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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7章 算犯罪吗?(1 / 1)

“算啦,还是我来说吧。我大姐当了一辈子老师,是我们姐儿三个中学历最高的,也是最老实的。我下面还有个妹妹,叫高月兰,在商城里做生意,家里比较有钱。  这事是我大姐家儿子,也就是我外甥的事,我大姐命苦,几年前大姐夫因病去世,留下他们娘俩。  我这个外甥学习不好,整天就知道瞎混,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上了个职业学校,后来毕业,我想让他到我公司上班,好歹都是亲戚,我能照顾着点,结果他不去。自己找了几个工作,干了没多久喊累,就一直在家待着啃老。  这事要我说,谁都不赖,就赖我大姐,一天到晚把儿子当个宝儿似的,啥都不让他干,结果二十来岁的人了啥都不会,煮个面条还问是先放水还是先放面,你说,他能干啥!”

兰姐一点面子都不给大姐高玉兰留,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意。  “金兰,甭说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先说说案子吧,人还在里面关着呢。”

高玉兰心里发急,插嘴道。  “要我说这不叫事,关他几天也好,省的一天到晚在家啃老,让他去啃啃看守所的窝头,出来吃什么都香。”

兰姐生气道。  “兰姐,您外甥犯了什么罪,怎么被关起来的?”

方轶插话道。按照兰姐这节奏谈下去,恐怕晚上吃完饭都未必能谈的完,所以方轶不得不拦她。  “盗窃罪,偷了他小姨的银行卡。”

高玉兰尴尬道。  “如果仅仅是偷了银行卡,没有取钱,应该还好,问题不大。”

方轶道。  “哪呀!他用他小姨的银行卡去周大福购买了“千足金回购金条”四根,一共花了十六万多。”

兰姐道。  “他买金条干嘛?”

方轶道。  “他买了金条后,将金条又卖给了周大福,套现后拿着钱去玩游戏,请朋友吃喝、旅游,都给挥霍了。”

兰姐道。  “您妹妹丢了卡就报警了?”

方轶问道。  “对,都过了两天了,我妹妹才发现卡没了,跑去银行挂失,然后又去了派出所报案。  一开始不知道是他拿的,要知道是他拿的不就不报警了嘛。你看这事闹得,我妹妹现在跟我大姐为这事闹的都不说话了。  你给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把我外甥先放出来。”

兰姐道。  “行,我去问问,先做个取保候审试试。兰姐,您妹妹高月兰能不能出个谅解书?”

方轶道。  “这……”高玉兰看向妹妹,脸露为难之色。  “算啦!还是我去找月兰说这事吧,大姐,你手上有多少钱。你儿子拿了月兰的钱,咱们不提这事,恐怕月兰不干。”

兰姐道。  “钱我给她补上,你找她谈吧。”

高玉兰道。  “那就这么说定了。兄弟,你回头跟我走一趟,去找我妹妹谈谈,如果谈妥了,当场让她签字。”

兰姐看向方轶道。  “没问题,您把相关信息给我,我马上就起草谅解书。”

方轶道。  兰姐亲外甥的案子,方轶没多收费,只要了一万元律师费。十分钟后,周颖拿着委托手续来到会议室,协助高玉兰签署委托手续。兰姐开始打电话约妹妹高月兰到公司谈事。方轶也没闲着,打电话给看守所约会见。  次日上午方轶去了看守所,高玉兰的儿子叫赵宝新,今年刚满二十岁,长得跟棵豆芽菜似的,弱不禁风。这段时间被关在看守所,可能精神压力比加大,没什么胃口,他走起路来有些打晃。  赵宝新说的案发经过,与兰姐说的相差不大,但更细些。前段时间玩网游买装备,他花了不少钱,母亲高玉兰不给钱,限制他消费,他怕二姨高金兰(兰姐),不敢去找二姨,便去找了小姨高月兰借钱,说是借钱,其实是有借无还。  高月兰之前给过他几次钱,后来大姐高玉兰打电话让小妹不许再给他钱,想要断了他的财路,逼着他出去工作。  前段时间赵宝新又去找高月兰借钱,被高月兰婉拒了,赵宝新无精打采的坐在她的店里,准备再磨下小姨。恰好在此时有顾客上门,高月兰去接待顾客。  赵宝新发现,小姨办公桌的抽屉没有锁,并从抽屉缝隙中看到里面有一张银行卡。见四周无人,他便将银行卡拿了出来,银行卡上写着高月兰的名字。他知道这卡是小姨的,便将卡偷走去了周大福。  高玉兰的银行卡丢失后报了警,警方通过消费记录和监控录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没几天便将他抓获。  他母亲高玉兰听说儿子被抓了,顿时晕了过去,后来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妹妹高月兰报的警,于是两姐妹便嚷嚷起来。  “你拿了银行卡,为什么不去银行ATM机取钱,而去周大福买黄金?”

方轶说出了心中的疑问。  “银行有监控,我只要是去了,一取钱肯定会被我小姨知道。所以我就去了周大福买金条。然后又换了一家周大福店把金条出售换了现金。”

赵宝新低着脑袋道。  “你不知道金店也有监控吗?”

方轶问道。  赵宝新点了点头:“知道,但是我觉得金店的监控警方应该查不到。”

“你是怎么知道银行卡密码的?”

方轶道。  “我不知道密码,是我蒙的。”

赵宝新道。  “蒙的?”

方轶诧异道。  “嗯,我试了两次就猜对了。”

赵宝新道。  “你有什么要咨询的吗?”

方轶见问的差不多了,说道。  “我偷拿我小姨的银行卡,算犯罪吗?都是自家人。”

赵宝新幼稚的问道。  “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银行卡并使用,数额特别巨大,你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方轶道。  听方轶说完,赵宝新立刻变得慌乱起来:“那……得判几年?”

“你盗窃的数额特别巨大,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方轶面无表情道。  方轶话音刚落,只听对面咣当一声,赵宝新倒在了地上,痛哭起来。警察立刻跑了过来,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并将赵宝新拉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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