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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关于卷耳曲的若干问题(1 / 1)

“你说你把三字经、百家姓、千字书都看过了,还记得《诗经》吗?”林清修睁大了眼睛,一脸的不敢相信。

若是别人,哪怕是十来岁的孩子,也能记住,林清修也会这么想。但此人,却是于可远!才上了五天不到的小学堂,又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上课睡觉也就算了,整天做着见不得人的勾当。

这种人连三字经都不会,更不用说三百首诗词了,林清修还是很信任的。

“阿母经常教导我,只有学习,方能成功。于可远不卑不亢地说道:“我爹和哥哥都死了,家里的担子都落在了阿母的肩头,我也没想到,我会后悔的,我会好好学习,好好学习,好好学习,为家族争光。”

林清修本来只是随便一句,听到此言,却是心中一动,文人墨客,最爱做的就是这种事,捋了捋自己没有的胡子,一副老学者的样子:

“你读书没多久,就把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都学了个七七八八,连《诗经》都看过了,难不成你是个教书先生,让你照本宣科?”

察觉到林清修的试探,于可远趁机说道:“我在看书的时候,对书中的内容很是疑惑。今天有了清修哥哥,我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看着于可远谦虚的态度,林清修心中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他说道:“听着听着,听着就觉得很舒服,就像是一只小猫,寘彼周行。高处不胜寒啊!”

这是《诗经》里的“卷耳曲”。

于可远双手搭在桌子上,一字一顿地念了出来:“我是马大师。我姑妈喝了一杯,别忘了。”

林清修满意的点了点头,嘴角勾起一抹弧度。

于可远继续念着,“我在高山上行走,在高山上行走。我姑且为之,以不死不灭,云何吁哉!”

“以你的年龄,能记住一只耳朵并不奇怪,不过看你还年轻,就能做到这一步,肯定是有天赋的。可是,要记住这本书,那就很困难了。你知道这是什么吗?”林清修问道。

于可远没有回答。

这绝对是一个圈套。

诗人曾是一位游荡于历史汪洋中的文学爱好者,曾是其“怨偶”。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在学校的讲坛上遇到了我最不想谈的话题:诗。

是天晓!不过以前他更喜欢看《说文段注》和《尚书今古文疏证》之类的无趣书籍,而不是读书。

可是,他为何如此抗拒诗词?因为这是一句话:诗不成文。

比如李商隐的《锦瑟》,从宋朝到现在,已经有上百人对这句话的意思表示了不同的看法。

诗词的模糊不清是与生俱来、与生俱来的天性,而《诗经》这本中国最早的诗集也不例外。

可如果他回答的不是林清修所赞同的,那么必然会有一次口角之争,而那些固执的人,无论怎么争辩,都会失败。

这个时候,他不能发表自己的看法,最好是向他讨教。

“我看这诗的时候,也是一头雾水,百思不得其解。第一章应该是描述一个拿着箩筐的男人在摘野草,这是妇道人家的职责。

但后面三章里,有奴才相伴,有高壮的骏马,在深山里穿行,还在路上斟满了美酒,这本不是女子的事情,我没怎么看过,也看不出这句话的意思。”

林清修上下看着于可远,疑惑的点了点头。我还以为你是在背诵,没想到你竟然领悟到了两成。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向你求证过,得到了两个答案。”

于可远看似谦逊,实则心中却是一片平静。

就两个?

他低估了《卷耳》!

不行,我要给你一个机会。

林清修接着说道:“此一段,是一名嫔妃,对周文王的想念;二句,则是一名女子,想念远方的夫君。我想了想,也有道理。”

“你觉得,这只耳朵是女人说的吗?”余可源问道。

林清修蹙着眉头,“后面三章,大概就是她在回想自己的夫君。”

林清修听了,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于可远微笑道:“按照你的方法,这只耳朵还能找到三种破解之道。”

从被询问的一方变成了询问的一方,他已经掌握了主动,可以选择防守,也可以选择进攻。这不但是一个人的人生哲理,也是他的事业。

“哦?”陈小北淡淡一笑。

林清修诧异道:“此话怎讲?”

