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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疯狂的城市(1 / 1)

美国东海岸,一辆越野车开在沿海公路上。  阳光透过车窗照射在了柔软的座椅上,沉睡在黑色砖块里面的男人透过摄像头察觉到了升起的太阳,于是他愉快地“伸了个懒腰”,然后自动开机。  已经在驾驶位开上了一整夜的陈莫忽然听见了什么声音,转头就看见副驾驶座位上的黝黑砖块亮起了灯,一个豪爽的男低音从右手边传了过来,离奇的是这种施瓦辛格般的低音居然透出一股子淫贱的气息,陈莫左手单手过弯,右手拿起了颇有些沉重的砖块手机。  虽说手机像个黝黑的砖块,半面屏的设计也有诺基亚和摩托瑞拉的洪荒气息,不过屏幕还算宽敞,屏幕里俨然一个二次元的银灰发色的施瓦辛格,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和声音完全对的上。  “师兄早上好啊,芬格尔牌跑路导航竭诚为您服务。”

陈莫满头黑线的看着在屏幕里头尽情作妖的二货版师弟,想起从冰窖临走的时候小师妹一本正经地让他拿走中央机房里这个古怪的手机,宣称这是重要的礼物。  屏幕里的芬格尔正对着他挤眉弄眼,不得不说设计出这个二维形象的画师深谙此道,无论什么表情,他都能一眼认出这个师弟。  陈莫把手机的屏幕翻了个面,想缓一缓自己的神经,其实从前世看的小说里,大概清楚以前的芬格尔是个怎样的人,可是第一次和他见面时,还是没办法把那个满脸骄傲,浑身上下都是超级混血种的霸气与自信的硬汉,和路明非视角里的废材师兄结合到一起。  好不容易习惯了“史泰龙”气质的铁血硬汉,再去接受“岳云鹏”样式的芬格尔格外地困难。  “师兄啊!许久不见你就如此无情吗?师弟可是愿意为你做牛做马的哦!”

屏幕朝下,砖块背后的摄像头像眼珠一样骨碌碌地转动。  陈莫也忍不住想那天晚上格陵兰的冰海底下到底发生了什么?把一个满腔屠龙热血的大好青年霍霍成了这个样子。  芬格尔还在不断地胡扯些白烂话,陈莫从前就看出这个师弟颇有些闷骚,不过在他面前大多时候还是个铁血硬汉,人家闷骚也是对着漂亮女朋友,可现在芬格尔已经从一个人的暖手宝变成了中央空调,对着四面八方开始“明骚”。  陈莫踩了踩油门,压抑住脑袋上突出的青筋,心平气和地说:“eva给你配了个好身体,我检查过了,虽然不是炼金金属,但用的是装备部研发的特殊合金。”

“那当然!”

手机里的芬格尔洋洋得意,“还是我的女孩懂我,你师弟我一直都是臂上能走马的好汉,体力活干的都是一等一的好,这样的身体才配得上我嘛!”

陈莫看了看又黑又硬的手机机身,面庞忍不住抽了抽。他缓了缓,等着再一次心平气和,说:“师弟你一直都是数学天才,不妨帮师兄来算个问题。”

芬格尔愈加洋洋得意,“师弟我啊,可是当年卡塞尔的数学小王子,理科项目蝉联第一,不在话下,有事尽管问我。”

“一块装备部特殊合金制作机壳的手机,屏幕是特种玻璃,被一辆越野车用一百二十公里的时速碾过去,要几次才能碾碎合金外壳里面的芯片?”

“当然,为了方便计算,越野车和手机的数据你就取我们这辆车和你这个手机。”

“计算结果可以向上取整,十位取整也不是不行。”

微笑逐渐爬上了陈莫的脸,温润的面庞,似有波澜的桃花眼在加上无比温和的微笑,大概比此刻东海岸的阳光还要耀眼,手机里的芬格尔只觉得手脚冰凉,大夏天冷的浑身发抖---如果他有手有脚还能够发抖的话。  芬格尔从手机里发出的声音都带了哭腔:“师兄,这我是真算不出来,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放我一马,您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说话正经点儿,别真把自己也骗进去了,到时候龙王来了连刀怎么握的都不记得了。”

芬狗沉默了一下,笑着说:“好嘞!”

陈莫从怀里掏出一盒黄鹤楼,来了手潇洒的单手点烟,微微吸了口,吐出些看不清的雾。  与此同时,车窗外也开始起雾了。  芬格尔芯片里的数据库也从没见过怎么诡异的天气,艳阳高照的天气,碧蓝色的海浪只在右手边几百米处,转眼间起了大雾。  这种情况十有八九是撞见鬼了。  不对,很快芬狗大概是在数据库的低层翻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声音从手机的扬声器里传了出来。  “我们这他妈是要进尼伯龙根?”

