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阳光不再炽热,变得柔和,如情人间的呼吸。瓮中鳖这座城中村却仍是一副冷姿态,难以接纳这明媚如靥的日头。叶云并没有在那条深闺小巷呆多久,从发廊出来后,便继续缓步前行。他此行的目的地,似乎不是这里。他背上的黑色小包陈旧斑驳,色泽暗淡,不少地方甚至有些发白,已不复往昔品相。苏湄还是没有离开,默默跟在他身后,也不管这样做是不是会竹篮打水一场空。也许是家境的缘故,她见过太多在贫穷中孕育出来的极端自尊的男人。这类人往往将自己的位置摆得太高,看不惯权势,瞧不起财富,觉得自己才华盖世,理应成为世人顶礼膜拜的对象,别人任何一个异样眼神,都会使他们忿忿不平,乃至濒临情绪爆发的边缘。而这类人的最终结局总是不大完美,不是在自卑中夭折,就是被现实无情扼杀。但这个年轻人身上那种神秘、奇妙、淡然、离尘的气质,是她长这么大从未见识过的。他在溢美之词面前从容淡定,在飞来艳福面前清心寡欲,既能跟到十里清扬饮酒的官员白领侃侃而谈,也能跟蜗居于狼籍肮脏的城中村里的三教九流成为朋友,这样的人就像西北沙漠的绿洲,少见得很。苏湄如获至宝,心里淡淡喜悦,他并不是那种偏执极端、自尊畸形的男人。万幸。这个年轻人总是会让她联想起很多书籍,安静的时候像《菜根谭》般中庸出世,出神的时候像《地藏经》般高深叵测,沉思的时候像《棋经十三篇》般布局精妙,哀伤的时候像《镜花缘》般撩人心扉,微笑的时候像《六祖坛经》般清净无为。此刻,凝望着前面那个丰神飘逸而又孤寂凄凉的背影,苏湄又想起了一句话。罗马教皇约翰·保罗说过:“一个人的真正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我已经认为自己很渺小了,但还是不伟大呢?问出这样的问题,就说明你还在极力想“伟大”,还不知道什么叫“认为自己渺小”,要知道,觉得自己渺小和真正的伟大根本不是一回事。伟人认为自己渺小,就是伟大,因为他们有资本。而普通人认为自己渺小,并不是伟大,而叫自卑。只有通过不断努力把自己变强大,才有资本觉得自己渺小。“叶云。”
苏湄轻声唤道。“嗯?”
叶云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你为什么一直不问问我的情况?例如我是什么人,我是干什么的,这些你难道一点也不好奇吗?”
苏湄凝着黛眉轻声道,尽管黑框眼镜将妩媚秋波掩藏而起,却挡不住其中的旖旎风韵,那两片娇艳嘴唇显得晶莹剔透,格外诱人,这样一个冷媚的性感女人如果存心要勾引谁,对那个被诱惑的男人来说确实需要强大的定力才能不犯错误。“你想说,自然会说,不想说,问了也白问。”
叶云淡淡道,显然他有足够的定力。“可是,这些问题通常都应该由男人主动开口的。”
苏湄嗔视着这个不解风情的男人。“你想我问?”
叶云微微一笑,淡然优雅,弥洒着万千柔情。“嗯。”
苏湄轻轻点头,神态略显羞涩。叶云咳嗽了一声,却问出了另外一句话:“你什么时候才肯走?”
苏湄愕然许久,神情逐渐黯淡下来,垂下双眸,轻声道:“你就这么希望我走吗?”
叶云平静道:“是的。”
苏湄有些不甘心,轻声道:“为什么?”
“因为我们之间是不会发生故事的,阳关道,独木桥,本来就是两条路。”
叶云轻声道。媚眼如丝却冷入骨髓的苏湄自嘲一笑,沉默了些许,低声道:“想听故事吗?”
叶云没想到这妮子的坚持精神这么旺盛,怔了一下,思索片刻才轻声道:“你要说,我就会听。”
苏湄静静望着叶云,轻声道:“我要说的故事不是我自己的,而是《古兰经》里的。”
叶云没有什么反应,平静道:“洗耳恭听。”
“《古兰经》载有一章,穆罕默德对大山喊道:山呀,你过来。大山巍然不动,于是,穆罕默德便迈步向着山走去,说道:既然大山不能走到穆罕默德跟前,那就让穆罕默德走到大山跟前吧。”
苏湄轻声道。叶云如刀双眉蹙起,凝视着苏湄很久,才开口道:“小心被路上的石子划破脚。”
苏湄妖媚一笑,迷得人神魂颠倒道:“放心吧,我穿着鞋子呢。”
叶云轻叹了声,摇摇头,转身往前走去。苏湄哼着轻快小调跟在身后,笑容美艳如狐。——————————酒是普通的酒——燕京甘醴 “二锅头”,清香醇甜。菜是普通的菜——荷叶粉蒸肉,麻婆豆腐,清炒冬笋,姜丝鲫鱼。酒是一瓮,菜只几味,也就足够了。“好醇的酒!”
