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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以前的日子(1)(1 / 1)

二零零一年七月,我毕业了,可谁知?从我们这一届毕业生开始,我们不包分配了。  那一年,我不知何去何从。  不得已,我和好几个师范同学应聘了兴隆中学紧邻的一个私立学校——“创新小学”。这个学校校长是马大华老师,听说这是他和现任兴隆中学校长白俊一块办的,马校长负责学校管理,白校长负责和教育界的有关对接。  当时这个学校刚刚建成,我们是开校第一批老师,学校规模还算不小,我的工资是每月二百块,能从花钱向赚钱转变,我已经很满足了。  虽然我在师范主要学音乐,可毕业发的是普通师范的毕业证,外加一个音乐特长证。  入校应聘是音乐,可分配课程时,我教的是语文,由于刚毕业,我觉得只要有一份工作已经很好了,根本不计较教什么,我一个师范生,小学课程不在话下。  就在这一年,我被安排一年级一班班主任,由于一年级二班班主任老师临时有事,两个班学生把五元注册费都交给了我,总共有四百多块钱,可就这四百多块钱,却不翼而飞了。  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钱,我一直小心翼翼,把自己的钱和注册费分开装,由于学校刚建好,好多配套设施不完善,校长办公室没有防盗窗,所以,校长一直没让我们交这个钱。  于是,我像老母鸡护鸡仔一样,一直小心的看护着,一个星期过去了,钱一直完好无损,为了安全,我走到哪就带着这些钱。  星期六,我和同事张妮约好去县城买衣服,转了好多家,都没有合适的,终于,找了一家我俩都满意的衣服,试好后,正当我准备掏钱时,我发现我的背包拉链是开着的,当时的我并没有感觉不对,我以为我粗心,没拉好拉链,可当我摸钱时,我发现包里空空如也,顿时,我的脑子“刷”的一下就蒙了,我明知道可能遭贼啦,可还要在那个只有三个拉链的包里来回翻,那一阵,我的脑子只有嗡嗡响,张妮说的任何一句话我都没听见。  咸阳上学三年,每一次学费都是我自己带去学校的,没有一次丢了的,可在一个小小的县城,我竟丢了四百多,我的泪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张妮安慰我说她帮我先付衣服钱,等我发了工资再还她。我只是蔫蔫地摇着头。  她哪知道,我早已无心再买衣服,四百多是我两个多月的工资,我怎能不心疼,我吃不下饭,一直回想着丢钱的过程。  其实,早在我们挽着胳膊走路时,我曾发现了背包拉链开了,当时我以为这个包的拉链就是拉不住,其实,那时贼正在偷我,我竟没发觉。  再怎么后悔也补救不了,可我还是有好多种幻想,贼如果突然醒悟呢?贼说不定看我比较可怜送回钱呢?但这只是我的幻想。我根本不知道是谁偷了我,我也不知道报警,就这样回了家。  后来的日子可想而知,我自己丢的钱还得自己负责,我告诉马校长,马校长用扣工资的方法让我还钱,每月扣一部分,给我留一百块钱生活费,就这样,我拿了四个月的低工资。  我也长大了,知道自己为自己所犯的错事买单,虽然辛苦,但我收获了责任。  我挣了钱,第一个想到的是一直管我的外公外婆,我给他们买了好吃的,看着老人家憨厚淳朴的笑容,我是满足的。  师范三年,我一直和小乔有联系,我们一直通着书信,从他的信里,我知道了他的去处,他当了兵,在XJKS。高中时,他知道我退学了,他在信上说,他也退学了,来过我家但没敢找我,最后在另外的同学口中知道我上了师范,最后托同学才问到我的地址,第一次寄信,他也是心里没底的,我收到信时,心里还是有些激动。  当时的互相写信,只是当作师范三年心里空虚的一个调剂,因为我一直有一个梦想,不想当农民,不想再回到农村,他不符合我改变命运的条件,但我没有因此和他决断,而是一直断断续续联系。  这种感觉也许就算恋爱吧,对于我,恋爱只是我生活的调剂品,我曾想靠归宿改变自身,但他终不是我心目中的合适人选。  家里人曾这样评价他:个子不高,长得还算帅气,平时不太说话。兄弟两个,加上爷爷奶奶,负担太重。  其实,当时的我哪里知道什么,只知道谈恋爱的怦然心动和甜蜜美好,再加上他对我百依百顺,我享受这种感觉,恋爱中的我一直理智,知道他不是我想要的那个人的样子,但此时此刻,怎来的力量让我不去思念他,至少,现在的我心里有一处他的地方。  他不是我最满意的理想对象,可除了他,我又没有遇见满意的那一个,我们一直保持联系,有时他探亲假时会来看我,有时会寄一些XJ的特产给我,有时会抄一些诗给我,而我,不知道给他如何写信,写一些我的生活琐事吧,总感觉不合适,也抄一些诗吧,感觉有点不接地气,反正,每次收到他的信时,不知如何回信,提起笔来,不知该说什么,总感觉我一句不合适的话,都会破坏我在他心目中完美形象,所以,很多时候,我选择不回信。  我没有给他过承诺,我曾不止一次告诉他我的理想,我不想像爸爸妈妈一样活着,我想走出去,我想有我所期待的生活。  他每次听到也只是呵呵一笑,好像我的理想就只是理想而已。  那时的我们纯洁的像一张白纸,把爱情看做是最高尚的人生旅途。  原本以为可以这样一直下去,我在这里当老师,他在那里保家卫国。  有一天,同事捎话说门口有人找我,我忙完去看的时候,有点惊到了。  一个一米八的男生站在那里,穿一身军装,笔挺严肃,一举手、一投足都有一股兵哥哥的骄傲。  他咧嘴一笑,露出了那颗多余的牙齿。  他是我的小学同学,曾经念过三年的书,他叫京京,小学时,我几乎没和他说过话,小时候的他经常垂着一两通鼻涕,有时使劲一吸,就又回到鼻子里去了,我对他仅有的印象就是这些。再有就是,小学六年级毕业以前,好朋友会互赠留言或日记本,他当时非要送给我一个本子,我不要,他追着我非给我,我连他和他骑的车子一块推倒在麦地里,就跑回家了,再就没有更深的印象了。  今天他来找我,我还是有点小骄傲的,没想到他还记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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