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会面,更加憧憬着一场属于她和展志歌的婚礼……就在她完全沉醉在自己的美梦中时,“碰!碰……”接连的几声枪响,将傻傻憨笑的函雨凝拉回现实。沙滩上,刚刚还洋溢着幸福的婚礼突然间就血流成河。英俊潇洒的新郎已经被人枪击,倒在了幸福的红地毯上。血液已经将他的礼服染成了鲜红,为那幸福的路径增添了一抹讽刺。惊声尖叫的新娘已经被狂野之人扛在肩上,持枪的手也开始向周围扫射。整个场面乱作一团,无关之人,迅速撤退,免遭池鱼之秧。函雨凝还没有反应过来,一颗无意的子弹就向她狂射而来。她木讷的坐在椅子上,呆呆的看着前面。对于即将迎来的危险并无所觉。或者说,初来乍到,被眼前的混乱吓呆了。根本就忘记了逃命。就在千钧一发之迹,一个黑影扫过,函雨凝整个人就连同创意椅子一同翻倒在地,“碰!”
子弹正中桌子上的花瓶,玻璃的碎片四射五落。函雨凝惊魂未定,揶揄的男性嗓音轻松的在她的耳边响起,“小姐,你也太镇定了吧!子弹都到门口了,你还不知道躲一下。”
男性气息扑鼻而来,一阵窘迫,急迫的将搂住她的男人推开。恐惧的心里才后知后觉的传入她的感官。“谢谢……”低低的道歉声中,渲染了几分颤音,证明着她刚刚的后怕。这座城市果然如外界传言的一样恐怖,她的旅程才开始第一天,就差点儿命丧黄泉。若不是眼前之人,她就真的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了。估计到是地狱,她也一定不会心甘的。举头,想要看清楚她的救命恩人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来得如此及时。她一定要千恩万谢。结果,头还没有扬起,对方就一把强势的拉起她的手腕,将她拖了起来,“小姐,真佩服你的淡定,都到这时候了,还有闲情逸致继续畅游。还是赶紧保护好你的小命,再来慢慢思索你的人生吧!”
果然,他们还没跑两米远,后面又是凶猛的枪击声。心跳再一次加速,函雨凝有种云里雾里的感觉,感觉自己完全失去了平常的果敢,跟不上这座城市的脚步。于是,走了一上午,还没有来得急吃饭,城市狂奔就开始了。函雨凝连拉着她手腕的人的样子都还没有看清楚,就被迫跟着他跑了好几条街。只知道他一身灰色西装,人高马大,身强体健。跑了半天,竟然连呼吸都没有加重。感觉对方还故意放慢脚步牵就她。其实函雨凝很想说,就这样的脚程,她都快要跟不上了。真的好累,头晕眼花。若不是被地方拉着,估计她早就已经跌倒在地了。看来这一年,想要在这座城市生存,她的身体素质有待加强。终于,枪声完全消失,两人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函雨凝上气不接下气,一脱离陌生男子的缠扶,整个人就软的向地上倒去。“不……用扶我……”见男子好心的要搀扶她,函雨凝立刻坚定的拒绝。虽然气虚不强,但仍然让男人住了手。男子无奈的摊了摊手,任函雨凝瘫软坐在地。完全没有形象可言。函雨凝也知道,她刚刚对她的救命恩人态度恶劣了一些,于是顾不得呼吸的紧蹙,不好意思的连忙解释。“太累,想坐下来休息一下。”
不是因为他的触碰,而有所不适应。函雨凝的画蛇添足,让男人一阵好笑。看着函雨凝惨白的脸,对方再次打趣道,“淡定小姐,你脸是营养不良,还是被刚刚吓的?”
函雨凝的小脸一红,晕眩的感觉也慢慢的缓和。不服气的将倔强眸子抬了起来。终于看清了她的救命恩人。还真是一个青春洋溢的俊男子,和他刚刚的言辞非常的搭。白白静静的脸,只是感觉脸下的身材稍稍魁梧了一些。不过像他这种人,非常适合做小白脸,保证大受欢迎。函雨凝心里忍不住犯咕,说不定人家还正是呢?“小姐,我的脸还让你满意吗?不知我这张俊逸的脸,让你又想到了什么呢?”
“男宠!”
函雨凝很自然的就表达出了她的看法。刚刚说出来,就惊觉自己的失言。立刻道歉,“我开玩笑的。”
脸上散落歉意,心里悔恨,她怎么可以这么对她的救命恩人呢?函雨凝开始怀疑,为什么她灵活的脑袋瓜,一到罗斯瓦这座城市来,就自动降级了呢?变得鱼目,不经大恼。再这样下去,别说追求展志歌,估计还没有见到他,她就翘辫子了。男子露出愉悦笑容,对于函雨凝的无视,并不在乎。反而兴高采烈的回道,“我真的有资本去当贵妇们的男宠?”
