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甫一行人在出城没多久便没了正形,春游的小学生都比他们有秩序。 清缴山匪强人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一行人身上都备的有干粮,是衙门出钱买的饼子,还没到地方,很多人就在路边树荫底下搬块石头坐着,掏出饼子吃了起来,浑然没有要去剿匪的自觉——他们之前也不过是寻常人,一丁点训练都没有,这种表现实属正常。 其实就连李公甫都没那个自信,因为这百多号人中绝大多数都是拉来充数的,就算是给了长矛长枪也不会使,真正能派上用场的只有衙役、捕快、弓手,加起来也不过二十多人——嗯,如果把许仙算上的话,勉强能多个半个。 为了让许仙看起来像个样子,李公甫找了一根捆人用的绳索,盘成盘塞给了许仙。 就在李公甫觉得头疼的时候,岳斯出现了:“李捕头,我已经找到那伙贼人的下落,要不要我带你们去,他们只有六个人,只有一个身上会点法术,其余的不过是普通人。”
听到岳斯侦查到的情况,李公甫非常高兴:“道长,既然你已经找到他们了,为什么不使用法术把他们给抓住呢,我们就不必来这么多人了。”
说着话,李公甫一指路边那些看起来像闲汉一样的民壮:“县太爷什么都不断,认为人多就一定好,却不知道,他征调如此多的民壮,钱塘县都把这件事传来了,需要百余人剿灭的山匪,可想而知规模多大,闹得人心惶惶,很多人直接关门不做生意。”
“来的路上,我准备和许仙一起买两个热包子吃,但是那家直接没开门,听街坊四邻说,是被我们的阵仗吓到了。”
岳斯轻轻一笑,说到:“李捕头,我之前就说过,妖魔鬼怪的事情,我来,作奸犯科的人,则交由你们官府中人处理,我贸然越俎代庖可不好,有些事还必须你们来。”
此话一出,李公甫心里感觉好了许多,而之前与李公甫一道下乡为士绅找牛的那几个捕快见到岳斯,也靠了过来,借着之前的关系拱手攀谈。 “人已经找到,还是速战速决来得好。”
岳斯客套地与那些人说了些话,那是必要的人情世故,然后便对李公甫说到:“以你们的脚程,现在出发,还能赶在日落之前回来。”
看了那些民壮,岳斯说到:“不过只有你们这些人去就可以了,那些民壮,带着反而是麻烦,留下几个人看着这些民壮,别让他们乱跑捣乱,弓手全部都去。”
李公甫照着岳斯的吩咐命令下去,很快一群人便集合起来,向着那伙强人藏身的半山腰赶去,那些民壮见自己被丢下了,一个两个鼓噪了起来。 他们被拉来当民壮,衙门里除了管饭之外,还会给他们一些钱,现在李公甫那队人明显是把他们丢下了,这怎么行,他们应该拿的钱有可能就这样被眛下了。 虽然他们不敢和人拼杀,但敢鼓动其他人一起要钱。 而留下来的那几个捕快什么也没说,只是拿眼一瞪,腰间的刀拔出一小半,那些人便偃旗息鼓了,一个个老实得跟什么是的,再也不敢提这件事,哪怕他们手中也有武器。 …… 岳斯在跟着自己的捕快、衙役、弓手身上使了两个法术,让他们脚步变得轻快,远行也不感觉疲惫,难走的山路也变得非常容易;令一个是削弱他们所发出的声音,二十多个人哪怕不出声,脚步声、触碰到路边树枝等等这些也会发出声音。 走了大概两个时辰,一行人终于看到了强人所在的地方,虽然茂密的树林遮蔽了视野,但煮肉的炊烟却非常显眼。 弓手们散开,向着简陋的树屋开弓射箭。 见到那个大哥从树屋后面窜出,借着对山林地形的熟悉,快速消失在众人的视野当中,岳斯也不管许仙愿不愿意,揪着他的衣领,提着他向着那个大哥的方向追去。 他可是岳斯专门为许仙留的试剑人和大体老师,逃是逃不掉的。 那大哥对地形再怎么熟悉,也比不过岳斯的速度,但岳斯却不急着抓大哥,而是在后边不近不远地吊着他,用无形中的压迫让大哥激发潜能,在死亡的压迫下不断奔跑。 衣服被树枝刮破,腿被荆棘划伤,这些都不顾了,只要能逃出生天就好。 在跑出一段距离之后,大哥实在是没了力气,转过身来,跪在地上,气喘吁吁地对岳斯说到:“这位道长,且慢动手。”
“怎么,你是要投案自首了吗?”
