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纷绕的世俗世界里,能够用一颗平常的心去对待周围的一切,也是一种境界。虽然这种人就像冰河时期的恐龙,几乎灭绝了,但终究还是会有一两条漏网之鱼的。叶云就是其中之一。他把支离破碎的自行车拎到附近的修车铺,也不等修车师傅动手,自己就拿起了几件趁手工具,以旁人不可置信的速度重装完毕后,就间不容发地往回骑,茶餐厅还有很多外卖等着他送,在这个顾客是上帝的时代,任何磨洋工的行为都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尽管还有另外两个同事小伙在,但广记的订单总是源源不绝的,三辆外卖单车显得有些势单力薄。广记门口的阴凉树荫下,苏湄用玉手作扇子,正往诱人犯罪的衣领里煽着风。她的一双如江南清水般妖娆的眸子隐藏在黑框镜片下,目视着马路的尽头,翘首以盼。他怎么还不回来?不会受伤了吧?难道伤得很重?嗯,那一摔,确实挺重的,应该很疼吧。咦,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在担心那个死人?哼,我才不会担心他,那个死人竟然跟别人说自己是做那种工作的女人,摔死了才好。可是,可是自己的心里怎么还是忍不住替他担心?呸,我才不是在为他担心,这只是一个人最起码的道德底线罢了,对,就是这样子的。苏湄心乱如麻,这是极为少见的,她尝试着让自己冷静下来,无论哪个法子都徒劳无功。终于,那个可恨的身影从街头尽处出现,她似乎轻轻松了口气,娇躯也不再紧绷着。叶云远远就看见了树荫下的她,把自行车停回原位后,微微一笑,问道:“等我?”
苏湄白了眼他,冷声道:“谁等你了?不要脸。”
叶云走到树荫下,望着她,不依不饶道:“那你在这干嘛?”
苏湄俏脸起了不易发现的红晕,低下头,没有直视他,强装冷静道:“纳凉而已。”
“我觉得里面空调吹出的凉风,会比你用手煽出的热风更舒服。”
叶云微笑道。苏湄抬眸嗔视,不认输道:“你管我,我就喜欢用手煽风。”
天大的道理,也抵不上“喜欢”两个字。这妮子每次被叶云揭穿内心想法后,就喜欢耍赖,像个倔强孩子,拧得可爱。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笑笑,揶揄道:“那我进去享受空调了,你慢慢煽。”
“我煽够了,我也进去。”
苏湄在他还没有迈步的时候,就抢先一步,一溜烟推门而进。叶云望着她转瞬不见的倩影,微笑摇摇头,将炎热抛之脑后,走进了凉飕飕的世界。老板娘是个持家好女人,事无巨细皆亲力亲为,颇有武乡侯的高风亮节,将茶餐厅里里外外的一切事宜都打点得妥妥当当,此刻正在厨房门口安排着外卖盒饭的装放,脸色好了许多,店里的员工也不用忐忑不安了。她那张只能靠着一些胭脂水粉来抹平岁月痕迹的脸蛋不像苏湄那种如羊脂白玉般精美,反而像一块豆腐,白净,却松弛,还有些皱皮。喜欢在大热天时泡在游泳池里观赏三点式的王富贵今天竟然破天荒地没出去,鼻青脸肿地坐在柜台里,一边欣赏着女客人的淑女食相,一边意淫着米饭含在她们小嘴里的温热。正瞧得兴起,忽然瞥见了戴着鸭舌帽的苏湄,王富贵心里直发毛,立即低下头去,拿过纸笔,也不顾笔帽取没取下来,就在乱写着,假装在忙,对她躲避不及。男人爱一个女人时,可以死去活来,怕一个女人时,最稳妥的做法,还是形同陌路。叶云见到王富贵这副滑稽惨样,内心愧疚,看来这次出轨的失败在他心里多多少少蒙上了一层阴影。