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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你刚才说什么?邓丽军小姐?(1 / 1)

接下来,曹志强就跟佐田雅志,就签约合同的具体事宜谈了谈。  大体上的情况都没啥问题,主要异议有两点。  第一点是分成比例。  曹志强对五五分成不满意,一开始提出二八分,曹志强本人八成,公司二成。  这很明显是漫天要价,并没同意,然后佐田雅志后退了一步,四六分,也就是公司四成,曹志强本人六成。  曹志强想了想后,就同意了这个分成比例,以后就按照四六分。  第二点,是签约时间。  佐田雅志原先的计划,是一签约就签五年,但曹志强觉得太长了,想要一月一签约。  这明显也是不成的。  最后双方你来我往,最终的合同是先签三个月的短期工作合同,三个月后再根据情况签长约,并且佐田雅志可以优先续约。  本来是想最少半年的,但曹志强也说了,他现在的情况有点特殊,要是跟佐田雅志签长约,恐怕麻烦很多。  原因之一,是曹志强的本职工作问题。  他在国内还有工作,而且是在国企里面当领导,如果他不经请示,贸然跟一个外国公司签署长约,恐怕会有很大的麻烦。  原因之二,是曹志强的签证问题。  曹志强能来日本,使用的是公务护照外加商务签证,根据目前的情况,他在日本只能停留九十天,也就是三个月左右。  好处是,九十天内,曹志强可以多次往返日本跟中国。  坏处是,时限一到,如果想再入境日本,就要重新申请签证跟护照。  所以说,曹志强现在也不敢肯定他三个月后还能不能来日本。  当然了,如果说,在曹志强在日本的停留期限内,能够办理下他的在日工作签证,理论上他就可以长期在日本生活了。  至于护照问题,这其实也不难办。  依照目前的形势,只要曹志强在日本能办下工作签证,可以不用回国,直接去中国驻日大使馆,去换个普通护照就行了,一般来说换护照也很简单,不会不通过的。  所以关键的问题,就是看佐田雅志能不能帮曹志强办下工作签证了。  虽然佐田雅志觉得没问题,但终究这也不是一定能行的,而且要走很多流程,且主要是日方这边走流程。  说白了,就是要在日方有靠谱的工作单位,以及靠谱的担保人。  佐田雅志的事务所嘛,情况一般般,不过佐田雅志本人,因为是著名艺人,多少还是有点担保能量的。  所以要是佐田雅志亲自担保,问题不大,但也只是问题不大,并不是百分比成功。  别说,曹志强的这个说法,确实说服了佐田雅志,这也是三个月合约期限的根本原因。  不过嘛,对于曹志强来讲,所谓的三个月,只是他忽悠佐田雅志的。  或者说,三个月期限,是逼迫佐田雅志帮忙给他办工作签证用的。  说白了,曹志强不想被一个事务所限制住,就算非要签约,也不想签长约。  毕竟曹志强的作品一旦再日本发售,爆火是肯定的,他暂时不想被佐田雅志的公司绑定。  其实曹志强更想做的,是跟佐田雅志合作,一起开一个合资性质的事务所,曹志强本人也当老板之一。  这样的话,曹志强以后只需要提供作品,具体运营都交给佐田雅志做,收益大家一起分享,级别也依旧是平等的伙伴关系,这样才更好一点。  相反,如果真的成了佐田雅志的长期签约艺人,就算平时关系再好,也改变不了老板跟打工人的区别。  但最重要的是,当老板,赚的钱才能最多,才能获取最大利润,并且未来能在日本有更多话语权。  只是这些事情,暂时就不能跟佐田雅志说了。  还是等工作签证办下来,再跟他商量也不迟。  总之,四六分成,三个月一签约,这两个条件一谈妥,其他就都是小问题了。  接下来,曹志强跟佐田雅志正式签了工作合约。  合约一签,佐田雅志就急不可耐的一边让自己的妹妹帮忙去跑曹志强的工作签证,一边带曹志强去附近租房子。  租房子的事情,是曹志强提出来的,他说他喜欢清净,喜欢一个人住,这样才能更好的创作。  再加上他长期住佐田雅志这里也不合适,一来太挤,二来也会影响彼此的生活。  佐田雅志也很赞同这点,于是就决定在附近替曹志强租一个一户建,专门给曹志强以及他带来的两个。  八十年代初期的日本,还没到经济泡沫的巅峰,哪怕是东京,租房也还没那么紧张,所以想多租一个一户建,也并不费劲。  最终呢,佐田雅志在自己家附近大概三百米左右的地方,租下了一栋一户建,拎包即住的那种。  