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道风指了指自己手上的雪花玛瑙戒,叶少阳一下就明白了,自己手上也带着一个的,之前好几次用它来感应道风的位置,都没能感应到。道风告诉他,那是因为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混沌界,每天会回到人间一次,尝试感应叶少阳在不在,结果今天奇迹般地感应到了他的位置,于是立刻就追过来了。 他猜到叶少阳会做什么。 杨宫梓能有机会复活,叶少阳心中自然是无限喜悦,但是从杨宫梓又想到死去的美华、包子和秋莹等人,心中说不出的寂寥。 当年三界之战,捉鬼联盟损伤惨重,而怎么也不过是将天劫拖延了时间,如今无极鬼王还在,一切还没有真正结束。 未来会怎样呢? 叶少阳也没有把握,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无论如何,得先回去自己的世界。 平复了一下心情,叶少阳开始跟道风讨论如何对付无极鬼王,道风认为,无极鬼王建造这黑水城,目的也一定是为了引他们过去,而且默许他们逃脱出山海印,也就是不怕他不去。 这也就印证了叶少阳之前的想法:无极鬼王一定是在黑水城准备好了什么,在等着他们。 不过似乎不是什么陷阱,否则从自己从山海印里出来,他随时都有机会擒杀自己,没必要摆开阵势等着。 “不过,我最近打听到无极鬼王在闭关修行,最近数年,他都不会出关,若真是这样,那这次就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叶少阳听了简直不敢相信,“鬼王……居然还闭关修炼?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他闭关不是为了修炼。他修的是阴阳交泰之玄功,必然也有阴盛阳衰、或者阴衰阳盛的时候,因此没过六十一年,他都需要闭关三年,养息阴阳二气,从老阳到少阳,再到少阴,完成这个过程,才能让阴阳二气生生不息。”
叶少阳皱眉望着他,道:“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以为我这几年都在闲着吗?我自然有我的方法去调查。”
“无极鬼王没发现你?”
“我修成了无相之术,连他也无法发现。”
停顿了一下,道风说道,“当然,我也不敢保证这不是鬼王的圈套,但我们必须找到徐福,这是唯一的办法。”
他接着讲述,自己已经调查到徐福的下落,被无极鬼王关押在古墓中的一件密室里——天知道无极鬼王是怎么找到他的,八成是他不愿意作法将无极鬼王送走,因此被关押起来。 在这方面,无极鬼王也没什么更好的办法,到了徐福这个地步,只要他不想做一件事,别人是无法强迫的,那些对付鬼魂的大刑之类的,在他这也只是小儿科,再说无极鬼王是什么人,才没有这么LOW,用刑什么的。不能杀他,也不能放他走,自然就只能关起来,然后想办法说服他。 道风带来的这些,的确都是好消息,虽然叶少阳和小九都觉得这件事得冒险,但事到如今,也没更好办法。 当晚道风没走,留在叶少阳帐篷里,叶少阳感觉有点神奇,昨天自己还在苦苦思索道风的下落,结果一转眼给他就出现了,不过仔细一想,道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的,会一下子失踪很久,谁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然后又一下子出现在你面前。 好像这种状态对他来说才是常态。 兄弟二人聊了个通宵,最后道风把装着混沌真气的瓶子交给叶少阳,要他放好。 “为什么给我?”
叶少阳不解,自己实力不如道风,东西放在他身上更安全才对。 道风沉默了一下,道:“万一我回不去,你一定要带着它去到混沌界,记得去轩辕之门,在那附近的生命之树上,有树之心,是混沌之气的起源,你把这瓷瓶打开,让混沌真气依附在上面,自然会收拢宫梓的残魂,要不要数天她就能重生。”
叶少阳耐心听他说完,道:“这么复杂的事情,你交给我去干啊,那你呢?”
“万一出什么状况,至少我得保证让你回去。”
“你得了吧,要走一起走。”
道风微微一笑,说道:“你也是个宗师了,就这点觉悟。山海印只有你会用,只要你能回去,将来必然还有机会回来接我们。”
叶少阳也就没话说了。 “尽量吧,尽量我们大家一起回去。”
天还没亮,道风就催着叶少阳行动,他不让叶少阳带着毛小方一起,理由是带太多人没用,万一被无极鬼王发现,别说毛小方是灵仙境界,就是境界再高一些,在鬼王面前也如蝼蚁一样,既然是好朋友,那就没必要拉着人家一起冒险。 叶少阳想了想也对,不过明着跟毛小方说,他肯定不同意,毕竟他跟着走了这么远,于是叶少阳临时写了一封信放在帐篷里,然后带着小九悄悄上路了。 翩翩三人,向着大漠深处进发。 天快亮了。 叶少阳回头看的时候,几座帐篷都隐藏在黎明时分半黑不白的天色中。一切都很安静,白天还没来到。 真希望这是自己在这里度过的最后一个夜晚。 天快亮的时候,叶小木摘下头盔,虚弱地往沙发上一趟,望着坐在一边的雪琪说道:“有没有烟给我来一根啊。”
雪琪骂道:“你小子是不是找死!”
叶小木吐了吐舌头道:“我太累了,不然你给我煮个面吃吧,加个鸡蛋火腿肠。”
雪琪本来懒得理他,但看他惨白的脸色,也是挺心疼的,于是起身去煮面,只不过嘴里一直咕哝着。 叶小木静静地躺在床上,半天没动。 这一夜,他在游戏中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他总算弄明白了这是一款什么样的游戏:像过去的那些求生游戏一样,有着明确的目的,那就是回到精神病院,寻找崔振说的那个日记本,那上面有关于那座精神病院的一切的用病人做实验的“犯罪证据”。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