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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四章 取名(1 / 1)

“施主何出此言!”

老和尚见到岳斯,拄着锡杖,也不行礼,冷冷地问道——岳斯之前说的话实在是不客气不客气,他可是有佛法在身的高僧大德,在岳斯口中却和那种江湖骗子、假僧假道是一流人物,这怎么受得了,佛祖尚且有忿怒相,更何况他还远远未足佛陀的境界。  岳斯换下了之前穿的道袍,找了一身书生的衣服穿着,唇上没有蓄胡,头上没有纶巾,看上去非常年轻,修为高深,老和尚看不透,还以为岳斯只是一个普通人,便用这种态度。  虽然这老和尚的确有私心就是了,算是恼羞成怒,向许娇容讨那妖怪,如果活着的话,带回寺中镇压,靠着念诵佛经便能化解其妖气戾气,使其归顺佛门,这便是功德一件。  就算那妖怪是死的,也是有用的,佛门尊的有药王菩萨,也是有丹药的,佛道两家近千年以来一直在竞争中互相抄袭,医药之道怎么会不学来,就比如闻名的少林大还丹。  老和尚讨要妖怪的尸体,便是要拿去炼丹制药,蝎子精的尾巴他已经在别处看到,对于那是什么妖怪的事情已经了解,能够入药的事情也已经确定,便来钱塘县进行讨要。  当然,以要为主,以讨为辅,世上的妖怪有很多,能够拿来入药的却少。  “何出此言?呵,妖怪害人的时候,你有俗事要处理脱不开身,人家降妖的时候,你还在路上,人家把妖怪除了,分解之后让民众安心,又给了方子用妖怪的尸体泡酒,造福一方,你这和尚空口黄牙地出来讨要,好不讲道理。”

岳斯用眼神向许娇容示意,许娇容立即会意,闭口不言,只是站在门口看着热闹,看着岳斯和那老和尚对线:“人家高人降妖除魔,还将妖怪炼成了药材,说是泡酒喝了对人有好处,你这和尚上来就说妖怪泡酒有毒——你说,我们是相信那出手的高人,还是你这个什么都没做的和尚。”

“呸,你这种人就不应该被叫做和尚,应该是秃驴,贼秃……he~tui!”

岳斯朝着老和尚脚边地上连啐了几口,故意恶心着那个老和尚。  短短几天之内,记录许仙降妖的石碑还没有立起来,人们口口相传的事情,也逐渐偏离了它的原本样子,老和尚并不知道蝎子精是许仙降服的,直奔着蝎子精来的他也没时间和心思向旁人打听其中的消息,并不知道事情的经过,听岳斯这么一说,老和尚的思维便被误导了,以为有什么路过的道人出手降妖,偏离了事情的本来面目。  许娇容见了这种情况,再加上岳斯的示意,明显就知道岳斯是在戏耍这个老和尚,顿时笑出声来,乐的不可开支。  岳斯此前一直是一副高人做派,好像所有事都在他的预料当中,胸有成竹,从容不迫,让人有一种疏离感,但是现在那种出尘之气好像不存在一样,带着一股世俗气,由高高在上变得脚踏实地,让人更加愿意信任他——也就是变得更加像人。  这种反差格外有趣,许娇容之前被老和尚一记狮子吼震得心神不稳,岳斯只是唤醒了她,现在的许娇容情绪极易波动,当即笑出声来。  岳斯的辱骂和许娇容的嗤笑令老和尚感到一股无名火,但他到底是有修为在身,察觉到了自己情绪上的波动,竖掌在胸前,念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

听到岳斯的话,路上有行人向这里靠拢,凑热闹是人类的天性,很快就又聚拢了一些人。  而岳斯则趁着这个机会,趁热打铁,指着老和尚对许娇容说到:“他这不是佛法,而是迷信,迷信迷信,就是先让你迷,再让你信。估计他用了什么手段,或者是话术,或者是下了迷药,让你变得迷迷瞪瞪的,然后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一听这话,许娇容顿时反应过来,指着老和尚骂到:“好啊,难怪我之前感觉迷迷糊糊的,感情是你这个秃驴下了药!知道我家官人是谁吗?他可是这钱塘县的捕头!”

