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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岂曰无衣(1 / 1)

第一次离开家,没有经验,忘记了多带衣服,结果就变成了这样。”

南轩说完这话,都不敢看韩农了,毕竟,这种事情实在是太丢人了,要不是南轩现在满脸的污垢与血迹,恐怕韩农就可以清楚地看见南轩的脸红了。事实上,韩农在听了南轩的话以后,也同样忍不住笑了起来,弄得南轩很是尴尬,完全忘记了自己刚才被南轩吓倒的时候了。看着韩农的嘲笑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南轩赶紧打断了他,说道:“这位兄台,你别笑了,我看你的打扮,应该是猎户吧,那你应该就住在这附近吧。”

这时的韩农也已经忘记了自己刚才那被吓到时丢人的举动,笑着说道:“是啊,我家就住在那边的山下,不知道你有什么是吗?”

说着,韩农用手指了指南边的大山,南轩看了一眼,觉得那里还不错,自己要回来也是很方便的,于是,南轩点了点头说道。“我想向你换两件衣服,我要是在这么下去,恐怕就真的成了野人了。”

说着,还满脸“幽怨”的看了韩农一眼,使得韩农也是尴尬不已。也正是因为自己刚才把南轩当做了野人,所以韩农也有些不好意思,于是,他很爽快的就答应了南轩的请求,并且站了起来,准备带路了。这时,韩农发现自己手中的那只兔子不见了,想来是自己刚才被南轩吓到的时候,那只兔子趁自己没注意,结果跑掉了,他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南轩看了韩农一眼他的举动,再联想他刚才说的,恐怕就是那只兔子跑了,于是,南轩笑着说道:“这位兄台,不必悲伤,没了兔子,那咱们就吃这个吧。”

说着,用手指了指自己身后的那头大黑熊,韩农一听,便大喜过望,紧接着便再一次变得满脸的失望,说道:“那头大黑熊是很好,但是它太重了,我们怎么能带回去呢。”

听了这话,南轩满不在乎的说道:“嗨,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这简单,看我的。”

说着,南轩几步来到了那头大黑熊的身边,伸手一抓,就将它抓了起来,并且直接扛在了肩膀上,再一次向着韩农走来。那韩农看了这一幕,被惊得目瞪口呆,指着南轩半天说不出话来,过了好半天,他才咽了一口口水说道:“你,你,你好大的力量。”

南轩走到了韩农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好了,在不把嘴合上,下巴就要掉下来了,行了,快走吧,我身上的衣服都已经兜不住我了。”

那韩农这才机械性的点了点头,跟在南轩身后走了一段时间之后,在南轩的提醒之下,这才回过神来,走到南轩前面,给他带路。不多时,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出了山林,南轩看着眼前的一大片空地,就知道,自己现在已经走出了万兽之岭,来到了另一个与万兽之岭相邻的地方。这里远离城池镇甸,所以可以说得上是荒无人烟,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南轩一眼就看到了在不远处的山顶上,有着一座小木屋。南轩估计,这就应该是他的家了,果然,韩农指了指那里,说道:“你看,那就是我家了,咱们快些走吧。”

