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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爱情这玩意(1 / 1)

姜砚之心头不悦,“虎目也好,狗眼也罢,不都是抠抠就瞎了。苟氏,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苟氏慌乱起来,蔡家人也都议论纷纷起来,其中一个红着眼睛的老妇人怒道,“我就知道,是你这个妖妇杀了我的儿,不然他好端端的为何要死?”

屋子里眼见着剑拔弩张起来。  姜砚之又想拍惊堂木了,他正想着,又听到砰的一声,闵惟秀又将屋子里的地板戳了另外一个洞。  什么叫做心有灵犀,这就是啊!  那苟员外一把护住了苟氏,擦了擦泪,“这位叶小兄弟说得没有错,这事儿是我们苟家做得不厚道。内子娘家在辽国境内行商,去岁带我这女儿一道回娘家小住。她那家中,有一表兄,自小体弱多病,眼见着就要一命呜呼了。”

“因为药石无医了,便请了个大仙回来算,看看有没有其他的续命之法。那大仙一算,说小女便是他的贵人,若是能够给他冲冲喜,便破了死劫。”

“小老儿夫妻二人,只得这一闺女,如何舍得?但是又不能见死不救。便相出了一个法子,并未写那婚书,只是假意结婚,若她那表兄大好了,再补上婚书不迟;若是不好,我这闺女也能够清清白白的再嫁了。”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这刚刚拜完堂,那小子便没了。这外人不知晓真实的情况,胡乱说一通。蔡夫人,你我二人虽然交往不密,但是在这镇里头,都是数得上号的有头有脸的人物。老苟我是个什么人,谁人不知?”

“这骗婚之事,我们是万万做不出的。不信你去那衙门里一查,看我闺女是不是寡妇再嫁,便知晓了。”

那蔡夫人脸色不改,就算如苟员外所说又如何,“那……那也是你闺女把我儿子给克死了。”

苟员外一听,又想哭了。  他这闺女,才是天下最可怜的人啊!  谁人有她这个命啊,两次成亲她都见死人啊!成了两次亲,还是黄花大闺女,简直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什么克不克的?蔡夫人可想好了,蔡小郎君可是有心上人,这事儿你不说,我也能够查出来。”

“那小娘子可是铁匠之女?若是我没有猜错的话,她人如今也已经是香消玉殒了。你家小郎,这是同她殉情了,要去了地府里,做一对鬼夫妻呐。先头我不明白的是,为何他要坑害无辜的苟氏,现如今明白了。”

“当是他听了外头的风言风语,同那位叶兄弟一样,认为苟氏乃是害死了前任夫君,还来骗婚的坏人,这才无所顾忌,先娶了她过门,然后再死。”

蔡夫人脸色一白,厉声喝道,“不可能,我儿前途一片光明,他是不会自杀的!”

姜砚之叹了口气,走到了那蔡新郎的旁边,“这蔡小郎因为穿着暗红色的喜袍,不容易看清楚,其实在他的袖口上,都有喷溅的血迹,包括他的手上。另外一处喷溅的血迹,是在地上,在他的伤口附近。”

“但是大部分,都被后来流出来的大量血迹给掩盖住了,只有些许几个点儿,是漏网之鱼。这种种迹象都表明了,他是先自己躺在这个地方,摆好了这个奇怪的姿势,然后再拿了那把小剑,将自己给捅死的。”

“在此之前,他还割掉了自己的一缕头发,编成了半个同心结……你们且看,插在他肚子上的小剑上,还缠着几根未落的发丝。”

闵惟秀顺着姜砚之说的,一个个仔细的瞧了过去,抽了抽嘴角。  她之前也看了,可是她看到只有血迹和头发,这些细节,都漏看了。  姜砚之拉着闵惟秀的手,站了起来,“这些都说明了他是自杀的。若苟氏是凶手,她的身上不可能不沾上血迹。可是她的身上干干净净的,就算她换了衣衫,那去换衣衫的同时,地上也极有可能会出现血迹滴落的痕迹。”

“可是你们看,这间屋子,只有这一团有血,别的地方都没有。屋子外一直都有婆子守着,等着新人叫水。苟氏不可能出去处理血衣,若她是凶手,那么屋子里肯定能够找到带血迹的衣裙。”

苟氏一听,立马站起身来,翻箱倒柜起来,因为是新嫁,箱笼什么的都还在库房里搁着,屋子里几乎没有几件衣衫,都干干净净的,比那喜床上的元帕还要新。  “你们看,我就说我不是凶手。你们蔡家还说我们苟家骗婚,按我说,你们才是骗婚的。”

蔡夫人身形晃了晃,拍着大腿哭了起来,“痴儿啊,痴儿啊!”

“我儿的确是有一个心怡之人,乃是这镇子东头铁匠铺里的那个哑女。”

周围的人一听,都议论纷纷起来。那叶槿惊呼出声,啪啪啪的鼓起掌来,“大官人好生厉害,竟然全都说准了!简直绝了!”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抬起了下巴,“不过是雕虫小技,不足挂齿,不足挂齿。”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你就嘚瑟吧你!  蔡夫人对这些充耳未闻,继续说道,“这镇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拢共就几家铁匠铺子,其中手艺最好的,还数东头的白老倌儿。我们这离大辽不远,近一年来,辽人屡次犯边,颇为不太平。”

“我儿孝顺,便想着给我打一把好的匕首防身。他听闻有些女子,把那匕首做成发簪的模样,戴在头上,关键时刻,能够拔出来制敌,便那了图纸,去寻白老倌儿打。岂料一去,竟然被那姓白的小狐狸精给勾去魂儿了。”

“一个打铁的女儿,还是个哑巴!如何能够嫁进我家门?我儿少年英才,今年不过十六,便已经中了秀才,他日那是要金榜题名的,到时候那打铁的女儿,如何为他操持后院?”

“我想着他年少意气,一时迷恋,便说待娶了对他有所助益的姑娘进门之后,再将那打铁的收房做一个良妾。我自问自己这个做母亲,已经十分通情达理了。可是那孩子像是着了魔一般,非要娶那个打铁女。”

“我寻了好多家亲,他都不同意,还绝食相逼。我一怒之下,甩出了一沓子名册,让他在其中选一个成亲。他迟迟不肯,眼见着都要饿死了。直到一个月前,才从中挑出了这苟氏女。”

“我心中高兴,以为他回心转意了,万万没有想到,这孩子这么绝,这是要剜我的心啊!我含辛茹苦的供养他这么多年,他就是这样回报我的?生了这样的儿子,同生一块肉饼,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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