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 > 339 一文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339 一文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1 / 1)

聊完了曹志强最想听的唱片跟小说的销售情况之后,接下来的会议内容,主要就是出版社的收支问题以及杂志社的筹备问题。  收支问题其实没啥可说的,有专业的财务团队,而且除了新华书店外,基本都是现款交易,结果就是出版社现在的现金流很足。  到目前为止,得益于《江湖行》的热销,出版社掌握的现金流,已经高达三百八十多万元了。  本来这个数字应该更多的,但主要是新华书店的钱还没回款。  如果新华书店的款项打过来,现金流突破五百万是板上钉钉。  这还只是出版社赚的那部分,不包括曹志强个人赚的那部分。  实际上,曹志强的个人账户,目前也已经高达三百多万了,这还是去了税的收入。  或许要说,怎么曹志强赚的比出版社赚的还多。  这很正常啊。  因为《江湖行》是曹志强写的,当初定价的时候,曹志强的收入是按照版税分成算。  《江湖行》的定价是十元,曹志强的版税是百分之三十,也就是一本书不管卖多少钱,他都要抽三元钱,这个三元钱是出版社给。  如果卖给新华书店,那么是以五元钱的价格卖给新华书店,这五元钱,曹志强要分走三元,出版社只能分走两元。  但要是卖给那些被收编的二道贩子,统一对外批发价是八元,那么曹志强依旧分走三元,出版社分走五元。  可出版社分走的那部分只是毛利,自己还要负担各项支出,比如生产支出、流通支出等等,实际能拿到的纯利润,也就是毛利的一半。  同样道理,新华书店虽然能以五元钱的成本拿货,但他们的流通成本也高,利润是分给整个新华书店的。  而曹志强分走的三元是纯粹个人收入,所以总起来看,还是曹志强个人赚的最多。  曹志强分到的钱,都是要先交税的,交了税,剩下的可不就三百多万嘛。  由于曹志强的个人收入太高,交税的绝对数也很高。  结果就是,交了税之后,曹志强一不小心就成了税务部门的名人。  本来税务部门还想给曹志强发个锦旗,甚至想登报表扬这事儿。  这么主动缴税,还主动缴税这么多,能不表扬一下么。  还是曹志强知道后吓了一跳,连忙说要低调,不想万众瞩目,好说歹说,这才最终作罢。  实际上,出版社的财务人员,不是没劝过曹志强,让曹志强不要把这部分钱当做个人稿酬所得。  因为在这个时期,如果是个人稿酬所得,要交百分之二十的税,这属于劳务所得的税率。  可如果是算成出版社的收入,那他就可以想办法内部合理消化,不用交这个税了。  说白了,那个财务人员,就是想让曹志强合理避税,并以这种方式来表功。  对此,曹志强当然是严词拒绝。  不过曹志强严词拒绝的真正原因没说出口。  这个没说出口的真正原因,就是四个字——公私明确。  他想过了,如果不提前把公私收入分清楚,而是把收入都算出版社的钱,那这个钱其实都是单位收入,不是个人收入。  要知道,出版社的收入属于单位的公款,不是个人的私钱,性质是不一样的。  虽然曹志强是红光出版社的一把手,有权动用出版社的资金。  但公款的性质是不会变的,随便乱用,绝对是有风险的。  而且别忘了,出版社上面还有个红光机械厂,机械厂里还有个李厂长!  机械厂的李厂长要是眼红这笔钱,非要硬来,是真能挪用这笔钱的。  因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际上,红光出版社作为红光机械厂的全权下属单位,是完全受红光机械厂领导的。  毕竟红光出版社的主办单位就是红光机械厂,理论上,红光机械厂对红光出版社的经营活动拥有绝对的权力。  也就是说,红光出版社账面上的资金,机械厂理论上是完全有资格挪用的,当然这得李厂长亲自签字才行,只有他才有这个权力。  李厂长现在不动,是因为更看重曹志强这个下金蛋的鹅,是放长线钓大鱼。  毕竟李厂长权力再大,也不能随便乱挪钱,那也得接受监督,也得讲规矩。  比如那个出版社的承包合同,里面的各项权力跟义务,都是白纸黑字写明白的。  这其实有个说法,叫分灶吃饭,属于承包经营的一种形式。  可再怎么分灶吃饭,上面的老大还是李厂长,分灶吃饭的权力也是李厂长给的。  