男子不太自信的摸了摸自己白白的脸蛋。忽的靠近函雨凝,暧昧十足的诱惑道,“小姐,你很有趣,不如我给你当男宠怎么样?”
这个建议,吓了函雨凝一跳。连忙摆手,“不不不!小女子卑微,没钱包养男宠。英雄的大恩大德,小女子没齿难忘。小女子还有事,先行告辞,后会有期。”
这个男人有点儿邪,函雨凝还是少惹为妙。她时刻谨记骆于毅对她的谆谆教导:不要相信这里的每一个人。除了展志歌,她拒绝再相信任何人。信任的代价太大,她付不起。被展志歌耍得团团转已经让她懊恼万分,她绝对不能够再犯那样低级的错误。“小姐好薄情,我刚刚才救了你一命,你随后就准备将我遗弃!”
函雨凝怎么感觉,男子这话有点儿暧昧,像是在说:你刚刚才上了我,现在就又不要我了。让他很是受伤。特别是配上他委屈的样子,更是让她有些接受不了。全身都冒起了鸡皮疙瘩。只能强势回击,不能再让这个男人独占鳌头了。“先生,遗弃不适合用在你我身上,我们只是萍水相逢,先生仁义,救我一命。一看先生就是大气之人,不会拘泥于小情。再次谢过,有缘再见!”
函雨凝拒人千里的意思很明显,并不打算对这个伸出缓手之人报恩。站起身,就打算快速甩掉这个男人。总觉得这个男人有牛皮糖的功力。男子愉悦大笑,看着落荒而逃的女人,大声呼喊,“有趣的小妞,我叫项少奇,我们一定会见面的。希望下次见面的时候,你别再对我如此绝情……”听到男人的喊声,函雨凝的脚步更快。如同后面有野兽在追赶她一般,生怕一个停歇,就会丧命。直到背影的消失,项少奇才收起玩味的笑容,一脸所思。这女孩,有点儿意思。见那个邪气之人没有跟上来,函雨凝拍拍胸膛,庆幸着。果然,上午的罗斯瓦还在沉睡,一到中午,整个城市就开始慢慢苏醒。这个城市的自由凶残也就打响了。刚刚的一切,函雨凝仍然有些不敢相信。要不是这次她来的目的过于宏大,她早没骨气的杀回去了。看着蔚蓝的天空,软绵绵的白云飘浮着。函雨凝心中默默低唤:展志歌,你在哪儿?你知道我来了吗?你一定要保佑我活着平安见到你!我知道你不想见我,但我想见你,我一定会带你走出那段痛苦愧疚的经历……正午的阳光过于强烈,加上狂奔,没吃午餐,函雨凝一个晕眩,再次跌倒在地。还产生了强烈的恶心感,嘴里也泛起了酸味。‘没用’一词,立刻窜入函雨凝的心里。她怎么如此的不中用呢?连多跑两步都累得站不起,万一遇到了展志歌,她又如何能够追得上他快速的脚步呢?不行!她不能够这么弱,靠近展志歌,那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她已经做好了打游击战的准备。但若论持久战,没有强健的身体,如何能够抗争得了。想到这一点儿的重要性,函雨凝立刻从地上爬了起来。走到了最近的一家餐厅,点了一大堆的食物。她现在不但要吃得多,也要运动的多。她一定要利用每时每刻,不断的让自己变强,也要快点儿找到展志歌。函雨凝不顾形象,吃得狼吞虎咽。如同很久很久没有吃过饭一样。虽然仍然食不知味,但这真的是这一年来,函雨凝主动想到要进餐。吃完后,函雨凝继续散步在各条干道,一个多小时后,函雨凝小跑起来。跑不但可以强身,同时也可以加速她找寻展志歌的踪迹,真是一举两得。来之前,多多少少已经了解过这座城市的事情。这座城市,就是一个靠实力说话的城市,人人都有几分能耐,不然不会待在这座城市的。这座城市,很富饶。小摊小贩也会有,毕竟这座城市可以说是到处镶金。只要你有足够的保命秘诀,要不了多久,你就会成为一个富翁。在这里待上三年的一个小小服务员,到其他国家去,至少可以过上十年的小康生活。所以,尽管这座城市稍稍有些乱,但仍然有太多太多的人,为钱而来。其实只要你不主动惹事,运气不是太背,麻烦也不会找上门的。但有些人天生就与麻烦挂勾,就算她想要回避,也无法幸免。比如:函雨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