不知道下次若是遇到真的时,他还会不会像今天这样豁出去。但老板娘是真豁出去了,今次出手并没有丝毫的心慈手软,反而更变本加厉。广记的熟客们早已对王富贵三天两头地受点小伤习以为常,有些平时跟他称兄道弟的客人还雪上加霜,调侃式地在分析着这个伤口是什么日常用品造成的,那个伤口又是受了哪样生活用具打击而成的,笑声不断。叶云叹了口气,去找杯凉白开解解渴,而在背后捅了王富贵一刀的苏湄则浮起个淡至透明的得意微笑,脚步轻灵地尾随着叶云走进了工作间。兴许是呆在温度高的室外时间较长,乍入到低温的室内,皮肤还没有完全适应过来,苏湄莹白如雪的粉颈处泛起了一粒粒可爱的小疙瘩,吹弹可破。她倒了一杯凉白开,仰头饮着,喉咙处一张一弛,诱人至极。凝望着这个女人的一笑一颦一皱眉,叶云有些恍惚。她在荒芜人烟的地方娴静独处时,总是带着一股浓得化不开的忧伤,虽然她红颜一笑足以颠倒众生,但看得出来她不爱笑,大多数的笑容都是伪装出来的职场微笑,真正发自肺腑的很少。这样的女人不是城府深得可怕,就是经历过一些痛不欲生的往事。苏湄饮尽一杯,舔着娇艳红唇,低叹道:“真舒服。”
叶云望着她,问道:“苏湄,你刚才跟老板娘说了些什么,让她那样的雷霆震怒?”
这句话他想问很久了,只是刚才一路上苏湄都是沉默寡言的,不好发问。苏湄放下杯子,给叶云倒了一杯,浅笑道:“没什么,只是跟她说老板是个好人。”
叶云有些诧异,凝眉道:“就这些?”
苏湄端着水过来,媚然道:“当然不止了,我还得向老板娘解释一下为什么这样说。”
叶云接过水杯,饮了一口,清凉透心,追问道:“你怎么解释的?”
苏湄妖媚一笑,背起小手,踱开几步,平静道:“我就跟老板娘说呀,老板真是天底下最善良的男人,菩萨心肠,她能嫁到这么一个好老公真是羡慕死我了。老板娘听我这么一说,心里肯定美滋滋的,世上没有几个女人不喜欢听到别人赞她找了个好男人的,但我估计她还是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说。”
叶云笑笑,兴致盎然道:“不光她不明白,我也稀里糊涂的。”
苏湄眨眨媚眼,笑容狡黠道:“她当时就问我了,然后我就告诉她,‘本来呢,今天到这里义务送外卖是我心甘情愿的,不需要你们广记付酬劳的。可老板却硬要按钟点给我发工资,我说如果让老板娘知道了怎么办,老板就说我用我的私房钱,她不会知道的。’就这些,没了,接下去的事情你也知道了。”
暗度陈仓。叶云苦笑,这妖精尤物的攻心计谋让他见识到了“最毒妇人心”这句话的真谛。红颜祸水,这也许是世人对美人的一种过分偏见,其实没这么可怕,因为红颜多薄命。但聪明绝顶的红颜,即便薄命,也能让世界上的男人头痛欲裂。叶云饮完这杯凉白开之后,就继续工作去了,耽搁了这么长时间,他必须快马加鞭了。苏湄原本还想跟着去,但被叶云义正言辞拒绝了,只好呆在这里百无聊赖地打发时间。阳光猛烈,大地欲焦。叶云骑着车,穿梭于大街小巷、车潮人流,往来送着盒饭,汗水早已湿透了衣衫。很苦,很累,但这个伟岸而坚毅的身影却从没有懈怠,从没有偷懒,从没有抱怨。每一个人都拥有生命,但并非每一个人都懂得生命,乃至于珍惜生命。不了解生命的人,生命对他来说,是一种惩罚。很多人就是为了逃避这种所谓的惩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留下亲人的泪水与唏嘘。母亲曾告诉叶云,孩子,人生伟业的建立,不在能知,而在能行。