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太初游洪荒 仓颉在多宝的指点下,通过对世间万事万物的观察,终于为人族创造出了三千文字,并得到了大道、天道、地道、人道认可,无量功德降下,吸收完无量功德之后,仓颉从一个天仙修士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混元金仙初期的强者,可见这功德的庞大,仓颉所创造的三千文字,变成了一件后天功德灵宝。 而作为仓颉的老师,多宝也得到了一成功德,顺利突破大罗金仙中期,成为截教第三尊大罗金仙。 功德消散之后,多宝和仓颉这两个师徒却变得有些尴尬,那就是作为老师的多宝,居然比仓颉这个徒弟要弱,一时之间,两人都不知道如何称呼。 而就在两人尴尬的时候,太初出现了,作为道门之祖,太初极少在洪荒露面,上一次还是巫妖决战的时候,他与鸿钧一道出来收拾残局。 太初的突然出现,让多宝与仓颉二人都有些不知所措,无论是多宝还是仓颉,其实都没有见过太初的,而为什么多宝能够认出太初,那是因为通天曾经在他们这些弟子面前,形容过太初,这也是因为通天不拘小节,换做元始,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 而道门六圣,多宝都见过,而在太初身上多宝看到了比道门六圣更为浩瀚的气势,再加上太初年轻的面容,让多宝断定此人就是自己的师祖,道门之祖太初道祖了。 至于太初的出现了,是临时起意的,一来,太初想见一见仓颉这个不为人皇,却近乎人皇的存在,二来就是自从良辰、美景离开了之后,偌大一个太初境,就只剩下太初一人了,有些孤单寂寞,再加上太初又不像鸿钧这个老宅男,能够躲在紫霄宫无数元会不出来,因此,太初便隐藏气息来到洪荒,这也是为什么,太初降临呢时候,没有紫气东来九万里的天地异象。 “起来吧,无需多礼!”
太初笑着说道:“多宝,我等修道之人,素来不拘小节,区区称谓,何足道哉,再说了,哪个规定,老师就一定要比弟子强的呢?”
“弟子明白,谢师祖指点!”
多宝说道。 “你叫仓颉是吧?”
太初看着仓颉,让仓颉有些无所适从,毕竟不久前,仓颉都还只是一个天仙蝼蚁,虽然现在因为造字功德,成为了混元金仙强者,但是一时之间,还难以转变过来,导致有些拘谨,当然,就算转变过来,仓颉和太初的身份都是天差地别的,想放松也很难放松。 “见过祖……祖师……”仓颉有些口吃的说道,心里慌得一批。 “不用紧张,本座不会吃了你的。”
太初有些好笑的说道,自从成圣之后,还能在他面前表现轻松的人已经不多了,杨眉是一个,鸿钧是一个,而小辈中,就只有良辰、美景这两个自己从小带大的小家伙了。 “是,师祖!”
虽然太初这么说,但是仓颉还是不敢放松,毕竟眼前之人,可是执洪荒牛耳的绝世强者,别说仓颉了,就是诸天圣人,在太初面前,也只能唯唯诺诺。 “好了,本座也只是路过而已,你们不必紧张,该干嘛就干嘛去吧,莫要打扰本座,还要,不得跟任何人说起,见过本座。”
太初也知道,继续待下去,多宝和仓颉只会在越来越紧张,所以便让他们离开吧,不过太初是来洪荒游玩的,如果暴露了身份,就玩不成了,所以叮嘱多宝和仓颉,让他们不要跟任何人说见过自己。 “是师祖(祖师),弟子告退!”
听到太初的话,多宝和仓颉如蒙大赦,虽然太初此时将自己的气息隐藏,身上感应不到任何的灵气波动,但是站在太初面前,多宝和仓颉都是会感到压力山大的。 多宝和仓颉离开之后,太初便继续自己游玩洪荒的事业了。 另一方面,身处烈山部落的神农,得知仓颉已经为人族创造出能够读懂的文字,欣喜若狂,这几十年来,如何将神农百草经传授给普通人族,一直都是神农的一块心病。 因此在得知仓颉造字的消息后,神农果断离开烈山部落,前去仓颉的住处,拜访仓颉。 如果只是一般人,神农大概率会派人将其请到烈山部落,但是仓颉不一般,先不说仓颉为人族作出如此巨大的贡献,就说仓颉混元金仙境界的修为,就不是神农能够摆谱的。 虽然神农是人族共主,但是在洪荒,永远都是实力为尊,不过地位多高,没有实力,就得不到尊重。 在仓颉的帮助之下,神农百草经开始在整个人族传播,有了神农百草经的指点,越来越多生病的人族能够得到对应的治疗,使得人族的死亡率大幅度下降。 而造字的仓颉,也得到了整个人族的认可,神农还亲自带着仓颉来到了人族圣庙,在天皇伏羲和人族三祖的同意下,册封仓颉为人族文祖,地位与人族三祖等同。 有了文字之后,不但能够传播神农百草经,越来越多的人族部落,开始利用文字,来记录自己部落的故事,让属于自己的历史能够传承下去。 太初隐藏了自己的修为,就这样,徒步在人族走了十年之久,一路上领略人族的人生百态,见过人族的喜怒哀乐,也见过人族的生老病死,也许是有了这样的经历,太初突然发现自己许久没有突破的修为,居然有所松动。 道门六圣归位之后,太初的境界已经突破至混元五重天,也就是混元大罗金仙后期境界,但是却迟迟未能突破混元六重天,成就混元大罗金仙巅峰境界,没想到一次不经意的游历,让屏障有所松动,当然,也只是有所松动而已,想要突破,还需要一段非常漫长的时间。 这一日,太初如同往常一般,走在路上,突然,一道小身影撞进了太初怀里,太初一看,居然是一个约摸六七岁模样的小女孩,生得唇红齿白,粉嫩粉嫩的,煞是可爱,看到这个小女孩的样子,不禁让太初想起了当年的美景,也是这般的软萌可爱。 太初扶住小女孩,蹲下身,笑着温声问道:“小娃娃,你没事吧?”
