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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再次偶遇(1 / 1)

翌日  清风拂过墙头,爬藤的余荫在地上摇摆。  宋欢又再一次起晚了。  这次她不着急了,反正有人送阿弟。  宋欢一打开房门,中堂的桌子上堆着一套衣服,傅渊之正低头缝补。  宋欢看了看外面的竹竿,又看了看桌面上那极其眼熟的衣服,“你干什么?”

傅渊之立马坐端正,抬头看着宋欢说道,“我看你的外衫被勾破了。”

宋欢当然知道自己的衣服勾破了。  她其实就有些尴尬。  她还在生气呢!  自己的衣服就让他缝补了,那她就更支棱不起来了!  可是细细一品味,她又有些暗喜是什么鬼?!  宋欢不能直视自己的感受。  既然不知道该怎么说,宋欢直接就去洗漱了。  傅渊之看着有点气急败坏的背影,眼眸含笑,扬起宠溺的微笑。  宋欢洗漱和吃朝食全都是在厨房进行的,她目前还不想出去面对那个人。  可是她不过去,人家就不能过来了?  傅渊之把自己的杰作给宋欢看,“这个花纹怎么样?”

三年间这一幕经常发生。  宋欢都习以为常了,条件反射就看过去,回道,“你不是一直都绣这个?”

说罢,宋欢就“……”  傅渊之看了眼祥云绣样,“你不觉得有些退步了?”

宋欢冷呵了一声。  傅渊之轻笑,“我再改进一下,我看你荷包也磨损的厉害,再给绣一个吧,还是老样子?”

宋欢右手捂住荷包,内心抓狂,“……”  你快走吧!大哥!  求你了!  傅渊之前脚刚进了中堂坐下,宋欢后脚就飞速拿上装备出了院子。  一路疾走。  出了城门,宋欢就直奔昨天的地点。  突然,宋欢听到身后有人喊自己。  宋欢不确定的回头看去。  乍一瞧,面熟。  仔细一看,噢~这人她认识。  宋欢也不知道这人叫自己干什么,只礼貌微笑,“傅公子,才回家啊?”

傅学林点头,“留下来参加了文会,这才晚了一些。  宋姑娘这是准备去哪儿?”

宋欢直接就把竹林那块位置指出来,“去打猎。”

傅学林温柔一笑,“宋姑娘很厉害,说起来在我见到过的女子当中,属你最特别。”

宋欢,“……”  是啊,她无父无母,再不特别一些,她和阿弟就得喝西北风了。  傅学林可能也意识到自己的话不是很合适,转移话题道,“传林还在你那儿吗?劳烦宋姑娘帮我给他带句祝贺,原本以为他会留下来参加文会,没想到他这么早就离开了。”

宋欢,“……”  算起来你俩亲堂兄弟,我还是个外人呢。  不过,也情有可原。  三年间,傅渊之可是一直没理会傅氏一族。  宋欢没答应也没不答应,反而问道,“文会是什么?”

傅学林语气不改温柔,也没有因为宋欢的反应而不悦,“文会其实就学士一起聚集起来饮酒赋诗,切磋学问的集会。”

宋欢明白了。  也算是间接结交拓宽人脉的意思了吧?  傅渊之居然没有参加?  啧啧啧,没想到他骨子里还挺清高?  傅渊之要知道宋欢如此想,肯定得叫冤了。  说实在的,这种文会傅渊之是不擅长的。  在宋家相当于与世隔绝的三年,再加上之前的四年,他的记忆还停留在十岁去府试的景象。  时隔七年,很多地方他都不适应。  可以这么说,宋欢这个非土著都比他这个土著适应良好。  文会上就学问作诗而言,他还能跟着其他人说个子丑寅卯来。  若是谈论当下时事,那是几天都恶补不来的。  张口就能暴露他是啥啥都不关心的书呆子。  虽然他是被动的。  而且在那种场合,他还需要再三考虑后才敢开口,毕竟里面可能随随便便拎出一个人也不是他能得罪得起的。  如此一来,他心神损耗就大了,与其如此,还不如不去。  趁着这几日把时事恶补一些。  邸抄他都买好了。  宋欢和傅学林其实真不熟,大榕树村的三年也不常见。  作为大榕树村的未来之星,夸张来说,距离他方圆十里都不能出现即将谈婚论嫁的女性。  只要有一点苗头,都能被傅氏一族给掐灭。  两人也没什么共同话题说,自觉差不多了就互相告辞分开了。  傅学林看着宋欢进了竹林后,这才转身进了茶棚。  茶棚里,一个身穿褐色儒衫的年轻男子正喝着茶水,身旁放着一个大包袱。  “这么快就回来了?没想到啊,你跟那个宋丫这么熟?”

傅清林一脸揶揄的看着傅学林。  他可从来没看到过傅学林主动唤过哪个女子。  傅学林摇摇头,“你误会了。”

傅清林可不相信,见傅学林一副不想多说的模样,他也就闭嘴了。  傅学林别看着人温润亲和,可他的第六感告诉自己,还是安分守己些为好。  傅清林就是三年前大榕树村里正家的孙子,比傅学林大一岁。  学识不差,就是运气有点差,上次摔伤了腿没法去,这次院试又没考上。  他倒是不怎么往心里去,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倒是把里正给愁坏了。  两人结账后就又继续往大榕树村赶路了。  宋欢来到昨天制作陷阱的地方。  一连几天,总算有了收获。  一个陷阱套住了只野鸡,落石陷阱砸中了山鼠,昨天用竹子做的陷阱没被触发。  宋欢看着山鼠就头皮发麻,可是既然抓住了,不拿总觉得不划算。  山鼠也是肉,自己不吃,拿去卖,应该有人要吧……  宋欢把野鸡和山鼠往麻袋里丢,接着又以陷阱为圆心做圆周拓宽陌生领域,逐渐扩大探索半径。  走到一个陡坡时,宋欢发现那个地方的蕨菜叶子是翻过来的。  按正常情况,蕨菜是正面朝上。  但现在它翻过来就说明有动物从这里经过。  而且这个动物个头还不小。  宋欢猜想,可能是野猪。  距离宋欢上一次捕捉野猪还是三年前的事情了,也是她走了狗屎运。  后来别说野猪了,野猪毛都没看见过。  想起上次野猪的卖价,就让宋欢心里激动。  野猪是极其凶猛的野生动物,特别是成年的野猪。  它的破坏力极大,皮糙肉厚,有极强的攻击性。  它们大多是集群活动,每个族群包括六到二十只,四至十只为一群较为常见。  宋欢是不可能直接对上集群的野猪,特别这其中还有成年野猪。  不过,她也可以像上次一挖上陷阱,让野猪自己掉进去,如此她的胜算就会大很多,也避免了受伤的可能。  可是她今天并没有带锄头。  这事儿只能明天再来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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