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 第二百九十四章 这个长相的禁止入内

第二百九十四章 这个长相的禁止入内(1 / 1)

在谢安国的期待眼神中。  秦牧接着说道:“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真的破裂的话,第一个方案,就是自行草拟协议,双方自行商议分配比例,进行财产切割。”

按照婚姻法。  夫妻双方的财产,可以由两人自己决定。  在离婚的时候。  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在其中注明财产分配的比例。  这种协议一经签字,便具备法律效力。  不能事后反悔。  这也是有许多男人离婚,选择净身出户的原因。  其中一方可以自愿放弃对财产的所有权。  视作将财产赠与对方。  “这个……”  谢安国听后,却皱起眉头。  摇了摇头。  又问道:“第二个方案呢?”

这个方案他也考虑过。  想要私下找到罗思雨,双方协议,好聚好散。  可是……  罗思雨现在沉迷成功学,每天做梦都是发财暴富。  利用他给的钱,不断搞投资。  显然。  她正是缺钱的时候,必然会要求平均分配财产。  而这个方案。  他是不可能接受的。  “第二个方案,就是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财产分割。”

秦牧看着谢安国,一眼就看穿了谢安国的想法。  这些财产……  可以说都是谢安国辛辛苦苦打拼出来的。  除非是疯了。  不然没人愿意和另一个才结婚几年的对象平分。  “而届时,法院将按照婚姻法,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顿了顿。  秦牧接着将法院判决的原则讲述了一遍。  婚姻法中,重点保护的就是女方的权益。  毕竟……  女方在婚姻关系中,属于弱势的一方。  经济能力也偏薄弱。  法条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有所倾向。  而关于共同财产……  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  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等。  听谢安国的描述,他们结婚几年了。  在这几年间。  谢安国所赚取的财产、工资、分红等,都有罗思雨的一半。  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都应当均等分割。  若是有子女的话,可能女方还要多分配一些。  “咳咳,子女这个倒没有。”

谢安国听后。  却是老脸一红,忍不住说了一嘴。  他倒是想。  但岁数越来越大,很多次都有些力不从心。  一直没生下子嗣。  随后。  他看着秦牧,又忍不住问道:“那第三个方案呢?”

罗思雨的事情……  让他意识到必须要离了。  当初他贪图对方的年轻漂亮,才选择和她结婚。  可谁曾想……  罗思雨根本不是贤妻良母型的,反而还是败家型的。  再处下去……  他辛苦打拼了半辈子的家产,迟早要完。  “第三个方案……就是你们能找到她的过错证据了。”

秦牧想了想,说出了第三个比较合适,但却更加复杂的方案。  法院处理离婚诉讼的时候。  将在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判决。  在一年前颁布的《民法典》中,增设了一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这个制度……  主要就是为了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事实上。  在民法典更新之前,婚内出现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比比皆是。  比如说出轨。  但……  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双方依旧是平等均分财产。  无论是男方出轨,或者是女方出轨,并不影响财产的分割。  照样是均分财产。  而在新民法典更新后,便增设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这项制度……  指的是: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无过错方都可以请求过错方进行赔偿,且在财产分割中,享受更高比例。  “还有这个制度?”

谢安国听到秦牧讲述的这个制度,露出了些许惊讶之色。  一直以来。  他都在等罗思雨回头是岸。  毕竟分割财产,他要吃很大的亏。  以他对法律的了解……  就算是一方出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依旧要均分。  没想到《民法典》居然增设了这么人性化的法条!  一方有过错……  将少分财产,甚至面临赔偿!  而罗思雨在婚内期间。  一直在动用他名下的财产,进行投资,还屡教不改。  现在甚至想要卖他的房子。  很显然。  勉强可以算作是出现了重大过错,而导致的夫妻关系不和。  “我明白了。”

听完秦牧深入浅出讲述的三个方案后,谢安国神情复杂的点了点头。  这是他第一次和秦牧接触。  以前都是通过晋城的传闻或者新闻,才了解到的秦牧。  可仅仅是这短短几分钟……  他便体会到了秦牧在法律研究上的造诣。  不仅仅是刑法。  民法和婚姻法,秦牧都研究的十分透彻。  信手拈来。  比起晋城那些顶级的民事诉讼律师事务所也不遑多让。  而在一旁。  全程旁听的万中元的表情,则显得有些震惊。  和谢安国不同。  他最直观的感受……  就是秦牧太懂离婚了。  在财产分割这块,都研究的这么透彻。  他甚至觉得……  秦牧以后结婚的对象,要倒八辈子血霉了。  一旦得罪了秦牧,就算没过错估计也要净身出户了。  “对了,那个……聂大师怎么样了?”

正在此时。  咨询完离婚问题的谢安国忽然开口,又问了一个问题。  万中元见状。  也收敛了思绪,看向了秦牧。  “我今天去听了一节课,结果看到……”  秦牧没有隐瞒,将他之前在会场的事情说了一遍。  聂云枭以及其背后的团队,都十分狡猾谨慎。  处事滴水不漏。  他目前还没有找到比较直接有效的方法。  “换车?”

而他刚说到课程里,聂云枭忽悠的换车方案后。  谢安国突然瞪大了眼睛。  面色潮红。  气得浑身发颤。  喃喃道:“我就说那个败家娘们怎么突然跟我说要换个一两千万的豪车,敢情真是这个大师忽悠的!”