陈莫深深吸了一口气,烟雾在胸腔里打转,但混血种强悍的代谢能力让无论是烟草还是与之类似的玩意都产生不了什么效果,他不满地“啧”了一句,轻轻将还剩大半的烟丢进了窗外的烟雾中。  “传闻中尼伯龙根是死者的国度,处在现实与幻想交界的地方,那对炼金术士来说是真正的圣殿,遍地都是完美的炼金材料,因为尼伯龙根里的物质都是死的,炼金术的第一步就是尽可能完美地杀死物质。”

陈莫语调忽然带上了讽刺。  “几千年来混血种尝试了无数种方法,不同的配方,更高的温度,离奇的火种,血腥的仪式去杀死物质,这样的小事对龙王来说只需要一个命令。”

“在龙王面前,混血种真是卑微的像蝼蚁一样的东西。”

陈莫已经把油门踩到了最底,这辆越野车不是超跑那样的速度怪物,可任何在这样的雾气下速度敢把速度提到60迈往上的都是妥妥的疯子。  芬狗的声音从扬声器里不断传出来,痛骂着疑似“疯子”的驾驶员,然后它功能优良的麦克风就听到了这样的话。  “疯子?你们下格陵兰海的时候就没想过这两个字怎么写?”

“那么明显的陷阱看不出来吗?满脑子的屠龙大义,那不是屠龙,那是找死。”

“卡塞尔学院里哪个不是疯子,初代种级别的东西哪一次不是靠人命去堆?”

“你满脑子混血种世家的荣耀就带着eva去送死?“  黑色的砖块仿佛一下子被按下了静音键,没了声音。  世界突然恍惚了起来,有点抑郁的芬格尔发现绑在后视镜下疑似护身符的金币突然自己开始晃动,雾气逐渐散去,身后是笼罩在苍白雾气中的黑色大桥,越野车行驶在桥的末端,不远处是一座夜幕中的城市。  “没有哪个混血种想要承认,但从很多方面看,龙族都是比人类更加高贵的物种。“  “龙族掌握着言灵,炼金,他们拥有庞大强健的龙躯,他们残忍,坚硬,绝不妥协,龙族是自私,自由,自足的。龙族拥有旺盛的权力欲,他们超出善恶,没有道德,甚至有人认为龙族是进化的终点,并不断为进化为龙不择手段。“  “但总有龙族永远做不到的事情。“  “人类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的主宰,混血种之所以能够屠龙,从来都是因为人类的软弱。“  “软弱?“芬格尔已经完全不明白了,他出身于德国的混血种世家,不算大家族,每一代的家族继承人都会进入卡塞尔进修。与招募一般野生混血种的目的不同,秘党以此牢牢地控制着中小型的混血种家族,像是封建时期,分封领主的子嗣前往王都接受高等级的教育。  这些家族的继承人并不会从长辈身上得知有关混血种世界的信息,直到毕业回到家族,大脑从屠龙热血中冷却下来,在家族事务的逐步交接中才会了解到真实的世界。  “因为人类的软弱,所以他们不断地前进,就像是推磨的驴子永远吃不到吊在面前的苹果,人类克服不了自己的软弱,但依旧成了这颗星球的主宰,驴子吃不到苹果,却磨出了面粉。“  芬格尔对故作高深的师兄的谜语人行为不太满意,他评论说:“被比作驴子的感觉不太好。”

陈莫没有理会这个满口白烂话的师弟,继续说:“混血种体内流淌着龙血,但我们某种意义上比龙族更可怕。因为混血种懂得软弱的价值,并且能把他运用在敌人身上。”

越野车已经驶入了黑暗与灯光中的城市,芬格尔尝试入侵城市中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系统,却一无所获。  城市的上空看不到一点阳光,好像被一张庞大的黑色幕布一整个地包裹起来,但通明的灯火没让她被黑暗吞噬。街道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些特殊的气质,连空气都显得有些粘稠。  芬格尔有了个危险的猜想,他在考虑把它说出来。  可见鬼的一个搭载了人格系统的人工智能的心理活动也能被猜出来?陈莫提前肯定了他的猜想。  “你想的没错。”

“这是一座混血种的城市。”

“世界上最大的混血种聚居地。”

“建立在混血种软弱之上的,疯子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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