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保姆去看小公主的时候,皇甫秋瑾已经帮她穿好衣服,跟她在床上玩的正是开心。洛爸爸闻声赶到的时候,他的小公主正被皇甫秋瑾逗的咯咯笑个不停。“乖,小猫叫瑾……瑾,皇甫秋瑾,秋瑾,瑾。哈哈哈。”
他誓要她开口叫的第一个人是他不可。“皇甫秋瑾你居然敢半夜爬进我家小公主的闺房,行偷香窃玉之事,我看你是皮痒了。”
洛爸爸隐忍着怒气,暗哑的声音正说明他现在很生气。这臭小子真是越来越大胆了。“洛叔叔,我没有偷也没有窃,我是正经人家的孩子。再说小猫已经是我的了,我是光明正大的。”
皇甫秋瑾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异常温柔肯定。“还有洛叔叔您不能阻止我跟小猫培养感情。”
洛爸爸抚额,万般无奈,他真想不通一个十岁的小男孩,从哪来的勇气,那么肯定的说爱,说一辈子。他才十岁,人生还没有开始,光看那天他写的协议,就可以看出,将来他定是个商业霸主,那时围绕在他身边的女人会何其多。他突然想起父亲说的话,罢了,就给他一次机会。“再不走你上学就迟到了。”
音落,人已经消失在房内。“小猫你爸爸同意了。我好高兴。”
说罢在洛歌脸上重重一亲,仿佛这样才能表达他的喜悦。于是在以后的将近十年,皇甫秋瑾晚上的时间有一半是在落宅度过的,就算皇甫妈妈在怎么说他‘小没良心’的他还是风雨无阻的。洛歌一岁的时候,能在地上爬了,刚长牙的时候,见什么就咬,所以在皇甫秋瑾的左大腿内侧有一排不齐的小牙印。现在的皇甫秋瑾无疑是所有人眼里的三好男人。哦,不,是三好男生!上的厨房煮粥,下的厅堂带小孩,换得尿布,不埋怨,还忒高兴。他把他这辈子也许都不会去做的事,都干了个遍。可是洛爸爸还是板着脸特不高兴,只因他的公主开口叫的第一个人居然不是他,这让他很是嫉妒。洛歌二岁了,能小跑着到处惹祸了,最喜欢的事就是骑在皇甫秋瑾的背上,围着整个大厅跑个三四圈,一圈下来起码要半个小时,所以那段时间,皇甫秋瑾以刘翔的速度减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