岳斯把一路疾行,腿都变软的许仙丢在一边,笑着对那个大哥说到。 这点距离,李公甫他们一时半会儿是追不上来的,可以放心了。 “道长,只要你放过我,我有大把的金银财宝奉上!”
大哥不知道岳斯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反而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与岳斯进行了谈判。 “金银财宝?”
岳斯打量着那个大哥,笑着说到。 “对,我们抢来的金银财宝,我把它藏在了一个地方。”
大哥一见岳斯露出来笑容,就知道这件事有转机,他虽然只抢过一次,但富商家底可是非常厚的,因此得到了大笔财富,财帛动人心,他的拜把子兄弟乐昏了头,才会有之前那些胡话,但是那些钱财珠宝他并没有放在树屋当中,而是另外寻了个地方藏起来。 虽然那些金银财宝让出去他很心痛,但是买一条命,他觉得值。 “只要你愿意放我走,我就把藏着金银财宝的地方告诉你!”
这个世界,金银财宝的价值不是一般高,对于妖怪也是有吸引力的,前有小青驱使五鬼搬运库银,后有蛤蟆精王道灵下毒害人出售解药谋取钱财。 岳斯虽然做道人打扮,但面对钱财不能不动心。 “哈哈,把你抓起来,拷打一番,你照样会把藏钱的地方说出来,许仙,把他给绑了。”
岳斯的话让大哥寒了心,心气一散,瘫软到了地上。 许仙闻言,掏出怀中的绳索,就要上前把大哥给捆起来,但谁知道这个已经失去了所有希望的大哥忽然眼神中多了一丝杀意,张口对着许仙喷出了一口黑雾。 只可惜,现在的许仙已经今非昔比,见到黑雾,练了不知道多少遍的剑法顺势而出,腰间的长剑不知何时出鞘被许仙握在手中,轻松写意地将大哥斩杀当场。 不过许仙的佩剑只是练习用的,为了避免伤到自己,是没有开锋的,但力大飞砖的道理在这里同样适用,谁说没有枪头就捅不死人的。 大哥倒在血泊当中,当场毙命,连挣扎一下都没有,非常符合这个世界的调性。 许仙被黑雾喷了个正着,但体内法力一转,便将那些毒素清除干净,然后就看到倒在血泊当中的大哥,顿时吓得把手中带血的剑丢了出去,连连后退,坐倒在了地上。 “我杀了人,我竟然杀了人!”
