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飘着鹅毛大雪,洋洋洒洒,我站在雪中仰着头美美地望着天空,大片大片的雪花迎面落下。就在这时,身后传来踩碎雪的脚步声,并且那声音一步步地靠近我。
我回过头去,看到穿着一身白衣的男生站在我的身后,他朝我微笑,牙齿白若雪,笑容温暖如春。我顿时潸然泪下,上帝,天下怎么会有如此漂亮好看的男生,而且在朝我微笑!
雪花在他的身旁纷纷落下,落在他的软软的头发,坚实的肩膀上。他突然伸出手召唤着我,的确他是在召唤着我!
此时的我欣喜若狂,不顾一切地向他跑去,目的地是他那诱人的怀中,就在我全心全意地扑向他的一瞬间,突然一个黑衣人从我面前急速闪过,待我定睛看去,眼前的白衣男子竟然已经消失!偌大的雪地中就只剩下我一个人!我的王子,我的白衣王子他不见了!
“王子!”
我大叫一声伸着两只手猛地从床上翻坐起来,“咔”一声随着我的房门被打开,一身黑衣者站在门前冰冷着面孔:
“十分钟,如果迟到一秒后果自负!”
话音刚落,“砰”一声门又被紧紧地关上。
我揉揉惺忪睡眼,擦着嘴角的口水,坐在床上的我好一会才醒过神来,原来刚才发生的一切都是梦,哎,真是可惜!
我开始穿衣服,一边套毛衣一边回想着刚才梦中的情境,梦里的我好像经历着悲喜交加,想着想着突然想到好像还有人给我什么警告来着……天啊,我猛地从床上弹起来,是那座“冰山”!
我以超速度在十分钟内穿好衣服,刷牙洗脸,然后拎着外套冲出门外。
幸好车子还在外面,我赶忙向它跑去,这时我看到车内的“冰山”抬起他的手腕看向他的百万手表,我知道大事不妙,果然在我狂奔到车前时,它在我的身前扬长而去!
这个可恶的冰山,真是晚一秒也不等,在时间方面他绝对是个超级吝啬鬼!
他不但是个时间超级吝啬鬼,还是个六亲不认的冷血生物。
没错!这块大冰山不是别人,正是我本人的侄子,我亲哥哥和嫂嫂的儿子,苏意昂。
我穿好手上的外套,狠磨了两下牙,看来现在只好去坐地铁了。
走出地铁站我上了一辆出租车,二十分钟就应该到达我的目的地,爸爸妈妈家。
从上大学一年级开始我就寄住在离我学校较近的哥哥嫂嫂家,从那里坐公交车可以直达学校,虽然需要半个小时但是我仍然觉得比住校好,省钱又自由,住的又舒服,关键是我和哥哥嫂嫂的关系非常好。如果不是他们的儿子半年前突然从英国回来,我觉得他们就是我父母。都怪我的爸爸妈妈,在四十多岁才生的我,非要老来得女,害我和我的侄子一样大,才经常会有这种错觉。
每逢周日我们全家人都要团聚一次,这是心越小区三栋楼里的那一苏氏家族的规矩,当然这个规矩是苏家一家之主我爸爸规定的。身为苏家人我们谁都不敢违背,除非你今后不想姓苏了。说起爸爸的性格,我又想到侄子,这两个人真是有的一拼,不笑的时候让你想到冰山,笑的时候让你想到火海。
像苏意昂,我通常称他为冰山,听我暗地里这么叫他,你们就应该明白,他绝对是个冷酷无情的冰块!
最奇怪的是哥哥嫂嫂竟然并不在意,爸爸妈妈也是如此,居然时不时还引以为傲呢!