这栋房子看起来比佐田雅志住的房子旧了点,不过也还好,加上一共两层楼,88平米,三室一厅,反正三个人住的话,那是绝对没问题的。  最关键的是,这房子距离佐田雅志家很近,走几步路就到了,既方便了彼此的联络,又有一定的距离,彼此都会感到很舒服。  房子办好了,接下来嘛,就是正经的工作了。  简单来说,就是佐田雅志给曹志强租好房子的第二天,就带着曹志强亲自去了JVC唱片在东京的录音室,正式开始进行录音,准备替曹志强出第一张单曲唱片。  其实JVC唱片,目前来说只是个业内俗称,真正的名称叫“Victor音楽产业株式会社”,也叫V社。  只不过因为目前这家唱片公司呢,是JVC公司,也就是胜利公司分出来的子公司,所以业内一般俗称JVC唱片。  到了后来,也就是一九八四年,为了方便运营,更是干脆直接进行了一番整合,重新搞出一个“日本JVC株式会社”。  但不管怎么样,这家JVC唱片呢,目前说是日本本土的唱片界龙头老大也不为过。  别的不提,至少录音室的软硬件方面,JVC唱片的录音室,在日本绝对是数一数二。  佐田雅志的作品基本都是这家JVC唱片发行的,跟这家会社的制作部、营业部等部门负责人关系很熟,现在想要用一下JVC唱片的录音室,制作个新曲子,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话说回来,关于曹志强在日本的出道曲,也就是第一张单曲嘛,佐田雅志都想好了,就是之前曹志强跟中森明菜以及小泉今日子见面的时候,在房间里演唱的那首《君がいるだけで》,也就是《只要有你在》。  其实那天听到曹志强唱这首歌的时候,佐田雅志就有帮曹志强出单曲的想法了,而且认为这首歌很不错,有大火的潜力。  不像中森明菜跟小泉今日子俩人,佐田雅志不光是个歌手,他本身还是作词家跟作曲家,以及唱片制作人,一人身兼多职,且多才多艺。  再加上佐田雅志原本就是很火的艺人,他的《関白宣言》更是登上过公信榜单曲周榜第一名,而且是连续十周第一名,是妥妥的大热歌手。  所以佐田雅志对一首歌的欣赏,并不仅仅是感觉好不好听那么简单,他更多时候还是一个事务所老板,是一个商人。  佐田雅志觉得,曹志强的那首《只要有你在》,旋律优美欢快,歌词朗朗上口,加上曹志强那十分独特的,堪称穿透力十足的清澈嗓音,只要一经推出,绝对是爆款。  实际上,自从那天听过这首歌后,佐田雅志的脑子里就一直回响着这首歌的旋律,怎么也忘不了。  因此,他才那么急切的想要跟曹志强签约,哪怕知道签下曹志强会很麻烦,也是在所不惜。  而且佐田雅志也相信,只要这首歌录好了,回去拿给JVC唱片的负责人一听,绝对能同意跟曹志强签约,帮忙发行曹志强的这张单曲唱片。  只要JVC唱片肯力推曹志强,用不了一个月,就能让曹志强在日本变成大歌星。  而只要曹志强成了日本的歌星了,有了一定名气了,申请工作签证自然也就容易了。  到那时候,曹志强成名了,他佐田雅志作为曹志强的经纪人,也会跟着水涨船高,至少赚钱方面不用愁了。  万一这首歌不成功,销量不好,那也没问题。  只要能让曹志强跟JVC唱片签上约,不管签成什么约,都是一个胜利。  因为只要曹志强跟JVC唱片签署合作协议,都能拿着这个协议,去作为替曹志强申请居日工作签证的证明材料。  JVC唱片可是大公司,要是有了跟JVC合作的协议,那工作签证就很容易申请下来了。  另外,佐田雅志现在空有一个事务所,但缺乏前期的包装、宣传之类的资金,所以佐田雅志更希望的合作方式,是垫资加分成合作的模式。  也就是JVC唱片提前垫资,负责前期的制作、宣传跟发行,歌曲版权还归曹志强所在的经济公司佐田企划,回头再按照销售额分成。  这种模式呢,不需要提前给经纪公司跟歌手钱,而是等唱片发行后,卖了钱后再分。  好处是唱片公司前期能减少一部分支出,坏处是一旦大火,给歌手以及经纪公司的分成也多,但总起来看,是对唱片公司有利。  以佐田雅志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他跟JVC长期以来的合作关系,如果他肯出面担保,那么这种垫资加分成模式恐怕不难通过。  当然,前提是,歌曲母带必须得到JVC负责人的认可,具体来说,就是得到JVC东京分社企划部部长的认可。  “放心吧曹桑。”

