送来些晚饭,再没人过问这批新财产,十名少年都睡在一间屋子里,一铺大炕,勉强能挤下所有人。尖脸少年木常翼最早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他脸上的指印已经消除,信心基本恢复,是他想到结拜的主意,所以,他自封为“大哥”。“金钟城,知道吗,这里是金钟城,就是天芒帝国各大帝族也要卖南宫家的面子,咱们是走运了,不,是我走运了,我肯定能飞黄腾达,没准还能得到武帝的欢心。在金钟城得宠,就是在整个燕玺城得宠。至于你们,老老实实跟着我,学点为人处事的诀窍,没准也能混出个模样。还有,别怪我没告诉你们,金钟城每天都杀人,最少一个,你们都要小心些。”

木常翼喜欢吓唬人,更喜欢被人吹捧,几名少年投其所好,脸色发白地求他照应。木常翼聒噪了近一个时辰,才满足地安静睡去,接着,其他少年也一个接一个进入梦乡,黎升闭上双眼,又睁开,还是睡不着,他不记得自己上一次睡个好觉是什么时候了。他已经进入金钟城,姐姐或许就关在这里的某个地方,他甚至能感觉到她的呼唤,虽然太过冒险,但是不去探查一番实在令人难以忍受。木常翼可能还会跳起来叫喊,外面可能遍布陷阱,黎升却管不了这些,悄悄爬起来,光着脚,偷偷溜出房间。院子很小,东西两边各有一道门,东门外是一条小巷,黎升等人就是从这条路进院的,巷子深长,白天时有卫兵把守,他寻思了一下,决定走西门,看看外面的情况。门户虚掩,这是一个好兆头,可是外面一团漆黑,黎升适应了好一会,才能勉强分辨周围的情况,地面是平整的泥土,散落着许多碎石,不远处影影绰绰地立着高大的树木。这里不像是金钟城的一部分,倒像是已经出到了城外。离开金钟城如此容易,黎升大感意外,小心翼翼地摸索着前行,大概走了三四十步,觉得脚下一块石头滑落,接着听到一声奇怪的音响,于是停住脚步,低头看时,吓了一跳!他已经走到悬崖边上,只需再迈一步,就会掉入深渊,怪不得这里无人把守,其实是无需把守。那声奇怪的音响是从下面传来的,遥远而微弱,像是石子碰撞崖壁的声音,又像是某种尖锐的哨声,在这郁滞的黑夜中,仿佛是来自地狱的回响。黎升汗毛直竖,慢慢地后退两步,转身向小院跑去。回到院子里,黎升心事稍定,又轻手轻脚地走到东门,推了一下,才发现门锁住了,他后退几步,观察哪里能跳出去,却撞在了什么东西身上,转身抬头,只见一个人正低头看着他。那人全身黑衣,蒙面,几乎与黑夜融为一体,右手放在左腰附近,仔细看时,能够认出他手中握着刀柄,像鬼魂一样无声无息。还有人和自己一样,也来夜探金钟城?黎升先是又惊又喜,但是悬崖边上的经历让他的头脑比平时更警醒,所以一动不动,也不开口。两个人就这么互相盯了好一会,黑衣人终于先开口。“你违反宵禁令。”

黎升心中一凉,黑衣人不是帮手,而是金钟城的守夜人,金钟城外面固若金汤,里面同样守卫森严。“我不知道,我刚来,我、我想小便。”

“八少奶奶的人?”

黎升拼命点头。黑衣人在犹豫,握刀的手紧了又松。“屋子里有夜壶。”

黎升明白自己刚刚死里逃生,急忙点点头,一路跑回卧房,找着夜壶,但是他太紧张了,憋了好半天才挤出一点来,他总觉得那个守夜人还在外面倾听。摸上土炕,心还在怦怦直跳。“不能再冒险。”

他暗暗提醒自己。鼾声此起彼伏,其他少年睡得正香。黎升还没想到报仇的方法,进入金钟城的第二天,他发现自己连再见南宫晴一面都是难上加难。生香园跟烧火做饭没有关系,这里是送死人的地方。凡在城内受伤、生病,地位不高,又不值得一治的人,都会送到这座小院里等死,在金钟城,这种人可不少,真的就像木常翼所说,“每天都有死人”。巨首妖的女儿正在享受蜜月,她带来的十名少年一觉醒来,却一块掉入深渊,他们被分派的职责就是照顾那些垂死之人。看着刀剑杀人是一回事,亲手触摸死者、眼瞅着伤口溃烂、鲜血横流则是另一回事,一天下来,少年们都像是老了几十岁,沉默忧郁,鼻子里的腐烂气味挥之不去,连木常翼也傻了眼,呆呆地一不发。生香园的管事是一名二十多岁的男子,身材瘦弱,脸色苍白,点缀着三两颗粉刺,像是长年带病,被送到本院等死,结果却一直死不了,成了这里的“主人”。管事姓马,名叫“六子”,说起自己的名字时,他咬牙切齿,好像他难听的名字全是少年们的错。他手里总提着一根三尺长的红木棍,常说的一句话是“把骨头打软,才能教出好奴才。”

金钟城的规矩比金刚峰匪帮严格得多,马六子接管新奴仆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他们起名字,命名方式很简单,从百家姓中按顺序挑字,后面加一个“奴”字,可能犯忌的字和太复杂的字先被剔出,还剩下七八百字,历代奴仆轮番使用。他拿出的名册上面布满了各式各样的符号,表明哪些字现在能用。“奚范彭郎,鲁韦昌马,苗凤花方,正好轮到你们了。”

起名字的房间就在隔壁的小院里,一名满头白发皮肤松弛得厉害的老头子专门负责这项工作,马六子确定字眼,老头子找出相应的铁模,放在火中烧红。即使听不懂辽屠帝国话,那些少年们也都明白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你瞧我我瞧你,谁也不敢第一个上。“快,事还多着呢。”

马六子不耐烦地催促。木常翼——他很快就会有一个新名字“奚奴”——推了一把身边的黎升,于是黎升第一个取得了名字,烙在他的右小臂上。范奴。可笑又可怜的名字,以后可能一直伴随着他。那对兄弟,大的叫韦奴,小的叫昌奴。少年们的手臂上都印上两个丑陋的字,外加一只金色的钟,那是金钟城的标志。看着额上渗出汗珠的新手下,马六子很满意,甚至露出自己手臂上的文字,让每个人都看了一眼,然后放下袖子,说:“你们是金钟城的人了,生是帝主的仆从,死了也要服侍老帝主,但是现在,你们的命都在我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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