隐约间。  他的呼吸再次变得急促起来。  身体颤抖幅度越来越剧烈。  一旁的万中元见此情景,连忙拿出了一瓶速效救心丸。  给他喂了下去。  数分钟后。  谢安国的身体状况,才稳定了一些。  随后。  万中元才叹了口气,对满是惊讶的秦牧解释道:“是这样的,老院长心脏承受能力有点弱,小秦,你继续说。”

秦牧:“……”  他打量了一番坐在沙发上的谢安国。  发现谢安国的气色有些衰弱。  但吃完速效救心丸之后,总体情况算是平稳了下来。  但……  他却不敢再说下去了。  这个聂云枭的课程,几乎全是忽悠的。  现场的那些人,都快被忽悠瘸了。  除了他之外。  也就只有少数一些人,忍住了,没被忽悠的去找销售签订协议换车。  其实。  以他的观察,这些人之所以能抗住忽悠,主要还是因为贫穷限制了他们。  他们虽然也渴望成功,但确实是真的没钱。  翻遍浑身上下。  也整不出一辆车的钱来。  避免了此次上当受骗。  “后面的也没什么,无非是一些营销套路,从所谓的学员身上薅羊毛。”

秦牧干咳了一声,将下午的课程一笔带过。  生怕再次把谢安国给刺激到了。  “这个大师……真是越来越过分了。”

谢安国紧咬着牙,恨恨的说道:“偏偏这些被骗的人,还一个个的执迷不悟,谁劝也不听。”

他的老婆,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甚至……  还反过来忽悠他,让他也去听课。  让这些被骗的人意识到他们被骗了,比骗他们还要难。  “这是典型的心理认知偏差,也是老话说的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秦牧点了点头。  也是颇为无奈。  那么多的学员,几乎都被忽悠洗脑了。  事实上。  聂云枭宣传的所谓成功学,只是低级的不能再低级的骗术了。  他课程上讲解的那些东西,完全没什么营养。  但却偏偏能骗到这么多的人,引得他们趋之若鹜。  不得不说。  实在是太离谱了。  而在现实生活中,那些骗子的骗术却更加低级。  可上当受骗的人,却如同过江之鲫。  其中还不乏大学生、研究生。  骗子都感慨人手不够了。  有的人……  警察都上门提醒了,告诉他对方是骗子,可依旧不相信。  “我之前报警了,可连州那边警方说没什么证据,不足以立案。”

谢安国皱了皱眉头,把他之前报警的事情说了一遍。  前些日子。  在秦牧打国外官司的时候,他们就去了一趟连州。  听了这个成功学大师的讲座。  当时这个大师讲解古今中外各种名人,将观音称之为姐姐,将科比的姓氏称之为科,霍金称之为霍家人的骄傲。  总而言之。  文化水平极其低下,他们都听不下去了。  可台下那些学员们却是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一样,嗷嗷乱叫。  仿佛真的学到了什么。  看完之后。  他们离开会场,第一时间就选择了报警。  警察上门。  简单调查后,回复了他“不满足立案条件”,便匆匆收队了。  “你们……当时报警用的什么原因?”

秦牧眨了眨眼睛,忍不住问道。  谢安国和万中元对视了一眼。  才开口说道:“我好像直接说的是……有人搞传销,搞诈骗。”

“结果警察找了几个学员询问,没人承认是传销和诈骗。”

“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当时。  民警跟他们说,虽然讲课水平不行,但却只属于商业行为。  不能定性为诈骗。  还说对方就算一节课收费一百万,也是双方你情我愿的行为。  这是不构成诈骗的。  没满足三级传播,同样也不构成传销。  总而言之。  不满足立案条件,他们也不能依法进行立案侦查。  “这个报案肯定是行不通的。”

秦牧听后,神情凝重的说道:“传销和诈骗这两个罪名的立案条件……”  随后。  他将这两个罪的立案条件分析了一遍。  有时候。  报案也需要讲究技巧,以及证据。  想要案件得到受理,就需要满足立案条件,且具备相关证据。  “那岂不是拿他们没办法了?”

万中元听完秦牧的分析,有些不甘心。  秦牧微微一笑。  没再说什么。  而是让两人耐心等待。  要对付这种人……  必须要用非常法。  寻常的方法,肯定是行不通的。  最好是能一次性搜集到他们的犯罪证据,然后交给公安机关以及检察机关进行立案。  只要能立案……  所有问题都能查出来。  ……  次日。  一大早。  秦牧便向万中元请了个假,没去养老院。  而是开车前往了连州。  打算再听几堂课。  顺便看看能否打入内部,搜集一波证据。  只是……  在连州某会场之外。  秦牧发现……  自己凭借邀请函,居然被拦住了。  “抱歉,我们保安队长说了,你这个长相的,禁止入内。”

这个四十来岁的保安十分恪尽职守,拦在了秦牧面前。  哪怕他有邀请函,也不放他进去。  “我……这个长相的?”

秦牧嘴角抽了抽,有些无语。  他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事。  自己交了钱。  搞到了邀请函,最后居然败在了脸上。  无论他怎么说。  这个保安都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说什么也不让他进去。  “你是叫秦牧是吧?保安队长说了,谁都可以进,就你不行!”

无奈之下。  秦牧只能悻悻而回。  其实。  对于这种禁止他进入会场的行为,他是可以进行举报的。  会场属于公众场所。  虽然被临时租用了,但他符合各项条件,也买了邀请函。  禁止他入内,构成了名誉和人格上的侮辱。  属于明显的侵权行为。  但……  他要是这么报警了,估计会打草惊蛇。  对方一收敛,他想要搜集证据就更难了。  “这个聂云枭也太谨慎了,看来……我自己是进不去了。”

秦牧叹了口气,再次感到了这个案件的棘手之处。  难怪……  这次系统任务完成,可能会触发史诗级奖励。  光是难度,就不是一般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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