“大哥,你从第一章的语气推断,这只耳朵应该是因为她想念周文王,或者是因为她的妻子想念她,所以,从后三章可以推断出,这是一个远道而来的丈夫想念自己的老婆,或者是用爱情来比喻文王对人才的渴望。

先不说你不敏感,就说这首诗,很有可能是两首诗的碎片,第一章是女性,第三章是男性。”

林清修饶有兴致地聆听着。

他是个倔强的人,但也是个贪得无厌的人。听到这三种说法,他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了一个想法,但却怎么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林清修看着于可远,心中越发的低估了这位臭名昭著的无赖,不成器的儿子。

他就这么厉害?

或者真的悔过自新?

林清修还未从震撼中恢复过来,于可远便乘胜追击,继续道:“如果说《诗经》的开化,这卷耳朵算是诗词之最了。不管是写成丈夫的诗词,抑或是思念妻子,都能让人心旷神怡,对时局的解读也能恰到好处。”

“批评?”

林清修目瞪口呆。

这样也行?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林清修的表情,从一开始的询问,到后来的询问,让邓氏弄得目瞪口呆。

我儿子在教一个读书人?

于可远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如果把他换成郑夫的话,那么,他就把他的马虺隤,理解成是世界动荡,战争阻碍了他的归途,让他放弃了回国的念头。

如果用妻子的话来说,这句话多半是在埋怨自己的夫君改邪归正,“寘彼周行”就是指一段风流韵事,被一个不知名的野种夺去了自己的灵魂,让自己在外面游手好闲,连家都不想回去了。”

短暂的沉默。

林清修叹了口气,“可远,你跟她学的是什么?”

于可远恭敬答道:“只是因为看得糊涂,才会失眠,胡思乱想,有几句粗浅的见解,还请兄弟见谅。”

“怎么可能?”林清修叹了口气,“都说读书人要有九成的才华,光靠读书是不行的,一开始我还不相信,现在遇到了这么一个天才,我就知道勤奋是愚蠢的人在欺骗自己。”

说完,林清修给于可远倒了一杯,这才起身。

于可远连忙端起酒杯,拒绝道:“兄弟,你给我倒酒,我就不客气了。我可不想给你倒一杯!”

“这一次,我敬你一次。”林清修斩钉截铁的回绝,语气温和:“你我自幼在泥地上成长,我和你哥哥也是同学,关系非凡,以后不要叫我兄弟,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叫我哥哥或者哥哥。”

于可远心情大好。

他可不是在演戏,如果能和林清修走得更近一步,那就是回到自己的学堂,也就是告别自己的夫婿之位,自己能不开心吗?

“大哥!”于可远叫了一声。

于可远一饮而尽,给林清修倒了一杯酒。

二人回到酒桌旁,又聊了起来。

周围正在饮酒的街坊邻居也发现了二人的举动,纷纷睁大了双眼,交头接耳起来。

“唉,于大嫂,想不到你们这一脉,还能和林秀才搭上了。”一个八卦的女人,朝邓氏这边凑了过来,语气中带着几分嫉妒。

“真没料到,这样的人,竟然要一个人来给自己倒酒,真是奇怪。”另一个女子撇了撇嘴,一脸的不赞同。

“也不知道是不是清修看不起可远的性子,所以就出来帮她指点一下,现在看起来,效果不错,果然是个读书人,说话就是厉害!”

林清修的姑妈,也就是最讨厌可远的那个老妇人,双手叉腰,朝邓氏这边走来。

“好好照顾你的儿子,以后做了些见不得人的事情,自己吃不了兜着走,可千万不要拖后腿!要我说,应该找县大人,让他坐牢,好好惩罚他!以后肯定会有麻烦的!”

以前在这个节骨眼上,邓氏听到这话,往往会捂着脸哭,一副受了天大的冤枉模样。

但今日,她却听到了可远给林清修讲课的声音,她听不太明白,但从字面上来看,林清修是认可可远的。

她不明白于可远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改变,不过这也是一种极大的欣慰,她看着这些女子,也是挺直了腰板,眼睛里满是笑容。

“好。”邓氏道。

邓氏说完,牵起阿囡的胳膊,道:“阿囡,你跟阿母我们一起下厨。”

没有反驳,但这可比反驳任何话要爽多了,这让一帮村民差点被噎住。

她走路的时候,像是有一阵风吹过,脚步也变得轻松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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