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可卿在家休息了几天。
等身体完全康复后才拿着衣服去找厉寒声。
那天是周六。
温可卿按响厉寒声家的门铃后,好半天才等到门打开。
厉寒声穿着白色居家服,头发有些乱,脸上没精神,双眼惺忪。
看清来人时,冲上云霄的起床气硬生生被他压了下去。
温可卿确认了一下时间。
下午三点。
她是打扰到他午休了?
厉寒声说话也带着浓浓的鼻音,“来了,进来坐。”
温可卿说:“不了。”
“......”厉寒声沉默。
温可卿把手里的东西朝厉寒声递过去,有装了他衣服的塑料袋,还有一袋水果。
厉寒声没接。
温可卿解释说:“你的衣服我帮你洗好了,这水果是我妈妈买的,谢谢你那天把我从河里拉出来还送我去医院。”
“哦,放桌上吧。”
厉寒声依旧没接,径直往里走去,明显对此不太有兴致。
温可卿站在门口,打量着离桌子的距离,进退两难。
十秒钟过去,见厉寒声完全没有要接的打算,她右脚轻轻踩在左脚鞋后跟上,准备脱鞋。
厉寒声跟后脑勺长了眼睛似的,淡淡丢了句:“不用脱鞋。”
温可卿看着干净地板上的倒影,停下了动作,却还是犹豫。
“这样就把你家弄脏了啊。”
“脏了就脏了呗。”厉寒声毫不在意地发话道。
反正又不是他打扫。
“家政阿姨巴不得我家快些脏,这样她们还能多赚些钱。”
“呃......好吧。”温可卿默默把那句“脏了你又得打扫”的话收了回去。
她在地板上留下了一串小脚印。
把东西放到桌子上后,拘束地站在原地。
温可卿问:“厉寒声,我的衣服呢?”
厉寒声朝某个房间走去,“等着啊,我去给你找找。”
温可卿点点头,乖乖等着,一动不动。
直到厉寒声出来,她还维持着那个姿势,双手背在身后,像一个被老师叫起来答题的小学生。
她看见厉寒声两手空空地从房间里出来,漂亮的水眸闪过一丝疑惑。
“我的衣服呢?”
“没找到。”厉寒声单手放在后颈活动了一下脖子,侧目看了眼温可卿,“可能被打扫的阿姨收拾了。”
“啊?”温可卿的反应不算太大,对于衣服没了这事有一点点惊讶,但是并没表现出任何恼怒的情绪。
“不过你傻站着做什么?我家沙发上长刺了不能坐啊?”
“不是,我是怕弄脏你的地板。”
“弄脏就弄脏啊,我都说了无所谓了。”
“算了吧,那样就给你添麻烦了。”温可卿说,“那既然找不到衣服,我就先回去了。”
“喵~”
正在温可卿要踩着留下的脚印原路出门时,一只橘黄色的小猫从楼上跳下来,它先在厉寒声脚边嗅了嗅,又跑到温可卿身边奶声奶气叫了声。
它的尾巴高高竖起,好奇地绕着她的腿绕了两圈,像是在和她打招呼。
温可卿惊喜地“哎”了声,出于对猫毫无抵抗之力的特点,她蹲下来问:“你还养了猫呀?”
她伸出手,小猫主动把脑袋往她掌心蹭。异常热情,一点儿也不认生。
厉寒声淡淡应道:“嗯,两只猫一只狗。”
“两只猫一只狗?”温可卿问,“你怎么养这么多宠物?”
在她的认知里,厉寒声并不像是很喜爱小动物的人。
厉寒声说:“外头捡的,看它们可怜,就好心收留它们咯。”
温可卿说:“那你还真是有爱心。”
她是由衷地夸他,可不知怎的,厉寒声好像听出来几分嘲讽的意味。
像是在灵魂深处就刻下了某种烙印一般,很少有人会夸他,更多的,是一些阴阳怪气的反话。
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他只能生疏应对,花费一定时间确认到底是不是反话。
厉寒声一晃神,再定睛一看,眼前的小姑娘和猫玩得不亦乐乎,一脸单纯。
唇角这才微微扬起,“一只暹罗,一只金毛,在后院晒太阳,你想看看吗?”
温可卿不假思索地回答:“好啊。”
厉寒声笑。
他的挽留毫无用处。
一说到宠物她倒是来兴趣了。
敢情他的魅力还不如一猫一狗?
厉寒声走在前头,温可卿跟上。
穿过偌大的客厅,后边是带着喷泉的花园,喷泉旁放着一张躺椅,躺椅凌乱地铺着一条纯白的毛毯。
一只暹罗猫惬意地躺在毛毯上梳理毛发。
旁边蹲着一只金毛,露着肚皮晒太阳。
一副岁月静好的美好场面。
厉寒声刚才就是在这睡觉时被门铃吵醒的。
“这只叫酸奶。”厉寒声看着一路跟来的橘猫说,继而又指向远处,“那只暹罗叫黑卡,金毛叫格洛米。”
温可卿眼睛都亮了,小巧的脸上全是向往。
“两猫一狗,真幸福啊。”
厉寒声说:“是吗?”
温可卿点头,她想起以前在杂志上看到,养宠物的家庭往往幸福指数会比较高。
两个人往躺椅处走去,格洛米看到厉寒声,吐出舌头在地上殷勤地打了个滚。
黑卡则高冷多了,看也没看两人一眼。
厉寒声一巴掌把它拍下躺椅,“养不熟的白眼狼。”
温可卿表情柔和,抱着手臂说:“在猫的认知里,所有物种都是平等的,它并不会认为我们是它的主人。由于人类老是给它食物和水,久而久之,它们就会认为自己的地位比较高了,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的猫都会比较高冷。”
“这样啊,那好办。”厉寒声哼笑,生出一个邪恶但有效的念头,“今晚就饿它一顿,让它知道这里谁才是老大。”
温可卿:“......”
“不过你懂得还挺多。”厉寒声说。
“以前家里也养了一只金毛,那时候了解过不少相关知识。”
说来也是缘分。
温可卿刚出生时,家里亲戚端着一个大大的盘子过来让她抓阄。
可盘子里的贵重物品她是一个也看不上,反而拿了不知谁丢在一旁的小狗立牌。
温军就买了只小金毛送给她。
再后来,她体弱,三天两头的生病。
温军怕她的抵抗力受不住狗把外边的细菌带回家,就和柳希霜盘算着把狗送人。
他们是很民主的父母,事先会征得温可卿的同意。
可到底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小伙伴,温可卿自然是舍不得,这事也就那么作罢了。
可人算不如天算,在温可卿中考那年,噩梦一般的意外降临了。
她结束最后一场考试,家里的狗和往常一样出门接她回家,它很聪明,知道等绿灯亮了再走人行道。
然而即便如此,它还是遭遇了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
马路上发生了车祸,车子失控撞到了它,当场失去了所有生命体征。
温可卿目睹车祸,伤心欲绝生了一场大病。
那时恰逢温军和柳希霜工作调动,带着温可卿离开了那片令人伤心的土地,来到了南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