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勇士,从进入军营之后便从来没有输过,从来都是别人输在他的手中,没有他被别人欺辱的时候。那种军营之中的友谊,不是其他地方所能比拟的。“如今这些士兵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在战斗,同样的也是为这乱世而感到悲愤,当这场怒火发泄之后他们对我们便多了一分归属。”
周浩站在擂台之上,凝视着所有人那热血冲天的模样。他目光闪烁,在所有人的面孔上游走。“而且,原本一些心有抵抗的士兵,如今心中也已经产生了动摇。”
不少原本心中有反意的士兵,现在犹豫了,他们看着曾经的战友、朋友,如今在比试的时候无比热血,甚至于有人已经输了仍然在大笑,或者笑骂。话语可以骗人,但这畅快的笑声却是无法骗人的。他们现在是真心实意的感到快乐,之前是黑山军的时候他们虽然感觉到无比自由,但是心中却是忐忑、不安的,似乎随时都有人会破坏这份自由。最重要的是,在他们是黑山军的时候.还要随时面对饿肚子的情况。人是铁饭是钢,他们每天所思考的不是今天吃什么,就是明天吃什么,每天都在饥肠辘辘之中,而且主公每天都在说现在汉朝是如何的混乱,他们要成就一番怎样的伟业。这样的口号喊得越是响亮,他们的心中便越是空虚。饿肚子还谈啥理想?甚至有些之前家境还算不错的人觉得,成为黑山军之后还不如之前那。“我获胜了!我能成为什长了!”
“我去,第三局竟然输了,你竟然拌我腿!”
有人欢喜有人愁,获胜的人兴高采烈,因为他们已经是那前一百的获胜者,所以他们现在成为什长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而输了的人距离成为什长只有一步之遥,他们眼底充满了懊恼。可机会就是如此,他只会留给有准备的人,当机会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如果你没有准备好那么就算是天大的机会也会在面前消失。周浩淡然看着这一切,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这种感觉似乎不错。现在黑山军肆虐,但实际上并没有造成什么过分的伤害,因为黑山军本身的主旨还是招揽普通民众,让普通民众和他们一起起义,所以就算是一些普通百姓选择不起义。他们也不会伤害对方。也正是如此,周浩才会选择这样有风险的招降,这是一次实验。他实验的起,如果试验成功的话那么这些最先被招揽的人就会成为自发的‘劝解者’,主动去劝降那些刚刚被收服的士兵。这远比周浩本人去降服更要容易。很快比试进入尾声,只剩下最后两人进行决战,他们两人谁若是赢了就可以成为千夫长,更是拥有可以挑战吕布的资格。而只要赢过吕布.就可以成为统领万军的将军!“老王你是赢不过俺的,从前就是这样,这一次你也同样赢不了俺!”
那名吕布和蒙恬看好的大汉,身高九尺,浑身上下那肉膘在轻轻颤抖,可以看出那肥膘之下蕴含的恐怖力量,而他所面对的汉子身高八尺。比他足足矮了许多。但是他目光炯炯,浑身皆是精壮的肌肉!如果说膘壮大汉是大象的话,那么这精壮汉子就是丛林中的猎豹,随时准备给予猎物致命一击!“刘胖子以前赢不了那是俺让着你,这一次.千夫长的位置我要定了!”
这精壮汉子咧嘴一笑,一口白牙和他那闪烁精光的眼神给人一种无比精明的感觉。战斗从来不仅仅是凭借身体,有时候智慧反而能起到更大的作用。“蒙恬、奉先、木兰你们认为他们谁会获胜?”
周浩嘴角忽然勾起一抹笑容。吕布很是兴奋,他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这样的战斗了,如今见到别人酣畅淋漓的战斗,顿时有些手痒痒:“我觉得那膘壮大汉获胜的可能性更大!”
“他不论是身体素质还是个头都远超那精壮汉子,如果说领军打仗的话那精壮汉子有可能会获胜,但一对一战斗很吃亏!”
没错。身为武将,没有人比他更了解一副出色的身体有着多大的优势,他之所以被称为第一武将正是因为本身出色的身体素质。只要他手中有方天画戟,那么任何人都不是他的对手。当然这是在蒙恬和花木兰没有出现之前,不过他目光忽然看向某个浑身肌肉经常自称俺的油腻大汉,那个叫做程咬金的家伙。似乎力量也太大了吧!原本在第一次见到这名叫程咬金武将的时候,他认为对方只不过是个有点能力的莽夫罢了,但是随着对于这名武将的深入了解,他才逐渐发现。这名叫做程咬金的武将,根本就是个变态啊!正常人谁能精力那么恐怖?一天恨不能24小时不带睡觉的,而且力量恐怖到就算是他和蒙恬都有所不如,这根本就是个怪物一样的家伙,最主要的是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情况。竟然黏上了自己?“喂喂喂,奉先老弟,俺不那么认为,我觉得那名精壮的汉子一定会获胜的,你看看他眼中那无与伦比的战斗意志,明明是哪怕堵上性命也要活得这场战斗的胜利啊。”
程咬金看着那精壮汉子出神,紧接着便哈哈大笑。他满是笃定的说道,手中的双板斧随着他身体的抖动而微微颤抖,他浑身的肌肉饱满、硕大,犹如是一块又一块的岩石一样,充满了爆炸性的美感!“赌上性命?”
吕布顿时一愣。他疑惑看向那精壮的汉子,对方微微低下头颅,眼底燃烧着的是不屈的火焰,犹如是黑暗中的孤狼.让人忍不住心底一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