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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从前(1 / 1)

第一次穿上衬衫,尚且还很别扭,将存了很久的钱买的一条手链带在了身上。那条手链很贵,几乎用光了那时候他所有的积蓄。他的家庭不富裕,可是莫以染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人又生的漂亮,她值得最好的!所以,当时他买的一点不后悔。可是,那一天他等到了天黑,那个总是淡漠着一张脸,偶尔会在白生烟过来寻她的时候淡淡一笑的女孩儿始终没有出现。心灰意冷离开学校的时候,他遇到了正好走的比较晚的白生烟。“同学,走这么晚,是在等人吗?”

那个时候还是少女的白生烟笑眯眯的对荆煜说。白生烟那个时候还没有像现在这么有棱有角的锋锐,带刺。她虽然做起事来雷厉风行,但是大部分时候总是笑眯眯的,这也是她明明不是个什么好东西,甚至是个有点坏的女孩儿,却能够获得大把好人缘的原因。当时荆煜因为莫以染的原因而神色涣散,没有太大的欲望搭理面前这个无数少年心中的女神。只是点了点头,淡淡的“嗯”了一声后就脚步不停的继续往前走。可是他猛然想起来,白生烟跟莫以染关系很好。于是毫不避讳的回头,对着白生烟问道:“你知道莫以染去哪儿了吗?我有事找她。”

那个时候,少年的荆煜心思很浅,看不懂面前少女眼睛里了然的神色,只是觉得面前这个穿一身名牌的少女笑容怪怪的,让他浑身不舒服。就好像是有一条有毒的小虫落在了自己手上,难受、不安、焦虑。“染染啊,在家睡觉呢,昨天晚上蹦迪蹦累了。”

少女笑眯眯的回答。“蹦迪?”

作为一个不出众、不落后的良好中学生的荆煜对这个词汇感到十分陌生,只是觉得不是什么好词汇,便微微蹙着眉。白生烟也没有解释,只是两只手背到了身后,漫不经心的笑道:“只有平等,才能够长久,不管是什么。趋利避害,喜欢耀眼的事物,这是世间生物的本能。只是,耀眼的事物往往是少的,被一大群躲在阴暗角落里的东西喜欢着,仰慕着。阴暗的东西想要靠近耀眼的事物,往往靠近了之后就会觉得刺目了。如果真的喜欢,那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努力往上爬,变得同样耀眼。”

那个时候的荆煜听着白生烟的话,沉默。他一直知道这个女孩儿很聪明,年少老成。学生时代,他去学校后山吃从自己家带来的午饭的时候,他总是能够看到这个女孩儿坐在一颗隐秘的大树后面看一些封面很怪的一些书。他知道白生烟不会莫名其妙的说这些话,但是他当时的经历跟阅读量还不足以立刻就明白白生烟的意思。只是默默地将少女的话给记住了。后来,上了高中后,他意外的发现白生烟跟自己在同一个学校,并且在同一个班。只是,他只在学校里看见过白生烟一次。是在开学的一个礼拜后,那个一直空着的位置多了个人。不是白生烟。是原本留给白生烟的位置,被一个新来的给占了。然后,荆煜突然聪明了,预料到了什么,鬼迷心窍似得出了教室,往校长室走去。他走在廊道下,快要到的时候,正看见那个少女淡笑着一张脸从校长室出来,她的手上拖着一黑一白两个巨大行李箱。校长是亲自出来送的。少女跟四十多岁的校长说话一点都不紧张,从容不迫。她太老成了。白生烟看见了荆煜,冲着他淡淡一笑,然后就脚步匆匆的消失在了廊道尽头。那个时候,荆煜不会知道。白生烟做出了人生中的一个重大决定。离开母国,去找了他心心念念的莫以染。而且还不告诉他莫以染已经出国了的消息。好吧,又不熟,人家没有义务告诉他。事实上,荆煜在初中时候虽然并不拔尖,一张俊脸也没有长开,但是也是个闷骚小白脸。就是平常时候太沉默了,成绩也不出众,没锻炼的小身板儿加上淳朴的衣着,让他十分的不起眼。但是,他却不知道,有一个人早早地就注意到了他。那个人就是白生烟。她的目光总是犀利的。莫以染擅长揣摩人心,而白生烟则擅长发现人才。当年,毕业典礼那天,白生烟是故意等着他的。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东西是藏不住的,一个是咳嗽,一个是贫穷。可是,在白生烟这里,荆煜这种小小少年隐秘的爱意也是逃脱不了她的法眼的。白生烟察觉出来这个少年喜欢莫以染,并且还一根筋。但是,她不希望喜欢莫以染的是这种籍籍无名之辈。至少,在离开之前,给他个提点吧。荆煜一直记得白生烟那番话,所以,白生烟没有看错人。他挺争气的,从军去了。年纪轻轻就有了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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