小女孩摇了摇头,奶声奶气的说道:“女娃没事,谢谢叔叔关心。”
“女娃?”
听到小女孩的名字,太初似乎想起了什么,女娃,这不就是神农的女儿,也就是未来的精卫吗? 太初看了一眼女娃,发现女娃并不是看起来六七岁,应该最起码也有几十岁的了,只不过一直长不大,并且也有天仙修为,能够在这般年纪拥有此等修为,也算是一个可造之材。 正如太初所料一般,女娃的确不止六七岁,女娃是神农与狐族女子所生,当初神农立志尝遍百草,于是游历洪荒各地,一次在青丘山下,神农不慎受伤,被一个狐族女子所救,两人就此相爱,有了属于两人的爱情结晶,但是神农是未来的人皇,血脉强悍,不是一个普通的狐族女子可以承受的,在生女娃的时候,狐族女子耗尽了全身的精气,最后女娃生下来了,而狐族女子却香消玉殒,临终前,将女娃交给神农,神农悲痛欲绝,带着女娃回到了烈山部落。 而女娃天赋异禀,小小年纪就拥有天仙修为,如果有人悉心教导的话,这个时候,就算不能晋升到金仙,也起码会是玄仙境界的,但是因为神农常年忙着人族的事,再加上女娃玩心大,根本不会好好修炼,这才导致修为停滞不前。 “小女娃,你怎么一个人跑出来的?你的父母呢?”
太初问道,女娃可是人族公主,怎么一个人就跑出来了。 听到太初的话,女娃将一根手指放在嘴边,小声说道:“嘘!叔叔,告诉你,女娃是自己跑出来的。”
太初顿时来了兴趣了,笑着问道:“那小女娃和叔叔说一说,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
女娃小脸上充满委屈,说道:“父亲不陪女娃,女娃不开心,就自己跑出来了。”
“呵呵!”
太初不禁感到有些好笑了,又是一个因为家长忽略而闹小情绪的小屁孩,这时,太初想起前世女娃的凄惨下场。 前世女娃也是因为缺乏神农的陪伴,一个人跑去东海玩耍,结果死在了东海龙宫三太子的手中,灵魂附在一只精卫鸟上,含着一口怨气,无休止的向东海投掷石块,直到将东海填满,也为后世人留下了一个精卫填海的故事。 太初暗中为女娃算了一下,发现女娃命中该有此劫,太初本想通过时间长河来改变女娃的命运,但是想了想,这样的改变,对女娃真的好吗? 所以太初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但是太初又不忍看着女娃变成精卫鸟,一辈子浑浑噩噩的,所以拿出一道符印,对女娃说道:“小女娃,叔叔还有事情,不能陪你,你自己去玩吧,这是叔叔送给你的礼物,你拿好,莫要弄丢了。”
这道符印没有惹任何的攻击、防御能力,但是却能在女娃身死的一瞬间,保住她的元灵,只要元灵不灭,女娃就存有一线生机。 听到太初不能陪自己玩,女娃小脸上有些失望,但是还是接过太初的礼物,谢道:“多谢叔叔,那女娃自己去玩了。”
看着女娃奔奔跳跳离开的身影,太初暗道:“希望能够改变一些东西吧。”
太初不是不想改变女娃的命运,但是如果不经历一些事情,女娃永远都长不大,只要能够渡过此劫,女娃的心形肯定会有非常大的改变,日后潜心修炼,以女娃的根脚天赋,还有庞大的人族气运加持,女娃的未来不可限量。 而另一方面,女娃告别了太初之后,还是与前世一般,来到了东海之滨,似乎一切都早已经是命中注定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