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把话题转到冷明锋的身上,刘建友好笑地看着她,“要不然你以为像怎样?”
“还好啦!我原先以为和我碰面的会是个獐头鼠目、鬼鬼祟祟的家伙,没想到令人跌破睛镜,你比李察吉尔、麦克道格拉斯还要性感、漂亮,幸好我的神经十分坚强,才没当场失控。”
殷梦莺无辜又俏皮地掇着酒。刘建友爽朗地笑出声,“你真的很有趣,难怪冷明锋会挑上你。”
先是落井下石再诌媚言捧。殷梦莺皱下眉头,刘建友的话让她更想起自己虽被利用控制的傀儡,她黯然地喝着酒。“我是不是说了什么话惹你生气?”
他定定地看着沉默的她,原本一直挂在唇角的微笑已经淡去了。沉默——殷梦莺擅用的技巧,对于她不想面对,或是不愿回答的问题,她总是沉默地应付。“梦莺……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刘建友淡淡地微笑着,他已经能猜出个几分,“怎样?”
“没有。”
她看着空杯子,抬手再倒一杯葡萄酒。“可你的样子像是在生气。”
刘建友轻轻的开口。“生什么气?”
她又吸了一口葡萄酒。他好笑地摊摊手,“我怎么会知道?”
“那不就得了,根本没什么气好生的。”
殷梦莺淡然地喝着酒,随即补充了一句,“即使有,也不可能是针对你。”
刘建友开始明白,殷梦莺做事是没有条理可循的,可是却谨慎细密地出人意料之外,他点着头,“既然如此,那我先走了。”
殷梦莺心不在焉地挥挥手。冷明锋——这个让她跳入陷阱的男人,她长长地叹了口气。如果人不会思考那该有多好?她发觉她的思考只会令她感到矛盾,什么忙呀帮不了。冷明锋拖着沉重的身体走出电梯,脚步不自觉地停到殷梦莺的门前,手才举起随即又放下。今天他得了一个消息。就是她已经开始有了行动,刘建友还特地把她列在纸上的问题拿来给他看,上面列满了有些他认为不重要而她执意要知道的问题,这让他一个下午都在猜她到底在想什么。叹了口气,他继续往前走。停在隔壁房的门前。挑出钥匙打开它。那天傍晚,他之所以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像她所言“变魔术”般出现在她居住的地方,是因为这两间他名下的房子有一扇相接的门,而关于这点他还尚未告诉她。原先他是想请室内设计师打通中间阻碍的那面墙,后来脑子一转便决定让殷梦莺搬进其中一间。其实他原先的计划是不参与,只等着听结果,也不知怎么回事,有天竟灵光一闪,兴起了搬进另一间空房的念头,表面是好就近协助,知道情形,其实怎么回事也只有他自己清楚。从酒柜里拿出一瓶白兰地,随意地打开音响,冷明锋疲倦地倒入沙发中。一首熟悉的乐曲传入他的耳中,可是他却记不起是谁唱的大,这首:“CareleSswhisper”一直是“她”最喜欢的抒情摇滚歌曲。冷明锋烦躁地起身关掉音响,全身僵硬地紧握着拳头,他深沉的脖子透出冷咧的恨意,这是针对林天俊的。突然一声不小的关门声从隔壁传来,他惊跳起来,直觉反应就想打开那扇相连的门,好知道她行动的流程,冲到门前,冷明锋猛然清醒,仔细一想发觉自己似乎太急躁了,平常他不是那么沉不住气。虽然这件事比较特别,但逼她太紧,反而只会惹火她而已,不如静观其变。沮丧地叹了口气。冷明锋坐回沙发喝闷酒。才将酒杯的酒饮尽,门铃突然响了起来,他厌恶地皱起眉兴,照道理来说,应该没有人会知道他现在住在这里,会是谁?冷明锋放松眉峰,懒洋洋地根本不想动,只是沉闷地喝着他的酒,但门铃仍是固执地响着,看来他是要把门铃给拆掉,要不然门外的家伙是不会死心的。“我知道你在里面,是不是要我报警说里面的人自杀,你才肯开口。”
一个他意料不到的声音恶狠狠地响起。兼着传来毫不客气的拍门声。是殷梦莺,冷明锋讶异地走到门前猛然将门拉开,“你?”
“废话!”
殷梦莺大刺剌地走进来,“你是通缉犯吗?这么见不得人?”
冷明锋沉默地看着她,“你怎么知道我就住在隔壁?”