我就想家里有这一小孩怎么就不考虑让他回归温暖,尽管是什么天生智商高,芯片奇才,年纪轻轻就赚的大把钞票,但也不能这样任由他发展下去吧,不是危言耸听,侄子要是某一天不顺心作出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出来到时候我们做长辈的就得追悔莫及了。
其实做别人的姑姑也不容易,看我吧,连坐在出租车里都在考虑着晚辈的问题。而且是为根本不把你放在眼里的晚辈。
待我到达爸爸妈妈家,是最后一个,不过也不算晚,我们在一起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
一餐结束后爸爸和侄子两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促膝长谈,我立即凑过去侧耳旁听,一直低着头的侄子一抬头表示对站在那里的我不满的时候,爸爸就朝我一声吼,“别在这晃悠了,实在没事回房间睡觉去。”
在我爸爸心目中侄子的地位比我高出多少,我想我就不必多说什么了。
一个下午,哥哥向爸爸谈谈他的事业,嫂嫂跟妈妈讲着保健身体、健康营养之道。我则把肚子吃鼓,然后躺在妈妈的房间慢慢消化。至于我那冰山侄子和爸爸聊了一会天儿后就掏出他的电脑,寸步不离。
我们全家人在一起呆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周末,但是因为我们第二天各有事情要做还是要离开的。
从爸爸妈妈家出来已经很晚了,到停车场哥哥嫂嫂先走一步,就只剩下我和苏意昂。
我站在车子的车门前等着远处走来的侄子开车锁,晚上变得好冷,我不禁缩缩肩膀。
车锁一打开我就马上开车门钻进车里。苏意昂上了车,看着车后镜中的我。
哦?他在看我?我报以端庄微笑。
“我要去赴个约会。”
“哦。”
就这样下一秒钟我站在停车场,苏意昂的车在我的面前开走。
他要去赴约会?和他住在同一屋檐下半年也没见过他有什么朋友!最关键的是他又这样对我,把我丢下!在他的跟前我怎么就这么可怜。但又想想也算好了,起码最近他会给我一个理由,刚和他接触的时候,遇到这种事情他绝不会对你说任何话就直接执行。
我就是这种凡事都很想得开的人,就当是姑姑支持晚辈社交,尤其是他这种看起来不会有朋友的人。更应该支持。
这个时候我就应该利用一下我的社交关系,感受一下困难时有朋友会多幸福。
拨通一个电话,是我高中时候就和我是死党现在又和我念同一所大学的曾亿欢,反正时间还早,不如约她出来玩到时候还可以和她一起回家,她回家的方向和我的一样。
我笑咪咪地打着如意算盘。
我站在一家我们指定好的咖啡屋前等曾亿欢,就在我在那里来回踱步的时候一辆白色的豪华车停在我的面前,当我感到有些奇怪的时候,亿欢竟然从里面跳了出来。
她眉飞色舞的跑到我的跟前:
“乐林,今天我要给你介绍一个人认识!”
“是吗?是谁?”八壹中文網
我的话音刚落,一个一身白衣的男生从车内走下来。白衣男子?好眼熟!他绕过车正向我走来,我好像突然看到他的的身边落着白雪,天啊,他长得为什么和我今天早晨梦中的男子一模一样,真的一模一样!不是,是他的外表太符合我心目中白马王子的要求才对。
“乐林,我现在正式为你介绍,我的帅气表哥,金亢宇!”
“亿欢,你又在胡说了。”
金亢宇微笑着,笑容如此灿烂温暖,我的心跳突然加速。
“我哪有胡说,乐林你说我的表哥帅不帅?”
我不自觉地狂点头,亿欢,你什么时候有这样一个帅气的表哥!为什么我之前一点都不知道呢。
“我叫金亢宇,你好。”
金亢宇很绅士伸出手来,我突然不知所措起来,
“呃,我叫苏乐林,很,很高兴见到你!”
我把手伸出去碰到他的手后马上又缩回来。我想我的脸一定很红,因为觉得好烫。
金亢宇温文尔雅地笑了笑,
“我一直听亿欢提起你,说你是她最好的朋友,终于见到你了。”
我抬头看向他那张英气逼人的面庞,不觉望向天空,美丽的春天就要来临了吗?!
坐上金亢宇的车,身边的亿欢就开始诡异地笑着,她之所以和我成为最好朋友的原因就是因为非常地了解我,比我妈还了解我,现在我的表情早就让她猜出我的心事!
虽说明人不做暗事,但是少女的羞涩心还是有的,一定要矜持一下。
身边的亿欢开始用身子推我,并把头靠近我的耳边压低声音,
“我表哥现在没有女朋友!高兴吧!”
