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武一听见女儿呼喊,从屋里走了出来,他定晴一看,原来是仲文,顿时笑了起来,他赶忙上前拉起了仲文,对女儿说:“蓉儿,这是仲文,从今天起,他和你一起练功,你也可以和他学点文化知识哦!不过,你可不能欺负仲文。”
家蓉一听撅嘴对郑武说:“爹爹,女儿是那么野蛮的人吗?”
仲文忙站了起来和家蓉见礼,只见家蓉双手抱拳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盯着仲文,毫无一般平常女儿的扭捏之态,施礼道:“我是家蓉,欢迎你跟我爹爹学拳,今后多多指教!”
仲文也忙着回礼,家蓉就这样走进了仲文的生活。 端午节终于来到了,一大早秀珍就打扮的非常漂亮,粉色春秋薄衫,搭配一条紫红色大裙,裙上加了二十条飘带,每条带尾系上银铃,银玲在秀珍走路时发出了“叮当,叮当”的声音,十分可爱风趣。衣襟上还挂了一个小香囊,是她绣给自己那个装有艾叶的小香囊,梳了两个类似哪吒头的螺髻。走起路来不仅步步叮咚还阵阵生香。她小心地把送给丁先生和伯贤、仲文的香囊用花纸分别包装好,装到自己挎包里高高兴兴地去往学堂。 丁尔康先生这段时间由于有巧凤的照顾,从繁琐的家务事情中脱身出来,他一大早就在花圃里伺弄花花草草。他在一个角落里种了几株艾草,艾草清苦的味道像极了他的心境,他揪了几片艾叶放在鼻端深深地嗅了嗅,那清苦直逼鼻腔,他一点也不觉得苦,苦尽了就是甜,苦惯了也就甜了! 巧凤这时出来招呼丁尔康道:“先生,我包了几个黄米粽子,您过来尝尝。”
丁尔康忙放下艾叶, 跟着巧凤来到了饭厅,只见巧凤已经摆好了早餐,一个精致的小碗里放着两枚黄灿灿的棕子,棕子是用当地的黄米先泡发二天,等黄米充分吸足了水分,变得又胖又软糯时,加上两粒小枣,用苇叶扎成五角椎形,在锅里用大石块密密压实,煮上两个时辰,煮熟后再放入冰凉的山泉水里镇一下。放上一勺白糖,用勺子把黄米和小枣充分搅拌均勻,咬一口软糯甜香,都能拉出长长的粘丝。再配上一碟巧凤亲手腌制的萝卜酸菜,那浓浓的满足感甚至让丁尔康忘记了烦恼,只记得五脏庙的欢愉了。 巧凤精心地打理着丁尔康的生活,她把它当成一种使命来做。每日她想着办法,变着花样地为丁尔康做好吃的,把他的衣服浆洗得挺括展瓜,鞋子偷偷地不知道做了多少双,单鞋、棉鞋、马靴子,各种鞋子都有,鞋帮上用暗线绣上了丁尔康最喜欢的菊花,她没敢用明线,怕丁尔康嫌乍眼。越和丁尔康相处,她就越敬佩他。他总是很温柔地和巧凤说话,谦谦君子,像水一样,又博学多才,光书房的书就让巧凤膛目结舌,书全部翻看过,被密密麻麻地标注上评语。先生的字也写得那么好,丁尔康个性温厚,为人谦和,他偏爱王羲之字体,从小就临贴,每日也学着先贤的样子,练字不缀,常年累月下来颇有“笔山墨池”的风范。因此丁尔康的字在陵高县那是“一枝笔”。丁先生那么好,巧凤从心里喜欢上了他,可是,她是那么的卑微,甚至是卑微到了尘埃里,丁尔康就像是圣台上的白莲,她只敢仰望和膜拜,在心里也称只敢称呼丁尔康为“先生”,尔康是万万不能叫出口的。 丁尔康对巧凤的照顾很满意,他知道巧凤是个好姑娘,虽然她迟迟出不了阁,从嫩得能掐出水的柳条来已经熬成了半枯树叉。“这不是巧凤的过错”!可是,让丁尔康放下心中的执念,却不是巧凤能够做到的,“又是一年端午到,远方的那个人还好吗?”
丁尔康的思绪又回到了二十年前的那个端午节,那个让他终身难忘,想起来就会揪心地疼的端午节,就是在那一天,一封诀别信让丁尔康从繁华归于寂静,从云端跌落深渊,从此归隐的端午节。 “霜华,二十几年过去了,你还好吗?”
丁尔康喃喃自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