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房的事情,他们两家人之前都已经坐下聊过了,康兴业在中海市的那套房子也不小,是个大平层,足有一百五十多平,而且是康兴业的父亲,全款给康兴业买的。虽然价值肯定比不过这套价值九千多万的别墅,但也已经足够了。他们便已经商定,在京城举办婚礼的时候,就用这套别墅当婚房。此时,坐在沙发上的康芸,双眼微眯的看着陈希月,似笑非笑的道:“既然这套房子是你们两个的婚房,你是不是也应该给兴业配一套钥匙啊,以后他的亲戚朋友过来串门,还要等你这个女主人回来才能进家,会不会有些不太合适?”
这句话说的,看似温和,实则带刺,不仅把刚才在外面等了几分钟的气,撒在了陈希月的身上。更是借机,催促着让陈希月尽快把别墅钥匙,配一把给康兴业。韩九麟当即是眉头微挑,轻描淡写的打量了一眼康芸。陈希月面色微红,尴尬的道:“实在不好意思啊小姑,是我考虑不周,我今天就把别墅钥匙配一把给兴业。今天的事,实在是对不起。”
康芸笑了笑,语气缓和不少,说道:“嗯,我其实也没别的意思,你可别多想。毕竟,我们康家这边的亲戚也都是有头有脸的,兴业的爸爸,虽然没给他在京城置办房产,但他们老两口以后的房子,不也就是兴业的?而且,兴业的爸爸,给兴业在中海买的那套房,也不便宜,快一千万了。这里的房子,虽然是你名下的,但你早点给兴业配一把钥匙,他才算是这里的半个主人。不然,哪天康家的亲戚朋友过来,发现兴业连家门钥匙都没,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把兴业,入赘到你们陈家了,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康芸这一番话,说的游刃有余,句句在理,这是先敲打,再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陈希月一点说辞都没,只是不断的点头附和,顷刻之间,就被康芸简简单单的给拿捏住了。韩九麟看在眼里,眼眸微眯,却是没有多说什么,陈希月和康兴业既然决定结婚,给他配一把别墅钥匙,本就是无可厚非的事情。让他有些生气的是康芸的态度,康兴业的这个小姑,不是善茬,今天康家之所以会让她来,百分百是让她来给陈希月施威的。而且,从康芸的态度上,也能推测出康兴业父母的态度。这让韩九麟的心情,有些不爽起来。人还没嫁过去呢,就想施威打压?不过,韩九麟现在也不确定,这里面究竟怎么回事,自然也不可能,随便开口,破坏陈希月的婚姻幸福。更何况,陈希月之前还在车上,叮嘱过他,让他多担待,不要和康芸一般见识。就在这时,就见曹美茹和张奇志,来到了客厅电视平台旁边,盯着一个美轮美奂的水晶球看了起来。这个水晶球,一看就不是凡品,曹美茹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奇志,这个水晶球好好看啊,我的书桌上,现在就差一个这样的工艺品。”
曹美茹把水晶球捧在手心里,就是不愿意放下去了,一双还算美丽的大眼睛,眨呀眨的看着张奇志。张奇志笑道:“那你就拿着呗,表哥表嫂都是有钱人,也不差这点东西。”
曹美茹笑的合不拢嘴,亲了一口张奇志,酥媚的道:“你真好,那我就拿着了。”
说着话,竟然就是当着韩九麟陈希月等人的面,堂而皇之的将那个水晶球,放进了她的包包里面。陈希月登时皱起了眉头。这个水晶球,在她接手这个房子的时候,就在电视平台上面摆着,也是她在这个别墅里,最喜欢的一件工艺品。而且,负责帮韩九麟收购这套房屋的朱昌明,后来还告诉陈希月,这个水晶球价值不菲,是纯水晶打造,出自于一个国外非常著名的奢侈品公司,价值二十多万。这个曹美茹,身为一个客人,喜欢什么东西,看一看没什么,怎么可以一声不吭,直接把别人家里的东西,归为己有呢?陈希月没好意思开口,看向了康兴业。康兴业也知道,那个水晶球,不仅贵重,还深受陈希月的喜欢,对陈希月歉意的笑了一下后,便是走到了张奇志的身边,对张奇志道:“奇志,你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张奇志还正在为曹美茹能够因为这个水晶球感谢自己,而感到洋洋得意呢。没想到一转头,就被康兴业拉到一边,劈头盖脸的教训起来。“奇志,你干什么呢,那个水晶球是你嫂子的,你快点让美茹把水晶球放回去。”
张奇志摆了摆手,无所谓的道:“不就是一个水晶球吗,能值几个钱,再者说了,你和我嫂子,还差这点钱啊?你弟妹既然喜欢,就让她拿回去又能怎么样?”
康兴业正要说话,康芸却是走过来搭话了。康芸似乎也是非常喜欢,曹美茹这个未过门的儿媳妇,而且,也并不觉得,拿陈希月一个水晶球有什么关系。就见康芸说道:“兴业,我跟你讲,那可是我未过门的儿媳妇,她拿你们家一个水晶球能怎么地?”
康兴业似乎不敢顶撞这位小姑,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可是……”“可是什么呀可是?”
康芸佯装嗔怒的推了一把康兴业,似笑非笑道:“你这还没结婚呢,就开始帮起老婆,忘了亲人了?”
“没有!我哪敢呢?”
康兴业吓了一跳,为难的道:“那我和希月说说吧。”
康芸也是颔首道:“行,你去说一说,我们房子也看过了,没什么事,就一起去商场,给她买三金钻戒。”
康兴业来到了陈希月旁边,小声道:“希月,我表弟的女朋友,很喜欢那个水晶球,我看不如就让她拿回去吧?”
陈希月脸色顿变,沉声道:“为什么啊,那个水晶球是我的,我为什么要让给别人,她到别人家做客,又凭什么可以随便拿别人家的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