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陌陌裹着厚厚的棉衣坐在门口发呆。这已经是这个小镇最好的料子,找最好的绣娘做出来的最厚实的棉衣了。酒叔心疼的眼泪直流:“小姐,从您回到丞相府,什么时候穿过这样寒酸的衣服!是老奴没用啊!”
曾陌陌……这还不够好?保暖效果杠杠哒!不是,绸缎料子一定好嘛?曾陌陌想到自己逃出来时穿的那身布灵布灵的大红嫁衣,是真如牛奶般丝滑。她沉默了,有钱人的豪华奢侈,她终究体会到了个小尾巴。那拇指粗,筷子长的大金簪子,她当时头上有八根,还有那重到抬不起手的大金镯子,那碧绿的玉镯子,都是金钱的味道!可都太明显,不能用!现在的曾陌陌富有且贫穷。酒叔还在悲伤。曾陌陌:“酒叔,我饿了。”
酒叔:“…小姐,是老奴疏忽了,老奴这就去做饭。”
曾陌陌目送酒叔进厨房,她曾经尝试纠正酒叔,力求改个称呼,这个比曾陌陌高了快两个头的中年男人扑通跪在地上:“小姐,您是不要老奴了吗?”
古人思想干不过。曾陌陌发现,她现在所在小村,但凡有点小钱养有奴仆的,都是这样称谓,她只能劝说自己坦然接受。酒叔做饭空挡,曾陌陌脑海月老声音想起:“快,快王东十里,有个重伤的男人,你赶紧把他搬回家。”
曾陌陌:“…多年看小说经验告诉我,路边男人不能捡,轻则家破,重则族灭。”
月老:“小小年龄思想太阴暗,我保证,你顶多谈个甜甜小恋爱。”
曾陌陌不想去。月老:“完不成任务,永远困在这!”
曾陌陌拔腿往外跑。十里路有多远?五千米!这对一个四肢不勤的弱女子太难了。曾陌陌来到月老说定的地点,白茫茫一片。她站在雪地里跺脚抖雪:“月老,你靠点谱吧!”
月老:“不应该啊!是这里的。”
“咳咳”声音是冲曾陌陌脚下传来的。躺在地上的男人,一身白裘,与这漫天白雪融为一体了。曾陌陌站在男人背上,她赶紧跳下来。“噗…!”
男人茫然抬起头,吐出一口鲜血,一脸扎进雪里。只是一撇,曾陌陌不得不承认,那是一张足够让人惊艳的脸。曾陌陌看过不少无脑恋爱剧,剧里常常大幅度侧面衬托一个男人美到如何雌雄莫辨,男女通吃,她总觉得搞笑。这一刻,曾陌陌悟了。回想着男人刚刚的迷茫眼神,曾陌陌的心扑通扑通跳。她果然是个好色的女子。可荒郊野外捡回一个绝色美男子,用脚趾头想,这后面紧跟着的全是麻烦事儿。曾陌陌蹲在地上,努力把男人拖到路边树下。男人腰腹间染的血红,裘衣上有剑痕,伤口多半在那了。曾陌陌掏出藏在怀里的热酒,那本是好不容易央求酒叔帮他买的存货。她心疼的摸了摸小酒壶:“可惜啦!”
照着猜测的地方撕开男人衣服,果然有伤口!伤口不太深,曾陌陌直接把温热的酒浇上去:“大哥,我最多帮你消消毒,能不能活,看你的命啦!”
男人发出一声闷哼,眼睛微睁,泛出点点泪光,眼角一瞬间变得嫣红。“罪过罪过,你太好看了,一看就是祸水,绝对不能带回去!”
曾陌陌咬牙,浇完酒转身就走。“你你你,太狠了吧!冰天雪地,他会冻死的!”
月老在她脑海里蹦哒。曾陌陌停下,咬牙回头,她脱下自己厚实的棉衣,紧紧的裹住男人。“兄弟,我最多帮你到这啦!这棉衣还是新做的呢!花了快一两银子呐!”
说完,曾陌陌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裹着通红棉衣的男人,独自在这片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