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身形娇小,容颜秀丽,平日里穿着农家的粗布衣裳,粗糙地扎着头发,经常扎在孩子堆里,只让人觉得还是个小姑娘。
可是此刻,一头乌发束得高高的,用浅蓝色的发带扎着,露出一张干干净净的小脸。
身上也是浅蓝色系的细布长袍,腰带很宽,束在腰上显得盈盈一握。
脚下的靴子是深色的,中裤扎在靴子里,让她格外利落整齐,一下子便显得高了许多,身量都像是比之前修长齐整。
站在门口,颇有点长身玉立的模样。
翩翩美少年,陌上人如玉。
卫铮觉得,他现在看顾七夕真的是自带美化功能,觉得她怎么样都顺眼好看。
如果他懂得现代词汇,就会知道,他现在就是自带十米厚的滤镜、自带眉眼功能看顾七夕,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感觉。
顾七夕脚步轻快地走出来,得瑟地抖了抖袖子,摆出一副风度翩翩的模样,得意地问道:“怎么样,不错吧!”
卫熹月非常捧场地竖起大拇指:“帅!七叔最帅了!”
卫铮被小丫头干脆利落的马屁逗笑了,自个儿也干脆地附和着点头赞道:“你穿这身衣服,很好看!”
顾七夕皱皱鼻子:“是好看么?”
卫铮眨眨眼,没明白。
顾七夕轻哼一声,提点他:“我现在是个小帅哥,你夸我得换个词儿。”
卫铮秒懂,竖了下大拇指:“这一身穿在你身上格外英俊,人和衣衫相得益彰,你的风采让这个院子都增添了光彩!”八壹中文網
顾七夕噗嗤一声,被卫铮的话逗笑了。
她相当满意地点点头,赞道:“不错,你们两个人很有眼光!”
说完,自己忍不住笑了。
卫熹月也跑过来,抱住顾七夕的腿,跟着一起咯咯咯地笑个不停,眼睛都弯成了一个月牙儿。
怀抱着愉快的心情,三个人出去吃饭。
吃饱喝足,心情就更愉快了,顺手打包了一点零嘴,就回了柳宅。
……
已是夜里了,卫熹月已经睡着了,顾七夕还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白天说起凶宅、阿飘的原因。
虽然知道凶宅是因为主人是凶犯而得名,可是,白衣阿飘小姐姐的形象,还是顽固地在顾七夕的脑海中来回飘荡。
翻个身,好像凉飕飕的。
再翻个身,总觉得屋里好像有不属于她和卫熹月的呼吸声。
顾七夕无奈地坐起身,抓乱了一头秀发,郁闷地一头扎进农场里。
我干活还不行么!
为了让自己疲惫一点,顾七夕弃置了木桶,直接拿着葫芦瓢,一次次地往返灵池和土地之间,非常坚持地用葫芦瓢浇菜地。
一趟两趟三四趟。
五趟六趟七八趟。
九趟不能少,十趟快快跑。
顾七夕完全不记得自己跑了多少次,收了多少东西,只知道腿脚累到发软的时候,她已经把仓库装得非常丰足了。
而番茄农场,也升级到了27级。
牧场么,只能慢慢升级了,毕竟动物不像植物,喝点水就长成了。
好在有蜂蜜,稍微填补了顾七夕内心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