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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事业起步(1 / 1)

3果然,打砸酒吧的短粗金鱼眼那帮人,也是谢欢根的手下。他们和乔鹏学都是一伙的。让人觉得奇怪的是,他们怎么会不知道,燕归来酒吧,是他们老板保护的对象。一般情况下,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谢欢根知道这个情况以后,非常恼火。自己手下结交的狐朋狗友,跑到自己保护的商家去闹事,被人臭揍一顿,再让自己的手下过去,把人家的店给砸了。这他妈的都是什么事啊!后来,他听小三说,那个红头发的小辫,居然还和城建集团的董事长洪厚德一起来过,想让小三去给洪厚德当保镖,更加恼羞成怒。自己的人,居然和那些家伙沆瀣一气,另外投靠大树,这是典型的背叛啊!气急败坏之下,按照他们自己的规矩,重重处罚了那几个去砸小三酒吧的家伙。又命令他们去燕归来酒吧,当面向小三道歉。当然,那几个头发五颜六色的杂毛,还有短粗的金鱼眼,叫做路金保的,还有那个叫做孔伟建的那个尖嘴猴腮的家伙,也都过来向小三道了歉。至于赔偿的金额,谢欢根要求他们在派出所给出的标准上,再加一倍。大哥发话,没有人敢不执行。就是这样,那个带头闹事的红头发小辫,也被谢欢根的手下暴打一顿。谢欢根强制路金宝与孔伟建等人和那几个杂毛断绝了来往。燕归来酒吧买材料、装修、购买家具,都是路金保、孔伟健他们帮助弄的,包括搬抬家具,整理房间。后来,这些家伙基本上成为了燕归来酒吧的保镖。有关那些产品的销路,后来也交给了他们负责。后来,大姐不解地说,“这个社会,怎么是这样啊!打架也能打出来朋友。”

季堂宝说:“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吗,不打不成交嘛!”

