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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一个人抗下所有(1 / 1)

“扑通……扑通……”

落水声传来,有两个人想要游过来追我。

我再次沉到水底,不过这次没有朝着对岸游,而是往回。

现在不是汛期,水流并不湍急,我游到孙有志他们的上面,慢慢的浮出水面,仰起头让脸先露出来,呼吸口气。

警觉的查看四周,下游三十多米处的火把给我提供了很好的视野。

此刻他们在明处,是看不到处在黑暗中的我的。

相反,我能很好的观察他们的动作。

孙有志肯定想不到我此时竟然没跑,而是回来了。

我用爬的方式上岸,借助夜色的掩护爬过石子滩,来到了山坡的后方,也就是刚刚络腮胡海盗爬上来的位置。

山坡上有留下的脚印痕迹,我沿着络腮胡海盗攀爬的路线上去。

在山坡下露出半个头,我看到落叶已经被扒开,尸体暴露在外,说明孙有志的人上来过。

视线在山坡上扫视,我没看到人。

小心翼翼的爬上来,尽可能的不发出声音,我来到刻字的那棵香樟树下,捡起一块石头,将上面的痕迹用力划掉。

我担心孙有志发现了,去河对岸找表嫂她们。

她们既然能每天给我留记号,说明现在很安全,我不能将危险带给她们。

此时,一个极为冒险的计划在我脑海中形成。

我绕过香樟树,发觉山坡上有个人背对着我在抽烟。

火星忽明忽暗,他单手背后,面对着大海,一副上位者的模样。

在海岛上,烟是极为稀缺的物资,甚至比食物和水更难得到,抽一根少一根。

这个人既然能抽上烟,想必在孙有志的队伍中地位不会太低。

那就选他了。

我悄无声息的将鞋子脱掉,避免踩在地面上发出声音。

他可能根本没想过会有人从后面上来,没有一丝丝防备。

靠近他的背后,伸出手捂住他的嘴,同时军刺已经割破了他的喉咙。

他张开嘴,烟落在地上,弹了两下,忽明忽暗。

滚烫的血从他的喉咙里涌出,沾的我满手都是。

我和他没什么仇怨,杀他只是因为阵营不同,既然孙有志对我动手过,那他手底下所有人的人都相当于同我结怨。

四个月前,我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杀李树明的时候的慌乱,杀老客时候的恐惧,再到后来杀海盗时候的紧张……

现在,我感觉到的只有麻木。

是的,杀的人多了,也就麻木了。

人命变成了一个个冰冷的数字,心好像石头一样又冷又硬。

他死的悄无声息,没有人发现我在山坡上干掉了他们队伍中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重新将鞋子穿好,我看着手上的血,皱起眉头,用力在衣服上擦了擦。

没擦干净。

我干脆直接脱了衣服,用来擦手。

还是擦不干净,手上染着血渍,鲜红刺眼。

我用力的擦,疯狂的擦,手背都磨破皮了,血早就擦干了,但我感觉手上还是滚烫的,好像血落在上面一样。

妈的!

我捡起地上还没灭掉的烟头,将后面烟屁股掐掉,我可没有捡别人口水的习惯。

没有滤嘴,烟叶刺激着我的味蕾,忍不住咳嗽了两声。

寂静的夜里,再轻微的声音也会被无限放大。

不过无所谓,反正都是要暴露的,不如好好装个逼再走。

用力吸了一口嘴里的烟,吐掉。

刚好太阳出来,清晨第一缕阳光是金色的,从我身后照射过来。

更加刚好的是,站在河边的孙有志回头了。

我在上面,他们在下面,太阳光将我的影子一直拉伸到河岸边。

我抬起手,我这军刺,影子也做出同样的动作,刚好落在孙有志的脖颈上。

我觉得好玩,走出一个割喉的动作。

我和孙有志互相对视。

山坡距离河岸并不远,我甚至能看到他脸上愤怒的表情。

呵呵,他越是愤怒,我就越是开心。

我咧开嘴笑了,故意将刚刚杀了的人提起来,当着他的面,用军刺再次刺入死去的人的胸膛。

“草他妈的,给我弄死他!”

孙有志涨红着脸,愤怒的吼声我估计河对岸都能听到。

能将一个阴险的小人刺激的发怒,发狂,失去理智,看来这个人我杀对了!

希望他的声音足够大,喊得再大声一点,再用力一点,让表嫂她们听到,赶快躲起来。

自从流落到海岛以来,我不是在逃跑,就是在躲藏的路上。

好不容易在河边安家,遇到孙有志,我们不得不逃跑。

又找了一个山洞,收拾干净,又碰到杰诺斯,我不仅落入人手,表嫂她们还得窝囊躲藏。

九死一生从东海岸回来,还没睡一个安稳觉,又被人盯上,麻雀远走。

甚至远在山洞那边的村儿里人,我都不知道还有几人活着。

身边的人一个接着一个的离开,我的心也变得越来越狠,越来越麻木,越来越冷漠。

他们在剥夺我身边一切的同时,也将我送到了他们的对立面。

我在成长,我在学着冷漠,我在学习如何更加高效的杀人!

