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 / 1)

顾朝年迅速挂断电话:“不买房不装修不卖肾。”

面对顾尘夜漆黑的视线,他镇定晃了晃手机:“问我要不要去北极买房,不知道哪个公司的人工智障。”

门外的周炀牙有些痒。  顾尘夜盯了盯顾朝年,对小孩子过家家的把戏没有兴趣,懒洋洋走向门外。  顾朝年的心提到嗓子眼,周炀就在门外,要是被顾尘夜看到了,谁知道这个人会干什么,说不定会在他下半身画小狗。  真是太可怕了。  顾朝年脑子急速转动:“小叔是准备出门吗,我看新闻说今晚温度会下降到5℃,要不要加件衣服再出去呀?”

他将声音压得格外乖巧,如果聊天可以发表情包,他大概会在后面加个TAT。  不曾想顾尘夜不吃这套:“说人话。”

???我刚才是在狗叫?  他耐着性子再问:“要不要多穿一件衣服出门?”

“不要。”

“……”  顾朝年深呼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不和顾尘夜计较,这种人讨不到老婆的。  反正在上万字的游戏剧情里,顾尘夜一直单身,也没描写平时如何抒解。  如果不是顾尘夜翻来覆去上过他,他肯定怀疑对方是性冷淡,但那天是因为他下药了,他怜悯地看向顾尘夜。  搞不好还真是性冷淡。  对方冷冷看过来,他收住发散的思绪:“您要是不加衣服的话,能不能上去帮我拿件衣服啊?”

顾尘夜直接没理他了。  眼看着就要走到门边,他想也没想飞奔过去,准备英勇地挡住顾尘夜,然而他高估了这具身体,不小心摔在对方面前。  平地他妈都能摔啊。  顾朝年下意识抓住冰凉的西服裤,手摸索着往上走,想扶着顾尘夜站起来。  他的手胡乱摸来摸去,还没等他彻底站起来——  顾尘夜面无表情拎起他,将他重重顶在门上:“是不是想我干|死你?”

下一秒炙热的吻印了下来,轻易地抵开他唇齿,毫不客气攥取他口腔的空气,边亲边撩起他薄薄的睡衣,雪白柔嫩的肌肤明晃晃显露人前,被坚硬的木门硌出红痕。  对方的攻势越来越猛烈,空气中盘旋令人脸红心跳的水声,他被吓得一动也不敢动。  因为周炀就在门外。  他不知道大门的隔音效果,只能压抑自己的声音,当风吹过裸露的肌肤,他忍不住咳嗽了一声。  有什么东西洒在他手上,顾尘夜终于结束了这个吻,将他抱到沙发上。  “娇气。”

接着便转身上了楼。  当顾尘夜的背影消失在拐角,顾朝年迅速走过去打开门。  一头金发的周炀站在门外。  周炀依然是上次见到的样子,一米九的个子,猿背蜂腰,松松垮垮穿了件黑色夹克,不知道为什么表情有些奇怪。  周炀也觉得自己疯了。  大概是那天的印象太深刻,他在门外听到顾朝年的呜咽了,不同于教室的无所顾忌,显然是被人欺负得狠了。  可这是在顾家啊。  顾朝年不清楚顾尘夜还会不会下来,先于周炀开口。  “你大晚上来找我是不是想说,当我离开后才发现喜欢我,能不能原谅你以前做的事,以后会好好和我在一起?”

少年的话音落下,周炀听得目瞪口呆。  顾朝年怎么知道他想说什么?  那天回去后他思考了很久,如果他只是把顾朝年当替身,顾明鹤马上回国了,没用的替身主动离开了,他不应该高兴吗。  事实上他非但不高兴,反而对见顾明鹤提不起劲。  顾朝年淡定地眨了眨眼。  追妻火葬场不是白看的。  不管攻有多渣受有多舔,当受心如死灰离开后,渣攻总会一下子明白,我好爱他好舍不得他。  以前干什么去了呢?  老实说他挺爱看这种剧情,不然也不会来玩狗血游戏了,但不觉得这种喜欢是真的喜欢。  他冷静地劝退周炀:“你只是生气我离开而已,把这种情绪波动当成在意,对比下顾明鹤就知道了,你回去好好想想吧,我去睡觉了。”