4小三回了一趟家,又捡回来一个小要饭花子。这年的八月十五和国庆节,离得很近。八月十五过后,就是国庆节。小三姐几个原来打算在八月十五之前,回老家看看。按照他们老家的风俗习惯,八月十五是个仅次于春节的大节日。这个日子,嫁出去的闺女,是要回娘家走亲戚的。所以,大姐和二姐都应该回娘家。何况,大姐家里还有一个宝贝儿子。燕归来酒吧,除了过年那几天放假,平时每天都要开门营业,他们从来都没有过过节假日。这次,小三姐妹几个商量,是不是回家看看爹妈。如果姐妹仨都回家,酒吧就得关门停业。但是,节假日里,往往是生意最红火的日子,她们又有点舍不得酒吧关门,那样,会损失好几万块钱的收入的。何况,酒吧关门,季叔也没有地方可去。春节放假那几天,季叔就说,他一个人看店。姐仨商量了好几次,最后决定,让小三代表大姐和二姐,回去一趟,看看爹妈,也去大姐二姐婆婆家看看。国庆节放假,让大姐夫苏振伟带着小胖来一趟北林,他们爷俩,还都没有来过北林呢。这样,大姐就不用回去了。小三在从万福县常庄村回北林的路上,在同方县的一个集镇上,遇到了交通堵塞。长途公共汽车停在那个集镇唯一的一条马路上,前后左右都是车,小汽车、大货车、小货车、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等,马路被堵得水泄不通。后来,乘客们在车上坐不住,要求司机打开车门,下去看看。小三随着大家,走到前面,看到一群人围着一个倒在路边,奄奄一息的人。由于他们阻挡了道路,才造成了交通堵塞。大家看到一个小伙子躺在马路边上,周围的人说,他是被一辆大货车撞倒在地的。不过,那一辆大货车把他撞倒之后,却没有停下,而是加大油门,逃之夭夭。由于大货车车身很脏,根本就看不清楚车身上的号牌,它逃逸之后,谁也不知道那辆大货车的车牌号。小三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她扒开人群,挤到躺在地上,“哎呀”、“哎呀”惨叫着的小伙子跟前。这个小伙子年龄不大,十六七岁的样子。看他的穿着,破破烂烂,好像不是正常人家的孩子。小三蹲下身子,问这个孩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断断续续地说了一遍情况,基本上和大家说的差不多。小三又问他的家庭情况,小伙子说,他没有家,这几年,都是在周围要饭吃。小三站起来,问旁边围观的人,有没有人认识他,知道不知道他家在哪。围观的人七嘴八舌地对她说:大家都认识他,他就在这个集镇上,还有周围的村庄要饭,已经好几年了。几年前,当他刚出现在这里的时候,不少人问过他,他是哪里的,父母怎么不管他,但他啥也不说。大家都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只知道他是一个流浪的小要饭花子。知道了这些情况,小三当即就决定,把他扶起来,送到县城的医院。她问周围看热闹的人,谁有车,把小伙子和她一起送进县医院,她出车费。当时就有一个四五十岁的高个男人说,他的电动三轮车就是拉客的,给他50块钱,他愿意把他们送到县医院。街上的人,勉强让出了一个道,让他们过去,小三又给长途公共汽车的司机说了一声她不走了。然后拿着行李,就和这个受伤的瘦弱得像个豆芽菜一样的要饭花子,一起去了同方县医院,进行救治。经过县医院的全面检查,小伙子除了皮外伤以外,基本上没有什么内伤。小三安排小伙子住院以后,交了钱。然后,她坐长途汽车先回了北林,把情况给大姐和二姐还有季叔说了。第三天,她又去了同方县医院,把出院的小叫花子,名字叫郑昌竹的小伙子,带回了北林。小三把郑昌竹接到北林以后,又到铁路医院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什么大问题之后,就安排他到酒吧做保安,和季叔一起,住在酒吧里。郑昌竹给大家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原来,郑昌竹三四岁的时候,他妈得病死了,后来,他爹又给他娶了一个后妈。这个后妈带来了两个孩子,一个男孩,比郑昌竹大一岁,一个女孩,比郑昌竹小两岁。那个哥哥,经常欺负他,那个比他小的妹妹,也不待见他。当然,后妈对他就更不好。开始一段时间,后妈都是在他爹不在的时候欺负他,大概半年之后,当着他爹的面,也敢欺负他。好吃的,好喝的,好衣服,都是哥哥和妹妹的,他只能吃剩下的,穿剩下的。他爹一说后妈,他后妈就又哭又闹,还威胁着要离婚。这样,他爹就怂了。郑昌竹在家里的地位越来越低,最后就几乎没有了地位,和一条狗相比,也强不到哪里去。再后来,郑昌竹挨打越来越多。一开始,是他爹不在家的时候,那个哥哥揍他,后来,后妈也开始揍他,再后来,那个妹妹也揍他。虽然那个妹妹打不过他。但是,只要他敢和妹妹打架,后妈和哥哥就会往死里打他。更为倒霉的是,他9岁那年,他爹在发水的时候,下河捞东西,被水冲走了。是死是活,谁也不知道,反正是,再也没有回来。他爹没有了,后妈却不走。因为这里有三口人的地。这三口人是郑昌竹他爹,他妈还有郑昌竹自己的。后妈和她带过来的哥哥妹妹都没有地。但即使这样,后妈也是村里的媳妇,只要她不说改嫁,谁也不能撵她们走。没有想到的是,后来,郑昌竹的后妈居然招了一个上门女婿。而那个男人居然还带来了一个男孩。那个男孩比郑昌竹大三岁。那个男孩也经常欺负他。一大家子六口人,除了那个后爹,其他五个人都欺负他。后来,据说,村里的领导也来说过他后妈,让他们不要为难郑昌竹。他们表面上答应的挺好。实际上该咋样还是咋样。实在是受不了他们的虐待,10岁的时候,郑昌竹就离家出走,出来要饭了。估计,他后妈后爹可能连象征性地找一下都没有。可能郑昌竹的出走,他们还会很开心。郑昌竹就这样餐风露宿,成为一个流浪的孤儿,小要饭花子。这些年,他饥一顿饱一顿,住桥洞,住废弃的房屋,睡野地里的草庵,住农家的牲口棚,就这样活了下来。郑昌竹的境况,和当初的流浪汉季堂宝,有点相似,但因为他是个孩子,他比季堂宝混的更惨。直到这次被大货车撞倒,遇到好心的三姐,郑昌竹的命运才有了翻天覆地地改变。季叔觉得,酒吧需要一个男孩,需要一个男人,需要一个保安。这个郑昌竹来得正好,好像是老天爷安排好的那样。美中不足的是,这个小郑的身材,有点瘦弱。郑昌竹基本上没有上过学,不识几个字。但他确实是一个知道感恩的孩子。小三安排他在酒吧工作,他和季叔一样,所有的活都干,不管是不是自己的活。还有,进货的时候,他不让他们几个人动手,他一个人搬东西,别看他身体单薄,但毕竟是个男孩子,挺有劲的。从第一天到酒吧,郑昌竹就把原来季叔打扫卫生的活,几乎全包了。他还提出不要工资,只要管吃管住就行。郑昌竹住进了酒吧,季叔就提出,他们两个人就不再去小三家里吃饭了,不太方便。再说,五个人的饭,做起来,太过麻烦,锅都显小。虽然季叔和郑昌竹他们两个人都不怎么会做饭,但买几个馒头,买点咸菜,下点面条还是没有问题的。何况,他们都是乞丐出身,吃饭都无所谓的,有食物填饱肚子就行。小三说:“那怎么行?你们现在不是流浪汉,不是乞丐,而是燕归来酒吧的员工,饭还是要好好吃的。”

季叔说:“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我让小郑学做饭。只要下功夫学,几个月就是一把好手。”

小三只好说:“那就先这样试试吧,不行的话,你们俩再去那边取吃。”

私下里,郑昌竹经常给季叔说:“三姐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没有三姐,我的小命就没有了。三姐比我妈还亲。我是个孤儿,没有一个亲人,现在,三姐就是我的亲人。三姐的事,就是我的事。只要三姐需要,我可以为她去死。”

当然,郑昌竹不光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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