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尸131(1 / 1)

【末日丧尸游:返程•庞恪的心声】聂胡莹飞走了,闪电成了痴呆,刚才发生的一切仍然像放电影似的萦绕在所有人眼前。尤其是和聂胡莹交手的时候,庞恪猜想过,她既然是丧尸的操纵者,会不会像丧尸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升级?庞恪转身看了看正把煤一铲子一铲子往麻袋里装的崔铁全和暴雨,无奈地继续干自己的活。说起来,庞恪真算是个把自己当成劳工的老大,即使是装煤这种苦力活。也正是庞恪这种亲力亲为的品质,才让更多手下死心塌地,真正愿意替他卖命。台风的死去,闪电的“痴呆”,天气团折了两员大将,最心灰意冷的当属剩下的暴雨和晴空。刚才晴空瘫倒在暴雨怀里,被暴雨安慰了好一阵以后才渐渐平静。其他人都选择默不作声,谁都知道天气团哥儿四个感情好,这一晚上损失了一个半,哪怕不熟台风和闪电的其他人心里都不是滋味。好在装煤这两个小时比较顺利,没什么破事发生,最多就是把乔雪傲从车里第二次喊下来的时候,她还是不能容忍别人逼她干重活,一个劲儿的又骂又躲。不过在熊斩拓的威逼利诱之下,她还是屈服了。比来时少一辆车(有一辆车的两边车门被2级丧尸锤烂,导致他们进不去车,所以那辆倒霉的车直接被弃在公路中央),煤已经都装好了。四辆车九个人,即将准备返程。大家这回没明确划分谁坐那辆车,反正也都一样。熊斩拓带着几乎马上就要睡过去的程雷链和怨气十足的乔雪傲,三个人一辆车;晴空和暴雨默契地上了同一辆车;庞恪抱起已然熟睡的闪电,把他放在自己的副座上;崔铁全和郑棕邪没什么可说的,就剩一辆车给他们。晴空上车以后还一直念念有词,一会儿嘟哝关于台风的事,一会儿又叫唤闪电的名字。旁边的暴雨听了心里也不是滋味,就跟晴空聊天转移他的注意力。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悲痛。这一次的煤场之旅,从头到脚可以说是一场失败的局——先是被弄进那栋废弃的大楼里,历经千难万险终于逃出,到了煤场又遭遇了一场惊险的围追堵截。他们的朋友台风,彻底葬在了这冰天雪地里,与荒野共生;而闪电虽无性命之忧,却成了只会哈哈笑和玩泥巴的傻子。这场末世再这样玩下去,肯定还会有更多兄弟离去。自从坐上返程的车庞恪就一直在想,要是万一哪天,不幸降临到了自己头上,或是降临到了贝儿和彦辰头上,他该怎么办。煤场里聂胡莹偷袭闪电那一下,他庞恪同样没反应过来。要是当时聂胡莹瞄准的是他,估计他的下场跟闪电差不多少。庞恪暗叹。纵然自己一副钢铁身躯,他终究还是人,人呐,实在是太脆弱了。想到这儿,又看了看旁边睡得正香的闪电,庞恪把头转回去:看多了伤心,还是看路吧。经历了这场有惊无险的短旅,庞恪发现自己心里的什么东西,似乎已经开始松动。他忽然觉得投奔省基地也没有什么不好,哪怕会暂时失去自由,会陷入十分被动的境地,但至少,他的爱人们的安全是有保障的。即是庞恪经历过无数生离死别,他也做不到跟时贝儿和彦辰分别。他突然少有地害怕了起来,不知为何,突然间就没什么安全感了。他稍微一低头,看了看自己结实到甚至能把2级丧尸提起来的手臂,又叹了口气。“其实吧,我觉得傻乎乎的什么都不知道,也挺好的。”

庞恪依旧在看路,眼睛的余光却还是忍不住瞥了闪电一眼。闪电轻轻地打起鼾,加上他那凌乱的头发,以及映在他脸上的点点星光,一时间居然有点可爱;他身上还盖着庞恪的那件黑色外套,差不多十天没洗了,不过这外套里庞恪的体温尚在。闪电舒舒服服地翻了个身,又下意识地扯了扯外套,把外套更多地盖上自己的肩膀。“原来人傻了也知道怕冷。”

庞恪欣慰地看着闪电,又看看自己脱下外套后仅剩一件秋衣的上身,感觉这一切都是值得的。“闪电,有些话,我也就能跟现在的你说了。不知你知否有兴趣,听听你庞老大的过往。”