我用身子也推推她,靠在她的耳边,
“为什么我从来没听你说过你有一个表哥!”
亿欢又回敬过来,
“我说过的,你忘了吗?在韩国的那个。”
这时候我恍然大悟,怎么忘记了,亿欢确实在我面前提过,她有一个在韩国工作的表哥,那还是大一和她一起看一部韩剧的时候,我记得在剧情发展到煽情感人的地方,亿欢突然流着泪趴到我的肩膀痛哭,
她有一个表哥也在韩国!
终于记起来,记起亿欢因为一部韩剧哭成杏核眼的模样,不过那已经是二年前的事情了,在以后成天到晚地一起看韩剧、韩流如潮的时候也没听她再提起过。
“我记起来了,可是你只提过一次呀!还是在看韩剧的时候!”
“后来他调到加拿大多伦多了!”
哦,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敢情我们确实没有在一起看过加拿大的电视剧或是电影。
“那他回到中国多久了?”
我们两个继续你来我往的在后座上倒来倒去,
“三天!”
“三天?可是他为什么说你一直在他的面前提起我?”
“虽然我的表哥长得很帅,可是却很唠叨,跟你一模一样,他一说我,我就提起你,说你和他一样!我们两个小时候总在一起玩的,养成习惯,他说我一句我回他十句,所以变成一直提起你!”
听到这儿我赶忙立直身子,什么,原来亿欢是这样在我的王子面前评论我的!
不过她马上看出我的心思。
“你放心,就因为你们两个很像,我才把他领来让你们两个认识呀。”
亿欢后面的这一句说出声音引得金亢宇回过头来,他依旧微笑着,
“你们两个在聊什么这么起劲,看来真的是很要好的朋友呀。”
亿欢想要说话,我知道她要说什么,所以在她说出“表”字的时候就立即捂住她的嘴巴,并不停的在她耳边低叫,“矜持,矜持,这次我要矜持!”
后来我们三人到酒吧坐了一会儿,亿欢自然是不停地在她的表哥面前夸我,说我如何如何的优秀,但仔细听起来好像都不是我的优点,然后讲她和他表哥的感情,讲他们小时候在一起玩过的事,我是洗耳恭听,顺便偷偷欣赏我的金亢宇的近景特写。看来亿欢和她表哥的感情也不差可是为什么她只能在看电视剧的时候才想起来呢?
因为我从来都是要在十点钟以前回到家的,所以只在酒吧呆了一个小时就离开了。
和金亢宇相处的这一个小时里虽然没怎么交谈,又因为紧张忘记说过什么了,但回到家里的我一想起来今天的幸运就无法入睡。因为是说真的,我今天遇到了完全符合自己心目中一直追求的白马王子,这样一个人真的出现,我能不兴奋吗?女人的直觉是最灵验的,我相信他就是我的mrright,这就是一见钟情吧。今后我的努力目标就是一定要让这个叫做金亢宇的男生喜欢上我,并且深深地爱上我!
看来今天早上的梦并不是假的,冥冥之中是上帝给我的启示,想到这儿,我更认定了自己的感觉!那种看到他就看到雪花落满他肩膀的感觉。
金亢宇,我的王子,我穿着睡衣摸着黑从厨房倒了一杯冰水,准备给自己降降温,走到客厅时不觉立在那里傻笑,想到金亢宇那帅气逼人的长相就无法抑制自己的花痴相。就在我捧着杯子、弯着眼睛、咧着嘴角沉浸在喜悦中时,突然客厅里灯光大作,吓了我一大跳。杯子顿然从手里脱滑,我慌忙急救,张着嘴“啊”个不停,只见杯子在我手间弹起、跳出、旋转,做了数个高难度动作,不过我的技艺也不差,惊险中最终还是把它抓住。
我吁了一口气,总算没掉在地上。
定定神,看到我的侄子穿着一袭黑衣正站在客厅玄关处,不知道他怎么那么喜欢穿黑色的衣服,从我和他生活在同一栋房子里以来就没见过他穿过别的颜色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