许娇容的话让周围人都开始议论起来,对着老和尚指指点点,言语间都是对老和尚的揣测,认为这个老和尚不是好人,需要报官抓走。  “阿弥陀佛!”

老和尚念了一句佛号,又用上了狮子吼的法门,周围议论的声音忽然停下,四周的人大脑一空,浑然忘了之前自己在做在说什么,面面相觑。  岳斯完全不受影响,冲着老和尚笑着:“怎么,我正义的言辞戳穿你卑劣的伪装,触及你的内心,掩饰不住你的真面目了吧!”

老和尚见状,对岳斯说到:“施主,贫僧见你年轻轻轻,一事无成,有智慧,为人向善,却缺乏引导,很容易踏上歪路,一错再错,最终无法回头,不如跟贫僧会寺,为你剃度出家,晨钟暮鼓为伴,日日诵经。”

好嘛,打不过就加入,不过却是让我加入你们——这招用的好啊,只要所有的敌人都变成自己人,那就没有敌人了。  岳斯则摆正了神色,问道:“敢问和尚的法号?”

老和尚继续以狮子吼的法门说到:“贫僧圆真。”

“好名字,我记住你了!”

岳斯笑道,然后从怀中掏出一把左轮,对着圆真老和尚的膝盖扣动了扳机。  不闻枪声响起,不见枪口火光,只有一道光从枪口射出。  光线瞬间穿透了圆真老和尚的膝盖,将他的膝盖骨融化,但是筋肉却依然连着,老和尚的小腿没有脱离身体,并且光线的高温烧灼了伤口,没有血液流出。  疼痛让圆真老和尚脸色刷地一下变白,一条腿失去了支撑,就要向着地上倒去,幸亏及时握紧了手中的禅杖,才没有摔倒。  岳斯走到老和尚的面前,用枪口点着他的额头,嚣张地说到:“你很勇嘛,老头,还想让我加入你们,见到我的第一眼你没有跪下来叩拜,我都可以把你形神俱灭。”

“说什么用蝎子精泡的药酒有毒,什么饮则肠断肚烂,涂则皮开肉绽?”

“我告诉你,蝎子精处理是我上手来的,药酒的方子是我给的,你说那药酒有毒,就是妥妥地打我的脸,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你这样说,就是落我的面子,当年佛道两家辩经,谈到激烈的时候,直接拎着刀剑互砍,我今天只是废了你一条腿,算是便宜你了。”

“以后长长记性,不要看到什么好东西都要争,争到你惹不起的人手里,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我话就说到这里,赶紧滚吧!”

圆真老和尚看了岳斯一眼,将禅杖当成拐杖,一瘸一拐地走了。  岳斯大手一挥,修改了周围人的记忆,让他们忘掉自己出手的场面,认为是岳斯的一顿话说得圆真老和尚自惭形秽,被戳穿真面目之后不愿意被报官抓走,自己灰溜溜地跑掉了。  “呵,到了这个世界,我只想低调一点,重新塑造一下许仙,只是找一些撞到手里的小妖怪,让它们废物利用一下,结果你这个不开眼的,非来触我的霉头,还在我刚好练成这柄法宝的时候,好了,接下来就等着我的报复。”

李家的院子里,狼妖已经将头埋在两条前腿下瑟瑟发抖,圆真老和尚是真的有佛法的,几声狮子吼,吼得它心神不稳,胆颤心惊。  狮子吼传自佛祖,是佛祖讲经时候用的,大光明拳,做狮子吼状,天花乱坠地涌金莲,有着调伏一切外道之能,对于它这种妖怪最为克制,在看到岳斯回来之后,它才恢复平时的姿态。  晚上,等到李公甫和许仙各自归来,许娇容就将白天发生的事情讲给李公甫听:“幸好道长回来的及时,不然我就被那秃驴给骗了,许仙豁出命降服的妖怪,就这样被他骗走了,那坛药酒可是许仙传家的好东西。”

李公甫听了这话,也是感到一阵气恼:“那些僧人好不要脸,我们为佛祖菩萨上香,最后的贡品香火钱还不是落在了他们的口袋里,坐拥大片的良田还不用交税,现在还想图谋我们的东西!”