讽刺吗?

不!

这才是弱肉强食,丛林法则。

是他们教会了我如何在这座充满杀戮的海岛上生存下去。

曾经,他们是我害怕的存在。

但是现在,我终于堂堂正正的站在他们面前了。

我要让他们知道,一头失去了人性的独狼到底有多可怕。

没有了亲情,友情的牵绊,我独自躲藏在雨林里,趁着他们不注意就出来咬上一口。

我要让他们愤怒,让他们抓狂,让他们疯魔!

我要将他们在我们身上施加的一切,十倍,百倍的还回来!

你不是阴险小人吗?

那我就站在你面前,当着你的面杀了你认为重要的人。

除非你泯灭了人性,否则会比我更加痛苦。

我敢舍弃一切,自己承受这份痛苦,你敢吗?

“呵呵,废物!”

我相信孙有志能看懂我的口型。

他的人已经围过来了,我转过身,将尸体踹向山坡,头也不回的从另一侧滑下去。

拽着香樟树的老树根,我安稳落地,朝着雨林中跑。

只要我一天没有去河对岸,就能让表嫂她们少一天的威胁。

如果注定要有人承受这份苦难,我选择堕入地狱,将光明留给她们。

因为她们,是我泯灭人性之前,剩下的唯一的一束光亮。

如果表嫂她们死了……

不,她们不会死!

我用力摇头,将这个可怕的念头从自己的脑海中甩出去。

灵巧的在雨林中跳跃,奔跑,我的目光愈发的坚定。

她们一定不会死!

孙有志的人在后面追,听麻雀说他们大多都是d贩,亡命徒。

而且在岛上生存了两年多,经验不压抑老猎人,身手也会变得更加矫健,在他们面前我没什么特别大的优势。

跑出去两公里远,还没有拉开距离甩开,我已经开始大喘气了,他们的速度反而有加快的趋势。

雨林中有各种危险和障碍,植物遍地都是,跑的时候我身上的衣服几乎刮成了布条,肩膀和肋下血淋淋的都是伤口。

不行,再这样下去一定会被追上!

下山坡时,我用最快的速度往下冲,拼了命的跑,期间摔了很多次,鼻青脸肿,伤痕累累。

但是和命比起来,这些皮肉伤都不算什么。

我是拼命跑,他们是尽力追,距离终于被拉开。

山下是一条蜿蜒的河流,这条路我走过,正是当年老客和表哥躲藏的山坳。

我找到了他们躲藏的那棵老树,竖梯还在,手脚并用爬上去,将竖梯收上来,蜷缩在树洞里。

身上的伤口又疼又痒,刮伤我的植物里有的含有毒素,不致命却折磨人。

我将手掌咬在口中,身体好像虾米一样弓成一团,忍受着伤口带来的灼烧般的刺痛感。

没出五分钟,老树下面传出来脚步声,孙有志的人追上来了。

“他逃跑的痕迹在附近断了,仔细找,他一定躲在这附近!”

追踪对于猎人来说是必修课,我从大口呼吸改为小口急促的呼吸,尽最大努力让自己不发出任何声音。

他们在附近找了很久都没有发现我,最危险的时候是有个人爬到树上,但他没有发现树洞,我成功躲过一劫。

我从树洞里钻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日落黄昏了,我不敢太早出来,担心他们会留人在这里蹲守。

直到此刻,我才确定附近没有人,从树上下来的时候因为牵动伤口,疼的双手没有抓稳,摔了下来。

“嘶!”

摔在地上,我疼的闷哼一声,一口气险些没上来。

这次真的很危险,差一点就被追上了。

落入孙有志的手里,他绝对不会选择和杰诺斯一样去利用我,而是会想办法撬开我的嘴。

更何况我刚刚杀了他队伍中一个很重要的人,到时候可能死都是奢望。

我躺在地上缓了一口气,扶着老树站起来,依偎着树干坐下。

随手拔起旁边的一根三叶草放在嘴里嚼,酸酸甜甜的,很提神。

“呵呵……哈哈哈哈……”

大仇得报,我放声大笑,尽情释放自己内心积攒的恐惧和压力。

我不担心将孙有志的人引回来,因为我必须时刻暴露自己,吊着他们,保证让他们在河南岸活动,这样表嫂她们才是安全的。

笑的累了,心里舒服了,我扶着老树站好,跌跌撞撞的往记忆中小溪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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