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荒谬的谬(1 / 1)

三更半夜的叶府,唯有西厢的韶兰园还亮着橘黄色的灯火。

干净素雅的屋子里,女子坐在红楠木案前,认真翻阅着手中的《天沐城大事纪》,桌子的一角,还另外横七竖八的摞着半人高的书册。

分别有《谬王谬事说》、《女君的荒唐三年》、《煜王本纪》、《大煜律》、《话女学》等等。

姜筝深深叹了口气,一颗不属于她的心砰砰直跳,也不知道是惊的,还是气的。

原来在她沉眠棺椁对外界一无所知的时候,这块土地的历史已经走过了七年。在她初醒来的意识里,感觉自己不过像一场大病初愈,短不过几日,多不过数月。

却万万没想到,眼睛一闭一睁,竟已是七年光阴。

她死后,堂兄清河公姜承晔继承了王位,成为大煜新的君主。姜承晔的父亲,前清河公姜怀珍,也就是姜筝的堂叔,在夺位之争中败给了姜筝,没想到仅仅过了三年,自己的儿子就轻轻松松捡了这个便宜。

姜承晔上位后,废除了姜筝制定的女子入仕、取缔青楼、解放奴隶等法令,另命恢复被姜筝下令焚毁的女训女戒女德之书,重兴父纲夫纲子纲之说。

这意味着姜筝在位三年所做的大部分努力都被否定,唯一欣慰的是,姜承晔保留了自由和离、牲殉代替人殉的法令,一定程度上说明她也并不是一个完全多余的王。

另外一个她最关心也最咬牙切齿的人,谢云行,作为弑君的凶手,没有被处死不说,这些年居然靠着一些军功将瑞燕国经营成了四大诸侯强国之一。

等看到关于自己死亡的记载,姜筝才明白了原因。原来公布出来的说法,她是突发恶疾暴毙。没有什么深夜闯宫的卫城军,更没有什么张弓执剑的瑞燕候。

《谬王谬事说》里的记载,倒与事实沾个边,可是却把那些大逆不道的弑君之兵,描述成天神降下来讨伐君主的天兵,称作“神伐之兵”。

一群乱臣贼子就这样被洗白成了正义之师。

不过对于世人,大概喜闻乐见吧。

姜筝想想自己在位时,因为这些惊世骇俗的法令,被朝臣指责,被万民非议,更被冠以“妖王”的称号。就连死后,也被礼官给扣上个“谬”的谥号。

荒谬的谬。

翻了好几本书,才找到了关于王夫楚晏的只言片语,说是姜承晔特许他恢复自由之身,回了太卜府,还赏赐了千户食邑,看起来颇有些补偿他作为开天辟地第一位男性后宫之主的意思。但是这个楚晏却是个深情种子,自请为姜筝守陵了三年,一时传为王都美谈。

说到楚晏,那本名字就很荒唐的《女君的荒唐三年》中,居然把姜筝的死记载为与王夫楚晏云雨无度,导致暴亡……

什么狗屁野史!姜筝一把撕了那页。

执灯上床,掀了被子却摸到一手的黏潮,把灯打近了一看,发现褥子上全是血,一只死不瞑目的鸽子静静地躺在床中央。

姜筝吓了一跳,手一抖,蜡油滴在了手背上,疼得她抽了口气。

窗外传来脆生生的一声嗤笑,姜筝抬头时,一个不高的人影一闪而过,依稀可见编织细密的几条发辫。当是南疆一带的发型。

那么这个府里谁会对她这么个毫无威胁的无名无份的私生女有敌意呢?

只能是华霖国郡主观宜笑了,鱼念遥同母异父的亲妹妹。

白天嬷嬷进屋时说看见观宜笑从房门口离开,当时她就想,也许这女孩已经听到了一切。虽然华霖夫人和叶君陶并不想这么早就让她知道那些复杂的事情。

看着床上的死鸽子,姜筝直感觉一阵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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