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距离陆之南的心这么近。他说,他相信她。下一瞬,伞被霸道却强势地塞进了寻歌的手里。伞柄上甚至还留着他的余温。寻歌微微仰头,就见陆之南脱下外套,自然而然地披在了她身上。动作一气呵成。他的外套有浓烈的酒香,还很暖,就像他此时此刻看向她的眼神一样的,温暖,甚至有些烫。她出神地看着他,仿佛看见了妖怪一样的难以置信。有闪光灯微微一亮,寻歌敏感地转过身,就见陆向通一改刚才一副阴沉凶狠的模样,变得吊儿郎当起来,他将刚刚拍完照的手机收起来,轻笑了一声,“荣丰集团社长夜会纪三少的妻子,哥,啊,不,现在已经是弟弟了,我的私生子弟弟,你觉得这张照片,顾琛记者会不会也感兴趣。”
末了,他的眼神又变态又兴奋,就好像刚踩到了蛇的七寸的洋洋得意,他有些趾高气昂地说,“顾琛记者,现在可是我这辈子最伟大的恩人。当然了,这也有我前嫂子的功劳,要不是前嫂子把真相公之于众,我都不知道原来你才是真的私生子。”
咦,怎么转瞬之间又变成了那个玩世不恭的陆向通?还是,这其实只是障眼法?可是,不管怎样,这张照片绝对不能留在他手里,寻歌浑身一哆嗦,就想要回去抢陆向通手上的手机,然而在她有所动作之前,陆之南就似乎预知了一切,他大步地走出了伞底,每一步都在雪上踩出轻微的声音。他背对着寻歌,寻歌看不见他的脸,却能想象得出陆之南面无表情的脸,连一丝多余的表情都懒得给陆向通的一张脸。Dave本来掖着这口气早就很久了,原本他还想装作陆向通阴陆之南和寻歌的感情一把,但是似乎两人好像没有产生多大的误会,但是看着陆之南,他就蹭蹭来气,头顶都在冒烟。就是这个男人,抢走了他青梅竹马的女人,他的亲生母亲害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他还把本该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父爱都抢走。那个顽劣的陆向通喜欢秦久,秦久却也喜欢眼前的男人。这个男人又不是金子,凭什么谁都要喜欢他!怒意落实到手上,还不等陆之南来抢手机,陆向通已经是一拳头先挥了过去。陆之南灵巧地避开,冷冽的眼神像冬天的风,扫过他气急败坏的神情,在Dave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一拳就先勾在了他的下巴上。打在下巴这个位置也很疼,这种疼来势汹汹而且很难马上缓下去。陆之南是从实践中知道这个道理的,这个实践,就是在18岁那年,陆向通当着他的面接连说了好几句付蓝昕的坏话两人打了一架,陆向通在下巴上给了他一拳之后,他记住的。寻歌站在不远处,也感觉两人的打斗似乎似曾相识,她想去劝,却又觉得没有必要,陆之南明显处于优势,陆向通又这么欠打。没一会,陆向通的手机就被打飞到不知哪个雪堆里。陆之南才罢了手。嘴角有微量的鲜血,陆之南整个人耀眼又妖艳,就中世纪欧洲城堡里的吸血鬼,居高临下的看着陆向通,“滚!”
陆向通从雪地里站起身,愤怒地抹了一把嘴角的血,吼,“陆之南你他妈不过是一个私生子!你拽什么拽!你有什么资格对我说三道四让我滚!”
他踉跄了几步,道,“你给我等着!陆之南,你有本事就给我等着!”
陆之南眉目清冷,轻描淡写地应道,“嗯。我等着。”
像是懒得多和他那样的人说一个字。等陆向通走远,陆之南才慢慢转过了身,看向寻歌。景木城的公寓,她站在雪里冷得瑟瑟发抖,看着陆之南和秦久在伞下;而这一次,他们调换了位置。她在伞下,穿得很温暖;而他一身狼狈,衣服皱皱的,像个十八岁的街头狂放不羁的少年,爱打架享自由。身上还落满了白雪。-纪家。阿朵着急地找遍了整个纪家,也没有找到卿之。明明刚刚还被纪夫人抱走,两个待在一起的,为什么现在纪夫人身边没有卿之,整个屋子角落都没有卿之呢?纪三少爷似乎因为公司的事情还在加班,还没回来。寻歌的手机又一直打不通。阿朵急坏了,虽然忌惮这位纪夫人而且打扰她也不太好,但还是壮着胆子去卧室问正在敷面膜的纪夫人,“纪夫人,请问您见到卿之了吗?那孩子好像不见了。”
纪母听见这个名字就火气就蹭蹭蹭起来,瞥了眼从卿之头上揪下来的头发,虽然还不是百分之一百确定,但她心里早就有了数,暴躁不耐地说——“一个野杂种,谁知道她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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