“可惜你背后没有眼睛,否则你就会看到当我看到你打开这扇门时。我的表情有多么生气。”
殷梦莺冷冷地回答。冷明锋淡淡地一笑,原先他还苦恼无法问她行动进行的如何,现在可是她自己找上门的。“别想!”
殷梦莺冷笑地斜睨他一眼,“我不会告诉你事情进行得怎样,还有告诉那位大帅哥侦探,别再跟踪我,终有一天会有人看出只要我出现的地方,就有他这个迷死大众的帅哥。”
冷明锋怔了一下,随即恢复神色,“好,我知道了。”
“那没事了,我走了。”
殷梦莺心中转了几转,漂亮的晶眸直盯着他,“还有,不要没有经过我的允许就擅自‘闯’进我家,虽然那是你的房子,可是别忘了是我居住。上次的事我可不希望再次发生。”
冷明锋露出笑容,“既然是我的房子,恐怕只有委屈你的习惯啦!”
他挑衅地看了她一眼。殷梦莺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大不了我搬走。”
“别忘了你可是签了切结书,”他飞快地回她一句。“如果你这么不信任我,相信我们是很难合作愉快的。既然我答应的事,就一定会完成它,我的个性是不容许我半途而废的。”
殷梦莺面无表情地说着。“只不过我两个的仇是愈结愈深了。”
抛下这句后,她走出他的视线。看着她冷漠地走出他的视线,突然觉得自己的心狠狠地抽痛起来!怎么会这样?他溃然地坐在沙发上……“烦死人了!”
殷梦莺托着下颚,漫不经心翻着手中的纸张。上面记载的全是她托刘建友调查来的资料,这份文件都快被她翻烂,她已熟记了林天俊的恋爱史。可是她却觉得好无聊,觉得自己好象一直在原地踏步,一点收获也没有。其实也不能算是没有,至少她知道林天俊这个花花公子的嗜好,从资料上显示出他是个标准的雅痞族的一员,名牌服饰、高级的餐厅,高品味的享受、漂亮的女友。梦莺发现他换女友的速度比女人淘汰衣服的速度还快,最久的关系也只有维持三个月,根据资料是某位杂志模特儿。梦莺俏丽的脸蛋露出了愁容,照他换女友的速度,自己最多的“寿命”也可能只有三个月,这三个月该如何能使他答应结婚呢?唉!哎呀!真难!真的好困难!殷梦莺拨了拨头上的短发,心烦地合上资料,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她抬手想用手绢把头发系上,结果却扑了个空,一时她愣了愣。回过神后,她俏皮地吐吐舌头,她竟忘了她的长发刚刚被设计师给一刀“卡喳”剪了。拨顺发型。梦莺漫不经心地看着前方一对小男孩正开心地踢着足球。今年流行短发,但不是削得薄薄一层覆在脑后的那种。她的头发梢打了个层次,发尾一层一层地在肩上微翘起,这个造型虽没有蓄长发时柔美、飘逸,但却使她精致的五官明显的强调出来。现在的她是率性、清丽脱俗,但却也带了些抚媚,她还特地将头发染了些淡淡的深咖啡色,额前的头发作发浅咖啡色的挑染。想到自己做了这番“牺牲”,是为了林天俊那个花花大少,梦莺就觉得可惜了那宝贝头发,虽然她觉得短发反而更突显她,而且也更显得较有精神。殷梦莺叹了口气地站起身来。将背包用力甩到背后,边走边想着该如何让林天俊对她印象深刻?走出公园,漫不经心地一抬头,殷梦莺看到对街出现了一个熟悉的男影,是冷明锋。他和几个西装笔挺的中年男子从一家高级的西餐厅走出来,他的脸依旧挂着令人生畏的面具,梦莺咋咋舌,好笑地站定看着他。不久,冷明锋冷淡的目光扫视她一下,随即调回视线坐进一辆黑色轿车,然后绝尘而去。殷梦莺不以为然地耸耸肩,目光一调,看到令她睁大眼的一幕。真不知是幸或是不幸,她看到冷明锋离去后,紧接就看到了林天俊拥着一位妖娆的女人从对街的精品店走出来。想再确定一次,梦莺还特地将背包内的资料拿出来再次证印,不仅林天俊,就连他身侧的女人是谁,她全部都有资料。脑子飞快的转了一下,梦莺将资料收起。飞快地通过马路冲到对街。她轻喘着看他们朝她走来,她匆匆地整理仪容。现在她唯一想到的方法,就是最通俗、最没有创意的招数——故意撞上他。看到他们谈笑风生的模样,梦莺微笑地扬扬眉,佯装在看精品屋的橱具,默数着……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