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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万军如一(1 / 1)

其二陈望并没有说。  等到众人消化了一会之后,提起了市井的评书,让沉闷气氛缓和些许。  “你们应该都听过一些评书。”

“那些什么英雄好汉,打仗厮杀的事情应该都听过了不少。”

“械斗打架这些事情,大家也应该都经历过。”

在这个时代,为争水争田等事,几个村庄宗族之间,爆发大规模的械斗并非是稀奇的事情。  “所以有的人以为打仗也是一样。”

陈望微微握紧手中的长枪,环视着四周。  “但真正的战场,比之乡邻械斗还要恐怖万倍,还要残忍万倍。”

陈望声音清冷,使得场中原本略带轻松的氛围瞬间再度变得沉闷了下来。  “战场搏杀和校场中比武、擒捕小贼、乡村械斗完全不同!”

陈望握紧了手中的长枪,将其平举起来。  “开大阵,对大敌。”

随着陈望的声音,十二名老卒几乎是在同时迈步,他们肩扛着长枪,缓步向前,犹如一堵墙壁一般向前推进。  陈望将手中的长枪对准了前方的那一队的老卒,高声喝令道。  “列阵!”

在军令下达的一瞬之间,收到了军令的十二名老卒瞬间便是放下了手中的长枪。  第一排的军卒将手中的长枪直举,第二排的长枪则是从第一排的缝隙之中伸出。  陈望手持长枪,环视着众人,指着前方的枪阵。  “如果有人可以正面突破枪阵,赏银百两!”

陈望的话语落入人群之中,瞬间便惊起了的惊涛骇浪。  “一百两?!!”

有人惊呼,一百两的白银,他们这些人活了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一百两白银长得是什么模样。  他们的饷银一个月也才一两半,要是想攒下一百两的白银,那也得攒到猴年马月啊。  人群之中不可避免的骚动了起来,四下也响起了嗡嗡的人声,这一次并没有军官再拿着军棍来惩戒他们。  不过虽然赏银很多,但是并没有站起身来,毕竟一个人打十二个人怎么可能能赢。  “一个人对十二个人难有胜算,我很清楚,所以参加者也以队为单位,一百两的白银分给十二人。”

陈望的话让一众新兵的眼神再度的热切了起来,也燃起了些许的希望。  十二个人对十二个人,只要能够冲开阵列就有,这也并非是没有机会。  条件改变,一百两的白银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十二个人的名额在短短的一瞬间便已经凑满。  十二名新兵站在了校场的中央,他们都拿到了一杆枪头裹着白布的长枪,和老兵的阵列遥遥相对。  陈望也退到了场外,将场内交给了两队将要交锋军卒,众人的目光也集中在了场中。  周长寿握着手中的长枪,穿着防护的盔甲,他现在能够听到自己的心脏正咚咚的跳动着,他从未被这么多人同时注视过,巨大的压力积压在他的心头。  身前不远处十二名列阵以待,十二杆长枪组成的军阵,犹如刺猬一般。  “怎么打?”

有人低声询问道。  “把总说了只能从正面打,不好冲啊……”  众人虽然报了名上了场,但是心中都是惴惴不安,众人都没有草率上前。  “我们十二个人一起往前冲,一定能冲过。”

“把总说的只要能够冲开军阵就行,又没有说要给他们全部打倒。”

又有人提议到,众人来自不同的队伍,没有人拿主意只不过一盘散沙,眼下有人拿了注意,当即都附和了起来。  周长寿本想要说话,但是被这么一打断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他本来想说不如也和对面那些老兵一样列着军阵去打,但是眼下有人提出的建议得到了附和,他也没有再说的想法了。  周长寿点了点头,同时目光看向那提议直接冲阵的人。  他们彼此之间大多都不认识,毕竟才七天的时间,能够认得清本队的人都不错了,但是周长寿却认识此时提议的那人。  这个留着一脸杂乱络腮胡须的人名叫黄虎,和他是一个地方的人,力气天生就比旁人大的多,所以颇为出名,而且这一次还被选为了队长。  “我先冲,你们跟着后面,我们就往那中间冲。”

黄虎握住了长枪,抖了一抖,一层白灰从枪头的位置掉下来。  枪头都是沾着灰的,被击中胸口和腹部了就得退场,当作是阵亡。  黄虎想的就是一个换一个,先用长枪刺中一人,为身后的人打开一条路。  “不要怕,我们身上穿着甲衣,被刺中也就是痛上一会死不了人,我换一个,后面的人再换上一两个就给他们冲开了。”

黄虎一边说话给身后的众人打着气,一边迈步向着前面走去。  黄虎背着队旗,众人都跟着他一并往前,虽然没有阵型,但是也是气势颇足。  眼见的两队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一众新兵皆是屏气凝神,注意力都击中在两队人的身上,不敢大声说话。  十五步、十步、八步、五步!  距离越来越近,五步的距离已经快到了交锋的距离。  “杀!!!”

