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再说您的问题。给我的感觉您有些急功近利,急于想把金盾的品牌打出去,而且每起案子都贴上个人的标签,这种过度消费,让底下的人感觉无出头之日,整个所有你一个人就够了。另外,你分给他们的案件大多都是一些民事案件,经济纠纷和刑事案件大包大揽,一个人忙得连轴转,而他们却闲的无所事事。换做我,我也会离去。”
“我的话可能说得重了些,但这就是金盾的现状。一个公司在起步期肯定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可怕的不是赵律师他们先后出走,而是这种继续持续下去。”
“所以,我觉得他们要走你大可不必拦着,更不必生气。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走了赵律师还是王律师,律师所不会因为他们而倒闭。但所面临的的问题不容忽视,您必须高度重视,方可重振旗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