许仙看着自己的双手,难以置信自己这双手在刚刚夺走了一条性命。 “恭喜你,踏出了人生中重要的一步。”
岳斯为许仙鼓着掌:“还记得我第一次杀人,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当时的反应和你差不多。”
岳斯将许仙提溜起来,使了个定身法,让他立在原地,然后将被许仙丢掉的长剑捡了起来,一剑将旁边的一颗树伐倒,简单地削去枝杈剥去树皮,固定在地上形成一个天然的架子,用大哥身上的衣服扯成布条,将他的尸体挂在了架子上。 “既然他成了你练剑的靶子,那就本着废物利用的原则,用他的尸体带你入本派医学的大门,机会难得,一定要看好了。”
岳斯拿出之前刻哥斯拉雕像的刻刀,对许仙说到。 被定身法定着,许仙连眨眼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看着岳斯剖开皮肤开肌肉,剖开肌肉看血管,去掉肌肉看筋络、骨骼,破开胸膛看脏腑,破开颅骨看大脑。 教学完成之后,岳斯一掌将大哥的尸体蒸发掉,仅留下一个头颅,这是这个人伏诛的证明,其余的零碎就不重要了。 解开定身术之后,许仙立即跑出去很远,然后扶着一颗树就吐了起来,吐得不人不鬼的,成为修行者之后的记忆力让他无法忘却之前看到的一切,对人体结构记得一清二楚,然后吐得更厉害了。 但是,配合上岳斯的讲解,还有之前看的所有医书,许仙对人类本身的理解更加透彻了,也不知道是该用怎样的态度看待这次的事情。 不到一天的时间,杀人越货的强人便成为了尸体,县令非常高兴,认为是自己领导有方,而带回来的尸首也经过那富户以及护院的辨认,确认是昨天劫道的那几个人,李公甫并没有杀良冒功,找了些农户、乞丐之流充数。 而且李公甫即便想杀良冒功也没机会,三班衙役还有那么多的民壮,想要堵住这么多人的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至于大哥回来的只有一个头颅,李公甫按照岳斯的解释转述给了县令:“禀告县令大人,道长说了,匪首会一些妖法,之所以会变成这样,是法术反噬造成的……也是我那妻弟学艺不精导致的,不然能让那匪首留个全尸。”
能够完成这次清缴强人的事情,县令很高兴,便不计较那么多了,将此事写成公函报了上去,又调取了一部分银两,赏给了一众有功之人,许仙也得了一些银子。 但是许仙却一直闷闷不乐的,茶不思饭不想,就像木头一样,杵在那里动也不动,就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见了些死人,李公甫也没胃口就是了。 许娇容不知道自己丈夫和弟弟白天的时候都做了些什么,询问起来,反倒让许仙回忆起来那痛苦、甚至称得上噩梦的记忆。 岳斯解释到:“许仙他手诛一个恶人,过不了心中的那道坎。”
虽然许仙经历的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远比杀人要更加挑战理智与心理承受能力就是了。 不解释还好,听了岳斯的话,许娇容就像油锅里进了水,顿时炸了起来——早上出门的时候还是一个好好的弟弟,结果傍晚回来了,就杀了人。 她的弟弟她是知道的,老老实实的,根本不会做下那种事情的,看到许仙那副样子之后,许娇容也不能说些什么,只好把气撒在了李公甫身上,把他好是一顿数落。 李公甫觉得自己冤的很,明明是岳斯带着许仙去追那个大哥的,怎么到最后反倒是自己的不是了,而且对于许仙这个诛杀首恶的义士,县太爷可是赏了不少钱。 但是,李公甫知道夫妻相处,讲道理是不行的,把错误揽在了自己身上,然后对许娇容一顿好哄,但许娇容只是稍微放缓了情绪,依然生着闷气。 等到了晚上,许仙早早睡下,原本他以为自己会噩梦缠身,在心神识海中拜了大日哥斯拉佛陀的虚影之后,各种负面情绪被一扫而空,反而以一种无喜无悲的状态重新审视了那段记忆,加深了记忆与理解,医术大进。 至少对人体是怎样运行的有了了解,对五脏六腑的位置与作用的认知要超过了药铺那个老大夫,自身的修行也大有进步。 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 有了大哥作为教材,许仙对于身为人的自己的了解加深了,能更好地调动自己的元气。 李公甫因为有功在县令那里得了假,第二天不必早起前去衙门点卯,但是许仙在睡了两个时辰补足精力之后,早早起床练剑,然后等到了时辰,出门前去药铺继续学医。 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反倒让许娇容看得目瞪口呆,如果不是许仙言辞谈吐和以前没什么两样,她还以为自己弟弟出了什么问题。 也不是没有变化,许仙变得更加成熟,不再是之前那个懦弱而平庸的许仙了,变得有自信有担当,好像昨天的经历让许仙发生了蜕变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