“娘子,以后你就不要去再烧香拜佛了,那就是把钱财白白便宜了那群和尚,以后有和尚上门化缘,直接把他们赶出去。”

蝎子精还活着的时候有多恐怖,李公甫这个亲历者是有发言权的,一团黑雾喷出,几个人都没了,在这一点上他比许娇容更加珍视泡成的那坛药酒。  虽然白天来的那个和尚有可能是一个假和尚,但不妨碍他迁怒到所有的和尚群体上。  “哎呀,这怎么行。”

李公甫把话说绝,许娇容反倒不乐意了:“如果不去拜佛,谁来庇护我们?就事论事,一码归一码。”

李公甫说到:“娘子,既然你想拜佛,那就问一下道长,能不能把他的祖师的像给请到家里来供奉,那也是许仙的祖师,我们作为许仙的亲眷,祖师爷也会庇护我们的。”

“这,这行不行啊?”

许娇容犹豫了,不知如何是好。  李公甫劝说到:“娘子,这时候你还怀疑什么,你拜了这么多年的佛,佛祖菩萨灵不灵,我们也不知道,但是许仙和道长的祖师,一定是灵的,你看许仙都学会法术了,道长也有那么大的神通,祖师爷也一定是非常灵的。”

原本许娇容是想反驳李公甫那不正经的话,但是仔细想了想,却感觉非常有道理,便找岳斯商量这件事。  听到李公甫夫妇二人的打算,岳斯都惊呆了,你们是怎么想到的?  太有创意了吧!  但是,岳斯还是笑着说到:“这自无不可,我家大日哥斯拉佛陀可是非常灵的,我这里刚好有一尊大日哥斯拉佛陀的雕像,你们明天请木匠打造个神龛,扯上红布,供奉起来就可以了,也不需要多么认真地供奉,只要不蒙尘,偶尔上柱香就可以了。”

说完,便把那巴掌大的大日哥斯拉佛陀尊像递了出去。  李公甫恭敬地接过,但是看到哥斯拉的样子之后,表情有些怪。  “姐夫,莫要看大日哥斯拉佛陀相貌不比寻常,它神通广大,每晚在我入梦之后,都在教我神通法术,这一尊乃是有佛陀真灵入主的,比寺庙中那些木胎泥塑要灵很多。”

许仙见了姐姐姐夫的表情,就知道他们和当初的自己一样,然后以自己的经历拿出来说。  许仙作为自家人,李公甫和许娇容还是信的,李公甫托着大日哥斯拉佛陀的尊像,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许娇容去找了一块干净的布衬在手上,小心翼翼地包好并捧到了南屋,等到改日神龛做好了再进行正式的供奉。  “你们既然选择拜我的祖师,那我这里就承诺你们两件事。”

岳斯看着许娇容和李公甫那样子,心里狂笑,但是表面上还得端着:“一是平平安安,在职场上没有上官苛责,小人刁难;二是让你们有自己的孩子,但是,是男是女并不保证,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

“多谢道长。”

李公甫和许娇容连连拱手道谢。  “不必谢我,要谢,就谢大日哥斯拉佛陀。”

岳斯摆手说到,虽然大日哥斯拉是他,但他不是大日哥斯拉便是了。  李公甫想得更深,又说到:“既然我和内人有孩子,那么就请道长赐名,也算受了道长的赐福。”

“这个好说。”

岳斯心里忽然闪过一道念头,笑着说到:“你们的孩子,是男是女,我也不清楚,儿女双全也是有可能的,那么,男名女名各取一个,到时候你们挑着用。”

见岳斯答应了,李公甫更是高兴,以前许仙读书的时候留的有笔墨纸砚,当即拿了出来,铺开纸张,磨好了墨,掭饱了笔,就请岳斯取名。  “如果是女儿的话,那就叫她李碧莲,名字取自‘接天莲叶无穷碧’一句。”

岳斯唰唰唰地在纸上写下两个名字:“如果是男孩的话,那就叫他李鸿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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