有些话都快烂在他庞恪肚子里了,他一直也不好意思跟彦辰他们讲。闪电就在旁边,虽然已经不能作出回应了,他庞恪还是想念叨念叨。闪电毫无反应,庞恪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不知怎的就收不住了,眼前浮现出往岁的一朝一暮。庞恪是个混血儿,母亲米国人,父亲来自华夏。他父亲不姓庞,早年混迹各个帮派,后来被白道一锅端了之后,阴差阳错逃往米国,并很快利用一口流利的英语以及滴水不漏的心计,没多久就成为了米国“割喉者”的老大。“割喉者”,一个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就存在的古老帮派,有着属于自己的极大一片势力,在米国黑道上占据一席之地。之所以被称作“割喉者”,是因为这里的人不像混混倒像刺客,平时手里拿的东西不是棍棒而是匕首,像是随时能抹了敌人脖子的样子。说实话庞恪的父亲的确有本事,天生就是混黑的奇才。庞恪现在这样全是遗传的他父亲。做了话事人之后的庞父,很快爱上了庞恪的母亲,达卡伦•牧歌,一名出色的金属摇滚乐手。两人结了婚,达卡伦顺理成章成了整个“割喉者”最具权势的女人。但是,要知道一个偌大的帮派内部,明争暗斗永远都少不了。庞父这老大的椅子还没坐热乎,意外就降临了。就在庞恪出生的那个夜晚,本来说好处理完帮派事务就赶来医院照顾达卡伦的丈夫,却迟迟没有来。生下庞恪之后的达卡伦最担心的不是孩子也不是自己,而是缺席的丈夫。达卡伦知道割喉者内部不服他的有很多,虽然大家明面上都笑盈盈的,但暗地里的心思,她女人也看得出一二。她知道丈夫很可能遭遇不测了。果不其然,这个设想在生下庞恪后的第二天下午就应验了——丈夫的尸体在离城区二十多公里远的人工湖里被发现。所幸丈夫在帮派里还有不少亲信。虽然之后“割喉者”的老大顺理成章地给了老二——寸头爱抽雪茄的一个中年胖子,但始终有不少人暗中打算把庞恪培养一番,指着庞恪能替死去的老大报仇。谁都知道这现任的老大早就对庞父那个位置虎视眈眈了,“割喉者”这边一共就两个边派,要说庞父的死不是他干的,鬼都不会信的吧。而就在这段时候,失去丈夫的达卡伦并没有沉沦于悲痛,但她也不想再继续下去了。她深知混黑是一条无底洞,迟早都要中刀子。若是能借着丈夫的死脱身,彻底和“割喉者”挥手说再见,这也算是件好事。于是达卡伦便试着阻止庞恪往黑道的方向走。她的初心没有错,奈何庞恪这人完完全全就是继承他爸衣钵的黑道苗子,不管打架、智谋,还是领导力、威慑力,庞恪甚至比他父亲还要完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庞恪是个相当独立的人,他对他爸留的这烂摊子不感兴趣。他根本没想在这“割喉者”里重树威信。反观达卡伦,这个女人又过于保守还管东管西,她的一切所作所为几乎都踩了庞恪的雷,庞恪打心里不喜欢这个母亲。庞恪现在想想都觉得可笑。都已经把身子交给泥潭了,她达卡伦还指望全身而退?幸亏他小时候这段时间那现任的老大忙着树立威望,不好对达卡伦和庞恪下手,要不然他庞恪恐怕根本不会出现在这儿吧。要知道庞恪的领导力是从小就显现出来了的。他七岁的时候就能让附近一群桀骜不驯的少年乖乖服从,孩童年龄的庞恪便已是远近闻名的孩子王。达卡伦却不希望庞恪沾染打架或者任何可能和混混扯上关系的行为,于是经常拼命地阻止他出去玩,并时常向他灌输一些陈年的保守主义思想。年少叛逆,又有完美战斗力和智谋作伴,外加“割喉者”中一部分支持自己的亲信,庞恪毅然决定脱离母亲的管控,也摆脱“割喉者”这个烂摊子,带着支持自己的一众兄弟,来到父亲的故乡——华夏。父子俩果真是父子俩。来华夏这边的时候庞恪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少年,不到一年时间,他便摸清楚了绝大部分的地下关系网,并同各处打通关系。同时庞恪继承了父亲的基因,汉语学得也是飞快。甚至于,将时间线拉回现在。在建立了朋克接待处之后,六班的同学们竟对他庞恪的混血身份毫无察觉,他说话和其他人并无不同,即便绝大多数老外都有点蹩脚晦涩的口音,但他庞恪说话真的完全不会让人听出什么异样。包括现在。在他将自己的历史,用深沉迷人的语调娓娓道来时,闪电摸着脑袋醒来,再次朝庞恪露出傻呵呵的笑。“闪电,虽然我不喜欢表达这些矫情的东西,但我还是想说,来到你们国家,认识了你们这帮兄弟,也认识了贝儿,认识了彦辰,我不为自己当初的决定后悔。”

闪电有气无力地转动着眼珠,嗓子里嘶哑的低声变成了浅浅的呻.吟,最后彻底消失。即便他是个傻子,他也早就累了吧。“闪电,乖乖睡觉。老大说什么都要带你们熬过这场游戏。”

虽然他明白更大的挑战永远在前面,规则者不可能让他一路平坦地走下去,但现在事实已经摆在面前了。毋庸置疑,这里能力最大的一定是他庞恪。一边开车,庞恪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那两个挥之不去的面孔。贝儿、彦辰……老大马上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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