周炀盯着少年泛着水光的嘴唇,因为说话不断开开合合,仿佛在诱惑人深入。  他压根没听清顾朝年说什么,只想把少年按到身下。  周炀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顾不上其他仓皇而去。  顾朝年关上门松了口气。  看吧,说对了。  他刚刚关上大门,楼上传来脚步声,顾尘夜大概要去处理什么事,边打电话边向外走。  只是在经过他的那刻,将厚实的外套扔向他。  他猝不及防被外套罩住,整个人难以呼吸,好半天才探出头。  他怀疑顾尘夜想暗杀自己。  —  第二天,顾朝年到学校上课。  他出门时顾明鹤刚下飞机,顾明鹤回国后将解锁更多剧情,在那之前他得加入漫画社。  他平时不大看漫画,午饭时问宋思甜:“有没有推荐的漫画?”

今天的温度依然不高,不过宋思甜穿了条白色短裤,抿了抿唇上的奶油:“朝年哥哥想看什么类型啊?”

“纯情吧。”

漫画社的全称是纯情漫画社,尽管没说有入社考核,总不能一问三不知。  宋思甜立马向他介绍:“今年最火的纯情向是《绯樱飘落的季节》,讲的是男女主本来两小无猜,因为家庭原因被迫分开,分开后的他们好不容易重逢,但女主的生命只剩下七天,生命比春天的樱花还要短暂,把我看哭了好几次……”  顾朝年认认真真记下介绍,没有去看的想法,毕竟他对纯情的东西提不起性趣(没有打错字)。  下午他按照陆宵给的地址来到操场,接应他的是一个戴眼镜的短发女生:“你是陆社长介绍的人?”

他点了点头。  女生爽朗地自我介绍:“你好,我叫唐瑶。”

“你是刚入学的新生吧。”

唐瑶的语气有些感叹,“社长从没邀请过新生入社。”

顾朝年的注意力落到称呼上:“大家平时都叫社长?”

他大学时参加过不少社团,很少有正正经经叫社长的,一般都是X哥X哥的喊。  “因为我们对社长很尊重啦。”

唐瑶的目光露出崇拜,“社长是漫画社的英雄,多次拯救本社于水深火热之中,社员们特别感激社长。”

水深火热?  顾朝年想象不到一个大学社团,要怎么才能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以后你就知道了。”

唐瑶冲他笑了笑,“我带你去社团活动场地吧。”

唐瑶领着他走向操场边的小巷,七拐八拐进入一个地下通道:“你有什么喜欢的漫画呢?”

来了。  他纯复制粘贴:“今年最火的纯情向是《绯樱飘落的季节》,讲的是男女主本来两小无猜,因为家庭原因被迫分开,分开后的他们好不容易重逢,但女主的生命只剩下七天,生命比春天的樱花还要短暂,把我看哭了好几次。”

唐瑶貌似对这部漫画不感冒,眼里浮出一抹失望。  顾朝年想起来问了句:“对了社团费是多少啊?”

毕竟他囊中羞涩。  “没有社团费。”

没有社团费???!  “创立本社是为了发展更多同好,治愈现代人麻木的心灵。”

唐瑶笑眯眯解释,“不仅没有会员费,还会给社员发福利,不过要看贡献度哦。”

贫穷小狗狠狠心动了,正准备回去就看纯情漫,唐瑶的脚步忽然停下了。  他来到一个摆满漫画的房间,书本数量多得令人咋舌。  他感叹地走向书架,这些人真的很热爱漫画啊,为了治愈现代人麻木的心灵,有股傻乎乎的冲劲。  直到他瞄到书名:《勇士被魔王*得汁水四溢》、《高冷师尊被全师门觊觎》、《转职的我居然成为史莱姆**》……  陆宵散漫的声音从书架后响起:“欢迎来到纯情漫画社。”

你们管这叫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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