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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铠甲的问题(1 / 1)

六爷那破旧的弯刀,画出了一道道刀花,随后出现在了黑桃三的面前,一挑一砍一削,三招过后,黑桃三手中的箭,嗽地一声,射了出去。

空气突然安静了下来。

六爷静止不动,仿佛别施了定身法,而黑桃三则是弹了弹身上的灰,走到古雨濛的面前,站立不动。

旁边的一位军卒悄声说道:“好箭!”

黑桃三波澜不惊,心道这算什么?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只要在他进攻的时候往后退几步,随后便可以了。

此时,六爷脸色煞白,仿佛一张白纸,他的腿间,一支长长的白羽箭钉在了上面,随着他的轻微的动作而摇晃。

过了一会,六爷才哀嚎了出来:“我的蛋,我的蛋!!!”

那支箭不偏不倚地射在了他的腿间蛋蛋上,挂在上面拔也拔不得,动也动不得……

“他.妈.的!”六爷疯了,疼的没忘记叫人,“杀了他们,杀了这群混蛋!”

六爷带来的小弟们终于出手了,然而他们还没有冲到古雨濛的面前,就听到一声巨喝:“住手!”

小弟们一见,完了,周三金来了,不但周三金来,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大群列队整齐的人,他们穿着北齐统一的铠甲,铮亮铮亮的,就算没有铠甲的军卒,身上的皮甲也是全新的犀牛皮。

这些人,是标准的北齐军人,而且看他们的年纪和军容,就知道他们经常打仗,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一股煞气,正如刚才那位名为黑桃三的黑瘦男子一样。

六爷捂住裆部,痛苦地坐在了地上,他口中呢喃:“周爷,他们,欺负我!”

他的话刚说完,周三金突然抽出了腰间的弯刀,对着六爷说:“此乃北齐香妃娘娘,那位是北齐十三公主!我身后的这位,是镇北将军元昊,这是两位副统帅,卫粱和庆浚,他们曾经都是雁归关的守关将士……”

周三金再不懂事,也知道家国天下,自己是北齐人,当然知道雁归关守关的将领是谁,虽然现在换了人,但是元昊在雁归关立下的汗马功劳不容小觑,他是北齐的守护神!

周三金能想着弃恶从善,正是因为看见了北齐人在大周的压迫下几乎无法生存,现在,他秦小六居然想闹事?那是不可能的。

“啊?”

六爷的真名叫秦小六,他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得罪的,居然是北齐最出名的香妃娘娘。

香妃娘娘啊,昔日的雨濛公主,以一人之力,带着六百将士,从鹰愁谷走了出来,活着走了出来,一个人都没死,然后又凭着自己的能力,帮着雁归关的将士守关三个月!

最最最重要的一点是,整个北齐,都在盛传,香妃娘娘,是会巫术的!

呃……

秦小六叹了口气。

周三金恭敬地问古雨濛:“娘娘,如何处置,但凭娘娘一句话。”

古雨濛自然是不会留着秦小六这种人活在世上,但是这段时间是卫粱和庆浚大婚之日,也不便杀生,便把皮球又踢给了周三金:“你看着办吧。”

“六子,去地下,好好享福吧!”

周三金想也不想的,正要捅他一刀,却听古雨濛忽然阻止他:“打住,你干什么?”

“杀了他啊!”

周三金奇怪的想,怎么,让我看着办的意思,不是让我杀了他?

古雨濛说道:“没让你杀人,别动他了,他现在半死不活的,再杀了他,于心何忍,放了他吧……对了,胡督军放下来了吗?”

周三金说道:“放下来了,他不是蒯城太守么?”

古雨濛笑了笑:“以前是,现在不是了。”

……

这只是一出小小的闹剧,却是充分证明了一个道理:官大还是好啊。

不过,古雨濛倒是没有想到会在下城这种地方碰到这种情况,他本想着和萧解忧好好的聊聊她和九皇子的事,然而经过这事一闹,在这里聊天是聊不下去了,倒不如换个地方。

然而萧解忧在关于九皇子的问题上一直保持着她的乐观性,她总是认为这一次去大周,是幸福的开端。她没有古雨濛想得那么复杂,不就是去见一个人吗,怎么就那么复杂呢,见一个人就是到了大周,然后找到他,然后看见他,然后说说话,就那么简单。

难道还要经过什么手续?

事实证明,萧解忧的确是想得太简单了。

前方探子回报,大周派出了三十万人的军队,全都穿着一副银晃晃的铠甲,已经到了落鹰大道。

元昊在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第一时间告诉了古雨濛,并且告诉古雨濛,过了蒯城,就是雁归关,再过雁归关就是鹰愁谷,再有一个月,就出了北齐了,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古雨濛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前进,最多到雁归关,不,只能到蒯城。

古雨濛却是拒绝了:“你让我撇下你一个人,留在蒯城?那我为什么出来?”

