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印象还是蛮不错的,划入了可以考虑的范围。然而,当叶向晚跟闺蜜说起今天要见的这个人叫程浩淼时,闺蜜一拍桌子,爆了个料。……“艾玛你说程浩淼啊?这人我知道啊!我们老家没拆迁之前跟我一个旧小区的,小时候也见过几面。他这个人吧,要说大的毛病是没有,从小就聪明,有野心,长得斯斯文文的,看上去挺乖一孩子,可这人啊,脚臭!”
“哎小向晚你可别不把脚臭当回事,他那脚不是一般的臭!小区里男孩子都喜欢打篮球你知道吧,有一次他和几个男生一起打球,抢球的时候有人不小心踩了他一脚,把他球鞋踩掉了,天哪,那销魂的滋味,风一吹过来连走在过道上的我都闻到了,简直不能忍!”
“叶向晚你要是找了这么个男人,今后你家天天喷香水都拯救不了你!”
“你要是跟他结婚了那老娘真的不会再去你家,太臭了太臭了,你是没闻过,娇气一点的都能熏晕了!”
……以上,是闺蜜的独白。叶向晚揉了揉有些酸疼的脖子,仰头望天。她不歧视脚臭的男人。真的。可闺蜜说了,那个叫程浩淼的男人,从小就脚臭,他爹妈不知道给他买了多少足光散洗洗泡泡,没用。中医也开过药,西药也不止一次的弄过,可就是拯救不了那双脚。因为那双臭脚,程浩淼闻名整个小区。叶向晚本来还劝自己不要太矫情,别计较人家脚臭的问题,可今天坐公交过来,旁边一个大叔嫌热脱了皮鞋,那销魂的滋味熏了叶向晚一路。整整二十分钟的煎熬,叶向晚改变了初衷。她不歧视臭脚,但她不能忍受程浩淼跟她过下半辈子,天天生活在这种味道里。“来都来了,让舅妈知道我没有跟人家见面,又少不了一顿骂。”
叶向晚叹了一口气。进去见见吧。一会儿表现差一点,让人家看不上她,先嫌弃她,这样就好了。瞧,她都这么退让了,打算让人家高傲的嫌弃她了,也算是给足了面子了吧!带着这种有点心虚的心情,叶向晚走进了西餐厅。舅妈说,今天的相亲对象穿着茶色的衬衫,搭配一条青褐色的领带,黑西装,左手边上放着一本书,手机放在书上面。叶向晚按照这些条件一一排除,终于在西南角方向找到了一个符合要求的男人。咦,那个男人身上没有黑色西装?应该是天气热没有穿出来吧?外面快28℃了。叶向晚深深吸了一口气,拿出最好的备战状态,向敌人进发。……秦景宣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西南角,只要了一杯茶,暂时还没有点菜。他等的人还没有来。骨节分明的手指端起茶杯浅浅的啜了一口香茶。放下茶杯时不经意的一瞥,秦景宣看见一个人站在不远处正看着他。他眉心几不可见的蹙了蹙。怎么又遇到了她。叶向晚微笑着在秦景宣对面,拉开一张椅子坐下。她那天和秦景宣只是一面之缘,而她日夜颠倒的作息习惯让她记忆力有些下降,还是没能认出秦景宣来。倒是秦景宣,早早的就认出这是在电梯前遇到的那个出卖身体的女人。他不动声色的看了眼叶向晚。他似乎和这个女人素不相识,这人怎么就大喇喇的在他对面坐下了?一会儿他的小侄子就要来了。叶向晚坐下来以后先近距离的打量了一眼她的“相亲对象”。茶色的西装,颜色既不会太鲜艳,也不会太死板,这种颜色能够将一个成熟男人的沉稳内敛很好的表现出来。而这个男人不仅适合这颜色,而且还和这颜色相得益彰,本来就好看得不行,穿上这衬衫往那里静静的一坐,妥妥的最美风景没商量。叶向晚不禁有些惋惜。长得这么好看,怎么偏偏就有一个治不好的毛病呢,如果换个心大点的,没准就看在这张脸上收了这男人了,可她实在是不能够接受这一点。调整好情绪,她对对面的男人微笑道:“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
秦景宣淡淡瞥了一眼叶向晚,修长的手指一下一下的摩挲着天青色的陶瓷小茶杯,没应声。事实上他对叶向晚的印象并不好。任何一个洁身自好的男人,对从事那种职业的女人都没有什么好印象。他不歧视弱势人群,他承认有些女人是逼不得已才从事那种职业,但不歧视不表示他能够坦然的喜欢。能够容忍这个人在自己对面坐下,他觉得已经够有修养了。“程先生?”
叶向晚见对面的男人只是漫不经心的摩挲着茶杯,没有说话,于是小心的叫了一声。心里有一个声音说,这人不是来相亲的么,怎么见了女方一点该有的殷勤表现都没有?她叶向晚好歹也是个小美女呀!程先生?秦景宣闻言一怔。啧,原来是认错了人。意识到这女人并不是无缘无故的往自己面前凑,秦景宣的心情稍微好了那么一点。他修长的手指离开了茶杯,慵懒的倚着圈形的单人沙发。“程先生您好,我叫叶向晚,您的相亲对象。”
叶向晚露出微笑,自我介绍了一下。她的笑容下是她不符的腹诽:这人不仅脚臭,还没礼貌,问话都不答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