一旦李厂长要单方面收回这个权力,强行挪用资金,事情也会很麻烦。  当然了,李厂长要真这么不讲究,单方面撕毁合同,曹志强也可以拿着合同,去跟他打官司。  有白纸黑字的合同在手,再加上曹志强背后有徐大爷撑腰,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但这样一来,曹志强就等于跟李厂长彻底撕破脸,也等于跟机械厂彻底撕破脸,双方都不好过,属于双输局面。  因此除非万不得已,李厂长是不会单方面破坏的合同的,必须按合同来。  毕竟李厂长虽然权力大,但如果不按规矩来,他是拧不过曹志强背后那位徐大爷的。  只有按照规矩来,徐大爷那种人才不会跟李厂长起冲突。  这就是论大腿的重要性了。  更不用说,李厂长还对曹志强有更大的期待。  李厂长还指望曹志强这个赚钱小能手,能接过红光机械厂这个烫手山芋,让机械厂再创辉煌,好让李厂长安稳退休呢。  别的不说,其他人绝对不会想到用股份分红的方式,合理合法的给李厂长分钱。  就算能想到,他们也没那个能力赚到那个钱,然后再分给李厂长。  说白了,就是目前的厂子内部,就只有曹志强,才能让厂子起死回生,让李厂长平安落地。  要不然,一旦真的被改造,红光机械厂被吞并了,连厂都没了,他这个厂长还有什么意义?  厂长要是没了厂子,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李厂长如果年轻还好,说不定还会调动他去新厂当厂长。  可李厂长如今即将退休,以他这个年纪,一旦厂子被合并,上面是不会给他安排新厂去上任了,只会让他退居二线,时间一到就退休。  李厂长大权独揽几十年,虽然还算清廉公正,但要说他不贪权,那肯定是假的。  要是真的让他提前退居二线,提前退休,心里肯定有落差。  所以哪怕为了自己以及红光机械厂的未来,李厂长也不会跟曹志强闹翻,除非闹翻后利大于弊。  总而言之,虽然当初曹志强跟李厂长签署了一个承包协议,红光出版社从法律意义上,已经是曹志强个人承包的单位,但其实这个承包合同的约束力也就那样。  李厂长要是真的撕破脸不认账,想要强行收回出版社,免除曹志强的所有职位,曹志强还真没办法。  毕竟去找人告状,也需要时间啊,而且未必能成。  所以,曹志强宁可交高额税收,也要坚持个人收入与出版社收入分开,就是防着一手。  曹志强个人账户的钱,他李厂长是绝对动不了的。  那可是正经的稿费,这年头最干净的钱了。  当然了,对外肯定不能这么说。  曹志强当时的说法是,虽然全算出版社的收入可以少缴税,但这种做法其实就是耍小聪明,不可取。  该交税交税,该怎么着怎么着,做人要知道感恩,更要遵纪守法!  果不其然,当曹志强坚持交税,并且他对财务人员的那番话,被财务人员交税的时候不小心流传出去之后,立刻赢得了税务部门的好感。  就连徐大爷跟王大爷,听说这件事之后,也对他的表现十分欣慰。  这种主动缴税带来的各种隐性好处,远的先不说,至少近期来讲,就已经有作用了。  比如那本挂羊头卖狗肉的《江湖行》吧,其实已经有人开始举报了,但在王大爷的亲自口头指示下,就可以放一马,不用取缔了。  要不然,真以为有关部门都是傻子,看不出你挂羊头卖狗肉,说是诗集,实际上还送一本武侠小说,内里当武侠小说卖啊。  但既然钻了这个空子,只能是下不为例,至于之前钻空子的行为么,就睁一眼闭一眼。  换言之,以后再想学《江湖行》那样,表面卖诗集,实际卖武侠小说,肯定是不行了。  可《江湖行》本身是可以继续发行出版的。  只靠这一套书,红光出版社就一炮打响,月销一百八十万套的成绩,虽然不敢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也绝对是佼佼者。  关键这套书的吸金能力还特强,并不是很便宜的那种书,而是定价十元的高价货。  要知道,这个时代的工人人均工资,一个月也才四十多元钱,十元一套的书,这应该属于奢侈品了。  可就是价格这么高的书,竟然卖的脱销,本身就说明其质量有多好。  实际上,很多人都认为,《江湖行》就算没有那个附赠的武侠小说《破碎虚空》,本身也是一部很好的重制版诗集,尤其是里面新增加的几首诗,特别是那首《江湖行》,特别的有味道。  