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豪门的风采,这机会,本就不容易!”
他的眼中,闪烁着火一般的战意!能够借着这个机会,提前了解一下陈家的攻击会是等的犀利,并不是坏事。“好,丁兄果然有魄力!”
另一边,叶无量下意识挑起了大拇指。丁欢表现的越强势,他越感觉和他合作,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叶无量甚至隐隐觉得,这个合作,是他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之一。这让他心中也生出一股豪气:“我一会把那片地址发给大刀,希望你能旗开得胜。”
“叶哥,你过来看一下,又有新发现了。”
另一端,突然有人叫叶无量。“好嘞。”
叶无量答应一声,挂断了电话,片刻之后,郑大刀电话一响,有信息进来了。“玉兰城,辛曹村一带。”
过了片刻,再度有一条信息进来:“陈家似乎有所发现,人力在聚集。”
看来要加快速度了。丁欢把电话交还给郑大刀,他自己则去叫人。这趟,他决定带着妙河和旦月同去。旦月实力很强,丁欢都隐隐看不透他,不知道到底有多高。既然叶无量提出陈家的派出人实力不弱,为了保险起见,丁欢决定让旦月同去。至于妙河,他的实力不弱且不说,而且他有特长。要说找人,有谁能够比盗门探花更擅长的呢?无论多隐蔽的保险箱他都能找到,更何况是一个大活人。陆渊和仇武风也想同去,却被丁欢拦了下来。鲨悦酒吧才是大本营,也是重中之重,绝不容有失。留下陆渊和仇武风,至少能够保证一旦有来敌,可以有一战之力!辛曹村是一个外来人员聚集之地,也就是所谓的城中村。规模很大,足有数千人在此居住生活。而且正在拆迁,显得有一些凌乱。而玉兰城,则是辛曹村拆迁人员计划搬迁之处。规模不小的一个小区,但搬迁尚未开始,只是零零星星有人居住,小区里只是偶有灯火,显得极为僻静。丁欢三人打车过去,距离辛曹村还有三百米出,三人下车,徒步而入。此时已将近晚上七点,天色虽未全暗,但暮色已垂落,开始笼罩。辛曹村内,处处灯火,正是人来人往之时。放学的孩子,下班的工人在往家赶,出摊的夜市摊主,跳广场舞的老人,则从正从家里走出去。路上喧闹,熙熙攘攘。三人进村,看到的就是这般景象。“欢哥,似乎有人布防!”
入村不久,妙河开口说道。这一路行来,他们遭遇了至少有两拨人,三五个一簇,不买不卖,神色淡漠的跟着人群走着。他们走的也很慢,眼睛四处扫视。更重要的是,这些人身上都有着淡淡的煞气。虽然他们尽力隐藏了,但和周遭人群一比,却还是显露了出来。“不要关注,有人布防,说明我们来对了地方,是好事!”
丁欢淡淡说道,脚下仍然不紧不慢。但再往前,那布防的人群出现的就越多。而渐渐的,那些布防之人,也开始把注意力放到丁欢三人身上。丁欢三人的气息,更是迥异于寻常辛曹村的务工人员,想不被注意到都难。他们入村不到一半距离,至少有三波人的目光盯在了他们身上。丁欢想了一下,在一处煎饼果子摊位前停了下来。“来来来,吃套煎饼果子,都饿了!这个老刘,说好了从家里帮我带了东西过来,让我在这里找他,结果人影子都看不见。”
丁欢故意大声说道:“来,给我来三套,都给我加两个鸡蛋。”
丁欢的表现,像极了一个城里人员来找老乡,又故意想显出优越感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丁欢演技太好了,旁边一直关注着他们的人,听了这话,轻蔑一笑,注意力从他们身上削减了不少。三套煎饼果子做好,丁欢三人接过,大口吃着,显得没有耐心的样子,闪入一旁的一处树下阴影里。这里灰暗,光影投射过来的不多。“欢哥,我去了。有消息了我给你发定位!”
妙河说了一声,贴着墙角阴影而走。他步伐并不见加急,但身子却如狸猫一般,很快闪入了阴影之中不见了。丁欢和旦月两人,则再度从阴影中走出,慢悠悠的沿着街道行走。两人看似漫无目的,前后走了两遍,却也将布防之人的情况摸了个大概。认输不少,粗略预估一下,丁欢发现的,就不下三十。而且都是面容冷峻,身强力壮之人,走路坚实,身上显然也有武功。妙河还没有消息。丁欢不着痕迹的四下扫视,忽然,他眼眸一凝,轻声道:“咦?”
“丁欢,怎么了?”
旦月称呼丁欢一直是直呼其名。丁欢伸手向前一指。前方,出现了一个黄袍加身,骑着电动车的外卖骑手。辛曹村这里,是外来务工人员。人多,小饭店也多,搭个棚子,便是一个面馆,而这些地方,也是人们常去之处。而点外卖的就少了。这些务工人员,或者说是农民工,挣得并不比寻常白领少,甚至还犹有过之,但花钱都十分节俭。不多的外卖费用,他们都会觉得可惜,所以大多喜欢出来吃。但真正吸引丁欢注意力的,却不是这些,而是他外卖骑手电车把手挂着的一个白色塑料袋。袋里装的是中药!丁欢略扫一眼,就发现了至少有白术、当归、川穹几种,而这些,都是治疗内伤的药物。有病不去医院,不看大夫,反而委托一个外卖人员带药过来,谁还会这么做呢?丁欢眼中光芒一闪,拍了拍旦月的肩膀,跟了上去。外卖骑手是最为迅捷的一群人,但此刻人来人往,他的速度并不快,丁欢两人,轻易便跟上。七扭八拐,进入到一个小胡同里,然后拨打电话。片刻之后,胡同里面一间平房里面,紧闭的门,从内被拉开了,一道人影走了出来。刚刚走出,旁边忽然有数道黑衣身影,饿虎扑食一般,向他冲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