佐田雅志拿着手上的母带,笑呵呵的对曹志强道,“JVC唱片东京分社企划部的柴崎部长跟我很熟,你的这个曲子这么好,应该没问题的,肯定能过。”

曹志强微微一笑:“那就好。”

然而,事实证明,佐田雅志想的有点多。  当佐田雅志带上曹志强,以及曹志强之前在录音棚里录制的吉他弹唱版《只要有你在》的母带,去JVC唱片东京分社的企划部人员说明来意之后,接待他们的不是部长,只是一个课长。  那个企划部的课长呢,对曹志强的这首曲子并不太感兴趣。  或者说,如果这首曲子是佐田雅志唱的,那他们还感兴趣点,毕竟佐田雅志目前的名气相当高。  但如果是名不见经传的新人曹志强,而且还是个不能待日本太长时间的大陆人的话,他们就不太感兴趣了。  谈了有谈,他们提出的方案,是买断,也就是买下曹志强那首歌曲的版权,但只想买曲子,歌词不要。  价格也不高,只肯给四十万日元的歌曲版权买断费,才三千多RMB,这特么打发叫花子呢。  由于彼此的条件差异过大,最后的结果当然是没谈拢。  “没关系的曹桑。”

从JVC东京分社的企划部办公室出来后,佐田雅志连忙安慰曹志强,“唱片公司有很多,他们没眼光,不等于其他唱片公司没眼光。  对了,要不然,明天我再来,万一柴崎部长在,我就可以直接找他。  柴崎部长跟我很熟,我要是出面,他肯定会同意的。”

“算了吧。”

曹志强笑着摇摇头,“你没发现么,对方是对我的个人身份不感兴趣,你就算找他们部长也没用。  别忘了,我是大陆人,而且是商务签证,在这里只能待不到九十天,以后能不能长期留在这里还不一定。  在我居留日本期间,为我这么一个情况复杂的大陆人出唱片,风险太大。  毕竟之前的邓丽军小姐就曾经在日本出道,可就因为护照跟签证问题不得不在大火的时候中途离开去米国,让她本人以及背后的公司都受了不少损失。  有邓小姐的前车之鉴,人家不想为我担风险,情有可原。”

“咦?等等!”

佐田雅志眼睛一亮,“你刚才说什么?邓丽军小姐?”

“是啊,怎么了?”

曹志强好奇的看向佐田雅志,“她有问题么?”

“有了!”

佐田雅志一拍手,哈哈一笑,“我们可以去邓丽君小姐曾经签约过的唱片公司,日本宝丽多唱片啊!  既然这家唱片公司曾经捧红过一名华人邓丽君小姐,你再来的话,他们一定会感兴趣的!  没错,这家公司的话,一定会成功,一定会帮你出唱片的!”

曹志强不置可否的笑了笑:“行吧,你说了算。”

的确,曹志强虽然跟佐田雅志签了合同,但他其实兴致不高。  主要是,他想过两天就回国。  本来呢,曹志强想第二天就回国的,但这个时期,中日直飞的航班并不多,每周只有两个来回,最快回国的航班也得等两天,所以他只能等一等了。  这期间嘛,替佐田雅志干点活儿,就当散心了。  至于跟日本唱片公司的合作,成当然最好,不成也没关系。  另外,就算工作签证不行,回头他只要能让国内的那位林大爷满意,也不是不能用自己在国内赚的辛苦钱,去换点日元外汇,然后以投资经营的名义来日本。  投资经营签证可比工作签证容易多了,至少对目前的日本来说是这样。  总而言之,他现在是一点都不急,自然也就无所谓成与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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