说着,他便不自觉的加快了脚步。南轩在韩农的家里换上了他的一套衣服,还别说,挺合适的,就像是为南轩量身定做的一样,不的不说,南轩的运气还不错。当南轩梳洗完毕,走出房门的时候,却看见韩农正在使劲儿抬着那个大黑熊,但是,就算是他使出了吃奶的劲儿,也没有撼动丝毫。最后,韩农无奈的放弃了,这时,他也看到了南轩出来了,只是一眼,就觉得眼前一亮,其实,就在南轩说他第一次出门时,韩农就觉得南轩应该是一个贵公子。现在,南轩把自己捯饬的还是挺不错的,虽然身上只是一副猎户的打扮,但是南轩的那种气质是掩饰不住的,而且,南轩的相貌也是不差的,所以,韩农更觉得南轩应该来头不小。接下来,南轩先将那头熊的皮剥了下来,送给了韩农,然后将肉架在火上开始烤。在肉熟了以后,南轩韩农两人相对而坐,边吃边聊,经过南轩的询问,他知道了这里已经不是澜州的地方了,而是云州的北面。从这些具体位置的情况来看,南轩知道自己这两天走的方向并没有错误,但是同样也证明了,这里是没有阴木之精的,南轩不由得有些失望。不过,南轩并没有丧失信心,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指望自己可以运气好到一出门,就可以直接找到,假如真是这样,那阴木之精就太不值钱了。在吃完了肉之后,南轩再一次一头扎进了万兽之岭,按照之前韩农的描述,南轩判断自己已经向着西面走了自己所计划的一半路程了,自己现在要做的就是将那另一半也走完,然后再向北方寻找。万兽之岭的疆域从整体来看,是东西狭长,南北较窄的形状,所以,南轩在继续向着西面走的时候,还算是在万兽之岭的外围的。在外围就意味着这里生存的基本上是一些普通的动物与低级的灵兽,以南轩现在的实力来说,对上这些基本没有什么危险。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南轩就可以横行了,因为万兽之岭的情况摆在那里,所以,注定不止是一些靠山吃山的猎户,还有一些亡命之徒——冒险者。这些无孔不入的人,就像是鲨鱼有着灵敏的嗅觉一样了,稍微一闻到血腥气,就会成群结队的蜂拥而至,不将整个猎物瓜分完毕,他们不会罢休。虽然南轩主要任务是寻找阴木之精,但是他把这个寻找的过程也看的很重要,因为他要做的事情的确是不少的,需要合理的安排时间。这个过程南轩将其看做是自己的一场历练,他还要参加九州青年大比的,虽然南轩一向是很有自信的,但是他不会自负到凭借他现在通灵境六重天的实力就可以进入决赛。根据南轩的估计,两年多以后,整个九州界中年龄不足二十岁的青年天才,他们之中实力最强的人可能已经达到元灵境了,甚至是通元境,所以,南轩现在还是有些不足的。而南轩在进入了万兽之岭以后,小家伙血刃就钻了出来,在这山林中,撒欢儿的跑着,其实也是,作为一只顶尖的灵兽,只有在这里才是它的天堂。血刃在这里好似鱼游大海,龙飞升天,别看他长的小,还没有南轩的一个巴掌大,但是南轩却发现有它已经初步有了身为顶尖灵兽的霸气,一路上时不时的给南轩叼回来一只兔子,野鸡之类的,让南轩给它烤。这个小吃货在吃了一次南轩考的肉以后,就再也欲罢不能了,经常缠着南轩给它做,南轩虽然有时候感觉有些烦,但是还是忍住了。毕竟,要和这样的顶级灵兽沟通感情的机会可不是那么随随便便就能遇到的,南轩也乐得如此,好歹,自己也可以吃到不是吗。而且,作为一个堪称是遍地宝藏的万兽之岭,南轩作为一个历练的小白,对于绝大多数的天材地宝都是不认识的,幸好,他的身边有血刃。血刃真是堪称宝物警报器,不知道是不是犼的龙脑吃多了,把龙贪婪的性格遗传给了麒麟,血刃也是一个大大的财迷,一路上什么样的天材地宝都没有放过。然而,这天底下没有密不透风的墙。这一天,血刃在照常外出寻宝的时候,就被一个贪婪的冒险者给盯上了。他虽然没有认出这个小东西的品种,但是,他这么多年以来做冒险者的知觉告诉他,这个小兽绝对不凡,别的不说,就单单是他寻宝的能力就足以让人眼红了。他也想过要动手抓捕,但是他发现那个小东西的速度惊人,他根本没有那个能力抓到血刃,在权衡利弊之后,他将这件事情告诉了与他同在一个团队的其他人。其他人在听说了以后也很兴奋,只是他们现在都不在一块儿,集结起来需要一点儿时间,所以,他们吩咐那个最先发现的人将血刃盯住。那个人在观察了几天之后,他惊讶的发现,那个小东西竟然是有主人的,虽然他的主人只是一个猎户打扮的少年,引得他在心里直呼明珠暗投。经过了几天的侦查,他发现了那个猎户小子与那个小东西之间的感情很好,于是,他便心生贪念,他觉得自己可以独霸这个小家伙了。至于办法,那就是很粗糙的了,无非是他觉得,抓住血刃很难,但是抓住他的那个主人应该是很容易的吧,毕竟,那个少年只有通灵境六重天,而他则有通灵境七重天。结果,那个冒险者越想越兴奋,他不禁觉得自己的计划真是天衣无缝,殊不知,他的存在早已被南轩给感应到了,可笑他还尚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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