一个中年人仰天哈出一口酒气,醉态迷离地强睁着一双红眼,笑容可掬。“老马,少喝点。”
一个温婉贤淑的女人嘴里劝着,却还是往那人的杯里倒了一杯。“云子来了,我高兴。”
中年人大笑着夹了一块五花腩放进嘴里,大嚼一阵,咽下肚里。“高兴也不能喝这么多,两瓶都快见底了,云子,你说说他。”
女人埋怨道。“老马,听嫂子的,别喝太多,在夭夭面前得做个好父亲的榜样。”
叶云端起酒杯浅酌了下,动作不温不火,眼神干净空灵,那双一看就让人觉得适合弹钢琴的手优雅,沉稳,雍容,正轻轻敲着桌面。“对,不许再喝了。”
一个正拿着鱼头慢啃细尝的可爱小女孩撅起小嘴巴附和说道。“好,爸爸听你的,这是最后一杯。”
马潼关大笑,仰头饮尽,烧酒下肚,暖意肆虐。夭夭鬼灵精,生怕马潼关说话不算数,眼疾手快地将他手里的杯子夺过来,递给妈妈。见小家伙看破他的心思,马潼关唉声叹气,只好闷头吃菜,其他几人被逗得喜笑颜开。“苏湄妹子,别净吃青菜,来,吃点鱼肉。这鱼特新鲜,我知道云子今天会来,特意叫菜市场的卖鱼盛给我留了一条最好的,你尝尝。”
嫂子微笑着夹了一块白玉滑嫩的鱼背肉,蘸了点盘底酱汁,递到苏湄碗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似乎不相信这世上竟然还有这么标致的女人,比电视上的那些明星有味道多了。“别客气,我自己来就行了。”
苏湄盈盈一笑,纤细手指捧着瓷碗,端庄如大家闺秀。马潼关撂下筷子,轻笑道:“苏湄,今天你可算是来着了,你嫂子亲手烹调的鱼肉那可是鲜嫩爽口,妙绝天下的。在瓮中鳖这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那些想一尝其味的人通常都只能乘兴而来失望而归,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世上只有两个人才能令她精心烹制这味姜丝鲫鱼。”
“哪两个?”
苏湄感兴趣问道,马潼关绝没有夸大其词,这鱼实在是美味至极。“一个呀,是她的宝贝女儿,夭夭。”
马潼关深情望着一脸无邪笑容的夭夭,父亲慈爱的神情溢于言表,“还有一个,当然就是我们的叶云大人了,我平时要嘴馋了,还得托这二位的福,才能如愿以偿啊。”
这三两句的憨趣话,让几人轻笑而起,其乐融融。苏湄趁大家不注意,偷偷瞥了眼清静如且听风吟的叶云,心里纳闷,他为什么去到哪儿都这么受欢迎?他到底有什么特殊的魅力,或者说,魔力,能使得每个人都真心实意地把他当作知己?嫂子嗔笑地瞪了一下嬉皮笑脸的马潼关,温柔地望着苏湄,轻声道:“妹子,别听他在这妖言惑众,你想吃,就尽管说,别跟嫂子我客气。云子现在是搬出去了,离得远了些,就没有以前那么方便,来的次数也少了。他以前呀,每天都过来这吃饭的,最爱吃的,就是我做的姜丝鲫鱼了。”
她喜欢这个美得像妖精的女人,虽然刚认识,但不知为什么,她却打心底里喜欢。方才苏湄进屋脱下鸭舌帽的那一刻,她瞧得呆住了,她自幼生长在西北边寒,一向没见过几个头脸齐整的女子,更别说如此好看的美人了,苏湄丽若春梅绽雪,神如秋蕙披霜,尤其是她的那双水灵媚眼,如月射寒江,足以摄去任何一个男人的三魂六魄。苏湄听到女人的话语,微微有些吃惊,望向叶云,问道:“你在这住过?”
“住过,不长,十来天吧。”
叶云夹了一箸菜。“那后来为什么要搬出去呢?”
苏湄追问道。“我有个妹妹在宁州一中读书,住在这里,她过来不太方便。”
叶云如实道。“你还有个妹妹?”
苏湄讶异道。叶云轻声道:“嗯。”
马潼关吃了口菜,下意识地找酒杯没找到,才想起被夭夭那小精灵收走了,悻悻收回手,笑着道:“苏妹子,你是没见过云子他妹妹,要是见到了,你会惊讶得合不拢嘴的,就像我刚才见到你那样,美若天仙呀。”
苏湄脸色微红,轻瞥了眼平静的叶云,喃喃道:“马叔,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见见了。”
马潼关笑着摆手,奚落道:“难见得很,云子这家伙才不会让陌生人轻易见到那丫头。”
叶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直接塞到马潼关嘴里,轻声道:“话真多,得拿肉堵上。”
马潼关不满抗议,含糊道:“见不让见,难道连说都不让说了?”
几人又是忍俊不禁,笑声飘扬,夹杂着夭夭的天真童笑,一派和谐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