元昊猜到了古雨濛会如此之说,便劝道:“你,你,你肚子里不是有孩子么?”

古雨濛听了,心中有了有股暖意,又是甜甜的,仿佛吃了蜜一样。

“你在关心我啊?”

元昊微微点头:“我不忍看着你受伤害。”

“知道了。”

此时的古雨濛仿佛变成了一只小鸟,静静地站立在元昊的身旁。此时的他多么的想让他拥抱一下,哪怕是短暂地拥有也是可以的,可是,他却是如同木头一样站在身前。

古雨濛放弃了。

可是突然的,元昊忽然走了过来,把他熊抱在了怀中……

卫粱和庆浚做出了和元昊相同的事,他们用多年的积蓄在已经在蒯城买下了两处房产,用来安置自己的家人。

绕梁至死不同意,非要跟着卫粱,“二梁”就这样杠上了,谁也不让谁,卫粱是为了绕梁的安全着想,过了雁归关,那就不是北齐军所能管辖的领土了,那是一片“争议地区”。

锅盔山,理论上属于北齐,可是五皇子的一万虎贲军在里面驻扎了几个月,也没有遇到任何阻拦。

余音则是哭哭啼啼的,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可总是在哭,做饭也在哭,洗衣服也在哭,吃饭的时候也在哭,就连睡觉睡醒了,看着身边即将离去的人儿,她依然在哭。

最后,终于把庆浚哭得受不了了:“好,我带着你,咱夫妻二人同生共死!”

余音哭得更厉害了。

庆浚奇怪了:“怎么,不带着你你也哭,带着你你依然在哭,你到底为什么哭嘛?”

他去找卫粱喝酒,而卫粱正在和绕梁喝酒。

庆浚厚着脸皮加入到了卫粱的二人世界里,把二人世界变成了一场哭诉会。

庆浚:“我真搞不懂了,她总是哭什么嘛?”

绕梁问:“你是不是提死字了?”

“提了呀,上战场能不死人吗,不死人的战场那是什么战场?有什么好哭的呢?”

绕梁说道:“正是因为你说了死字,所以她才一直哭,你若是说点别的,说不定她就笑了。我对余音,太了解了。”

“哦,知道了,既然明白了,那我也不用回去了,我在你们这里喝几杯,话说下城的酒,还真是不错……”

卫粱却是说道:“听说,南周军,人人都是铠甲,我们和他们对干,吃亏。”

庆浚一愣,旋即放下了刚拿起来的筷子,叹了口气:“咱们北齐虽然有金山,但是皮甲更多啊,总不能用金子做铠甲吧,那太奢侈了,再说了,金子很软的,一刀砍下去,定然是个缺口,穿个黄金甲有什么用?”

卫粱说道:“那你就不懂了,黄金甲黄金甲,难道金甲不比银甲坚.硬吗,再说了,有块铁挡在身上,总比穿皮甲好吧,犀牛皮是名贵,可是皮革总是硬不过金属的,你到底懂不懂啊?”

庆浚怎么能不懂?只是人家南周有钱,北齐相对来说,要落后于南周,人家那三十万人,是靠钱堆出来的,咱们呢,咱们是靠着义气聚集在一起的,十万人,有两万是昔日雁归关的将士,还有三万是原镇北军归降过来的,还有三万则是北齐十六部的所谓的叛军,再有两万人,鱼龙混杂。

“镇北军这一次出征,凶多吉少啊!”

古雨濛正好路过,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原本,她心里的那个计划不一定能得到实现,可是现在,她不得不提前了。

……

下城有的是什么?

商队。

商队有的是什么?

货物。

货物里都有什么?

来自东山六国的连环吞吐凯。

这种连环吞吐凯原本是旧凉国将军所穿,比普通的铠甲要重,但同样也比普通的铠甲要坚.硬结实。

重怕什么?关键时刻能保命。

最重要的一点是,连环吞吐凯包裹着所穿之人的全身,上到眉眼,下到脚踝,都包裹得严严实实,整个一个被金属包裹的移动战车。

这种连环吞吐凯的肩膀处各有一个洪荒猛兽头,是旧凉国的图腾,不过商队或者说东山六国的工匠铁房,为了让这种实用又美观的连环吞吐凯在北齐和南周有市场价值,他们把兽头改成了狼头。

一副连环吞吐凯,一千两金。换成南周的货币,则是一万两银子。

对于有钱人来说,不贵,对于镇北军十万人来说,太贵。

不过,古雨濛还是找到了那天在食为天里见到的那位和自己说过话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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