黄虎猛喝一声,握持着长枪,率先冲向前方。  站在外围观战的陈望眼神微动,这个新兵倒是让他感到颇为意外,不是因为勇气的问题,而是他只演示了一遍,黄虎居然学到了六分——极有天赋。  “这个领头的人叫什么名字,你记下来。”

陈望对着一旁的唐世平低语了一声,有勇气,有天赋,威望足,稍加培训便可以当作旗总。  而就在陈望交代的时候,黄虎也已经是冲到了军阵之前。  “杀!!!”

校场中央十二名老卒齐声呼喝,手中的长枪向着直冲而来的黄虎刺击而去。  黄虎心中一惊,手中长枪的刺击,下意识的变为了扫。  一杆直刺而来的长枪被他一枪扫荡了开来,不过还没有等他露出笑容,另外一侧的一杆长枪犹如毒蛇一般突袭而来,瞬间刺中了他的腹部。  黄虎面色一白,哇的惨叫了一声,忍不住连连后退,忍不住双手去捂腹部,手中的长枪也因此掉在了地上。  “杀啊!”

黄虎的失败并没有影响跟在他身后的人,一百两的白银近在咫尺,所有人都是面色涨红,猛冲而来。  但是他们无一例外,下场都是和黄虎一样,都被长枪刺中痛苦的倒在地上。  周长寿冲在中间,靠着前面挡枪的队友,他冲入了枪林的缝隙,用长枪扎中了一人,但是很快两杆长枪便将他捅翻在地。  校场之上,哀嚎声连连。  使得虽然是木枪,还有盔甲防护,但是被长枪捅刺中后仍旧是让人痛彻心扉。  交锋只在电光石火之间便已经结束,还站在校场中央的只剩下了一众老兵。  十二名老兵,只有一人的胸口有灰,其余十一人皆是毫发无损。  四周的一众新兵都是怔怔的看着场中,在他们的想法之中,十二个人打十二个人,就算对面是老兵,冲不开阵,应该也起码能打倒四五个人。  但是事实就是,十二个人直冲而去,打出的却是一比十二的交换比。  陈望的心绪毫无波澜,这种情况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这就是军阵的作用,当军兵结成军阵之后,才能发挥最大的战力。  这也是为什么几千官兵就能追着几万甚至是十几万流寇打的原因。  从崇祯元年到现在,已经是过了八年多的时间,但是流寇还是没有什么长进,步队混乱不堪,全部是依仗马队。  陈望环视了一圈,看到了众人眼神之中的惊愕。  这些新兵此前都是农夫,虽然有些也有过械斗的经历,但他们可不是什么义乌和永康的矿工,还会列阵而战。  对于行军作战,他们的见识都来自于评书,还以为打仗之时都是两军排开阵势,然后各自先行斗将分出高下,最后赢得一方掩杀而去就行了。  陈望按着腰间的雁翎刀,缓步走到校场的中央。  此时倒在地上的一众新兵也是被扶回了队列之中。  有些事情,说一万遍都不如亲眼让其见证一遍来的有效。  “战场之上,交锋就是这样。”

“丛枪戳来,丛枪戳去,乱刀砍来,乱刀还他。”

陈望指着十二名老兵组成的军阵,高声道。  “肩靠肩,身连身,一齐拥进,所留间隙转手皆难,焉能容得左右动跳?!”

“一人回头,大众同疑,一人转移寸步,大众皆会惊惧撤步,焉能容得或进或退?!”

陈望环视着一众新兵,沉声道。  “我要你们记住一条军令,牢牢的记住!”

陈望面色深沉,厉声道。  “临战对敌,布阵已定,移足回头,行伍拥挤,稀密不均者,立斩,并连坐其队队长、队副!”

陈望握住了腰间的雁翎刀,寒声道。  “你们记住了。”

“在战场之上能够依靠的,除了你们手中的兵刃之外,便是你们身边的袍泽!”

“堂堂之阵,千百人列队而前,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后。”

“虽有万军却只如一人,如此,方可天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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