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就是陆家老太太的八十大寿。寻歌跟着陆之南早早地去了陆宅,先替陆老太太穿衣打扮,之后又陪着她见了些重要的客人。半天下来老太太很高兴,对寻歌是相当的满意。寻歌陪着她一起聊了很久的天,聊着聊着老太太又带着寻歌去书房细数那些陆之南小时候的照片,一直从一个小婴儿到一个陆氏社长。这些照片寻歌陪着老太太已经看了不下数遍,每张照片的细节她都能记得清清楚楚,就像恨不得把陆之南刻录进她的生命一般。这一次看完照片已经快五点,寿宴也快开始了,老太太阖上了相册,眼神祥和而温柔地看着寻歌,“寻歌,之南这个人是什么性子我最清楚,从小就比一般人出色比一般人理性,所以除非他自己大彻大悟,不然别人都管不住他劝不住他。他啊,有时候连自己喜欢谁都不清楚。奶奶只希望你啊,和之南能平平安安,一起把日子过下去。”
她说完,又转过身去一个首饰盒里拿出一个玉镯子,那玉的质地第一眼看过去就晶莹剔透非常养眼,老太太拉过寻歌的手,把玉镯替寻歌戴上,“你嫁给之南也没收什么彩礼,奶奶的这个镯子,是爷爷当时娶我的时候给的,现在送给你,表一点心意。”
寻歌接了这么贵重的礼物,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当即摇摇头,“奶奶这个对你而言太重要了,我不能要。”
“我一把老骨头了,拿着也是浪费,你拿着吧。你要是敢还给我,我就不喜欢你这个孙媳妇了!”
寻歌心里顿时有暖流喷涌,她使劲地点点头,“谢谢奶奶。”
“谢什么傻孩子。你嫁给之南这三年,为之南做的,我都看得见。”
一句话沉甸甸的,却好像在肯定寻歌存在的价值,在肯定寻歌这样无望的压抑的不求回报一味付出的爱情。爱得太深刻太极致,以至于可以隐忍坚持到极致。只是这样的爱情,连外人都看见了,陆之南却看不见。老太太显然不知道寻歌的所思所想,慈祥地笑说,“好了,你去找之南吧。我准备准备随后就去宴会见客。”
……寻歌从老太太的房里出来,顿时觉得有些口干和头晕。稍微一阵风吹过,她整个人都会瑟瑟地抖动。寻歌摸了摸额头,才发现额头竟然有些烫。寻歌想起自己昨天淋了这么大的雨,又接着在浴室睡着,指不定是受了寒。寻歌看了看外面的天,这雨时停时下,从昨天到现在就没怎么停过,一直都阴阴沉沉。让人心里也不怎么痛快。联想到自己的右眼皮从今早到现在就一直都跳个不停,心里就很是压抑。走到宴会厅,寻歌的眼睛就四处找陆之南,方才到陆宅陆之南就去找了陆金森,到现在竟然还没从陆金森的书房出来。她本就不是整个上流社会圈子的人,也不怎么认识这些人,又不太会主动是社交,所以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角落,吃着糕点,漫不经心地看着不断变多的人群。过了一会,陆向通揽着秦久的腰就这么从厅门外款款走来。人群立时引起一阵的骚动。陆向通长得像柴念,正经起来的脸也相当帅气,边上的秦久更是盛装出席。两人看上去简直是天生的郎才女貌,好不相配。寻歌的视线和大家一样,停留在成为焦点的秦久身上,她穿着黑色的深V长裙,脖子上戴着将锁骨衬得发光的项链,而后面更是露出一整个漂亮的美背。很多名媛见了秦久,都自愧不如,在一边三个一群五个一团地窃窃私语,说大家都赶着想穿Gucci早春系列的礼服,人家秦久已经穿上Gucci早秋系列了……寻歌低头看了自己一眼。一套看上去早就是过时的款式的礼服,还有因为怀着孕所以穿了一双有些起皮的平跟尖嘴鞋。原来公主和灰姑娘的距离,是这样的遥远啊。觥筹交错灯红酒绿之间,人声有些嘈杂,寻歌轻轻闭着眼想趁着陆之南还没出来休息一会,缓一缓。然而,才过了一会人群又起了骚乱,寻歌微微睁开眼,就见到陆之南在金室长的引导下缓缓下了楼梯。丰神俊朗,貌若潘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