现如今,别处不好说,但要说京城的文青群体里,你要是不知道江湖行,不知道“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你都不好意思跟人说你是文艺青年。  可以这么说,强子这个笔名,目前是难得在高雅的诗歌领域跟通俗小说领域都出名的人。  诗歌领域就不说了,新锐著名诗人这个名头本身就代表了对曹志强的肯定。  至于通俗小说领域,一部《破碎虚空》,就已经让大家对强子的武侠小说功底叹为观止。  不管怎么样,出版社目前账户上有这么多钱,肯定不能放那不动,肯定要想办法花出去。  只是具体怎么花,那还得听曹志强这个社长兼总经理的意思。  有人提议,用这笔钱先买一批轿车,当做公务用车。  可惜曹志强立刻就否决了。  又有人提议,说买一批卡车,然后拿来跑运输也不错。  这个时期只要有运货卡车,那就是赚钱的代名词,根本不缺活儿。  曹志强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但也只批准拿出一百万去买卡车,其他的先放着不动,他还有用。  说完出版社的收支,接下来就是杂志社的筹备工作了。  严格来说,出版社目前的真正骨干,都是余德利带来的那批人,而这批人呢,熟悉的其实是杂志社,并不是出版社。  所以从很早的时候,余德利就想借用出版社的平台,搞一本杂志。  曹志强对此也很同意,只是他觉得搞杂志太费事儿,还是先往后放一放,等出书赚钱了再说。  现在出版社已经不差钱了,开办杂志的事情就可以提上日程了。  以出版社的名义开一个杂志社,这不成问题,关键是杂志内容。  本来呢,余德利他们商议的结果,是办一个类似故事会那样的月刊。  但曹志强觉得有点不妥,因为故事会太杂,定位不够清楚。  最后,曹志强决定杂志就定位成情感故事类的杂志,尤其是要多写一些曲折离奇的爱情故事、惊奇故事、名人轶事以及国外的一些异闻跟故事。  杂志的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知己》。  正所谓“一文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己”。  不但名字曹志强亲自拍板,连创刊理念他都想好了,就叫“人性之美,人情之美”,坚持“期期精彩、篇篇可读”的高质量标准。  首先是标题一定要醒目,要一下子就能抓人眼球,让人有看下去的欲望,不能平平淡淡。  内容上则要深入生活,深入心灵,作品一定要能引起读者的共鸣。  说白了就是要够悲惨够曲折够离奇,一定要让人看过之后就流泪,看完之后就饱受冲击,念念不忘。  读了《知己》故事的人,要让他们产生两种想法。  第一种,是原来还有比我更惨的人,我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活。  第二种,是原来还有比我活得更精彩的人,我要向他们学习。  当然,除了这些外,也要讲求实事求是。  比如每个故事之前,一定要写明是否真实发生的事情。  如果不是真实故事,一定要写明是纯属虚构,或者根据真实故事改编,这些一定要写清楚,定做字体可以写小一点。  可如果是真实故事,必须写明真实故事的具体出处,或者引用的具体出处。  简单来说,就是可以虚构,可以瞎编,但一定要写明是虚构跟瞎编,不能故意不写明是虚构故事,让人误以为是真实发生的。  “你们要明白,标题是跟内容同等重要的东西!  如果没有一个好标题,内容再好也不行,这叫酒香也怕巷子深,明白了没有?”

“这个,这不是标题党么?”

余德利皱了皱眉。  “就是标题党。”

曹志强点点头,“标题党怎么了,只要内容有质量保证,标题党就标题党。  你要知道,人是很懒的,你标题都不好看,都不够吸引我,我凭什么看你的内容?  就好比一瓶酒再好,包装太差劲,我也没兴趣喝一样。  总而言之,标题一定要有冲击力,一定要有新意,冲击力越强越好,新意越妙越好。  现如今那么多杂志,我们要想杀出重围,就必须有自己的特色。  而我们杂志社的特色,我愿称之为知己体!  总之,我们要么不办杂志,要办,就要成为杂志界的一股泥石流!  雅俗共赏,泥沙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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