很少有人会注意到叶云行了多少路,而当你注意到他时,他早已在终点向你招手了。他总是像田间的老黄牛,拖着一副沉重的犁,不等主人扬起手中鞭,就默默前行翻土。——————————这是宁州最后一个城中村,叫瓮中鳖,位于拱月区的中心地带,周围都是繁华商业区。瓮中鳖的村口有一座小桥,桥头有一棵大榕树,夏天时,村里的人们就在树下纳凉。只不过这里没有任何诗境,小桥下穿流而过的不是清清的河水,而是臭气熏天的污水。由于环境差,瓮中鳖的房子大多数便宜,一房一厅400上下就可以搞定,不过是阳光永远无法照进房间的那种,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开灯,但还是获得了许多外来租客的青睐,纷纷慕名而来。若你在街上随便找个宁州人问问,世界上人口居住密度最大的地方在哪?估计他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瓮中鳖。没住过城中村,你就永远不会知道房子的密度可以达到多大。在这里,楼和楼之间只有手掌的距离,也即是传说中的“握手楼”。楼楼相握形成的小巷,深不见底,窄处不能伸展双臂。对于不知城中村为何物的人来说,这样黑乎乎的巷子像迷宫一样,总是让人有种莫名的恐惧。虽然阳光很少眷顾此地,但无形中却给予了瓮中鳖另外一个好处,冬暖夏凉,就像住在洞穴里一般。炎热的夏天给宁州带来持续高温,在外面写字楼里空调温度开到最低的时候,握手楼里却很阴凉,尤其是那些终年不见天日的楼层。因为楼近,因为人多,所以当午夜来临,本应在宁静中睡去的时候,你却可以听到楼下夜归人走过的脚步声或三轮车滚过的声音;听到隔壁楼“碰”、“糊了”、“自摸”的麻将声;听到窗外某个人在用陕北或者川西的方言大声讲着电话;还能听到对面的小夫妻又在缠绵悱恻了……瓮中鳖的人口川流不息,情况错综复杂,也就直接催生了一种昼伏夜出的行业。城中村发廊多,是每个住过城中村的人都知道的。发廊里无一不是亮着一盏小粉灯,剪发工具稀少的。瓮中鳖一条不过30米的小巷,就有近十家发廊,店里几个年轻的女郎打扮得十分性感,超短裙撩得极高,雪白而粉圆的大腿在阴暗的巷子里格外晃眼,让人应接不暇,劣质香水洒很多,老远就可以闻到。只要有谁多看几眼店里的人,这些小姐立马向你风情万种的招呼:大哥,要不要洗头?“洗头”这一名词,懂的人都懂。在这样没有阳光的城中村,每天都有许多美好或罪恶的欲望,在黑暗里悄然滋长。现在已经是下午时分了,村里的人不多,大概都出去工作挣钱养家糊口了。叶云施施然地走在幽深的小巷里,轻车熟路,从缝隙中漏下的些许阳光,照亮着前程。他在广记茶餐厅下班后,就背起那个黑色小包出来,换乘了几路公交,辗转来到这里。苏湄还是戴着那顶遮住容颜的鸭舌帽,亦步亦趋地紧跟在叶云身后,迈的步子很谨慎,脸色显得有点苍白,额头也有汗水,一只小手还轻轻扣着他的衣角不放,双眸始终望着地下,这样的脏乱差环境让她感到心慌。一路上,都有行人向这对奇异的男女组合投来狐疑揣测的眼神。苏湄不经意间抬眸,轻轻瞥了眼身前这个孤寂却偏偏坚毅得让人不敢打扰的背影,腾起了另一个心思。这年轻人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似乎无论什么样的外部环境,他都可以适应,都可以这样从容面对,实在令人惊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