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是工具人(1 / 1)

对方的眼睛就像是夜里逮到了老鼠的猫,亮了一下,“招啊!正招着呢!你是替自己找?还是替别人找?”

胡蝶看对方笑得大方,倒是一点都不像她初看时那样的凶神恶煞,大大的脸,粗粗的眉毛,自带锋芒的双眼,不是特别的俊,尤其是笑起来,五官乱动,反而没有凶相的时候俊,有一股煞气。“我自己找,您这的工资是招工上面写的那样吗?”

胡蝶问着最关心的问题。“工资啊?”

他伸手挠了挠脑门,一时想不出一个数目,他也是刚到这里来,犹豫了一下,他决定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加五十,“一月三百,包吃不包住。”

这个工资待遇还算正常,可和招工启事上贴着的不一样,这怎么还见人减价呢?“这怎么跟招工启事还不一样啊?”

如果是上辈子这个年纪的胡蝶要么留,要么走,根本不会问为什么不一样?“啊,是不一样,这不是着急招人嘛?你什么时候能够来?”

陶知义从新弄的饮料柜里拿出一瓶啤酒,一瓶桃子汽水,“给。”

你可真实诚!胡蝶心道。她看着桌子上粉红色的汽水,如果活不多的话,这个待遇其实还是高了的。“嗯。我随时都可以来,那个可以问一下您这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吗?工资什么时候发吗?”

胡蝶没有再细究这个纸面的工资与实际不符,而是问出自己关心的问题。“工作时间啊?就搞早饭和晚饭,早上10点过来,晚一点也没关系,中午1点,我们吃饭,吃完饭你就休息,晚上5点开门,有客人就晚点,没客人就早点,反正最晚10点,你就可以回去了。晚饭也管,你找个空当吃饭。主要就是让客人点菜,端菜,还有收钱,咱们这不赊不记,现场结清。其它就没有什么了?”

“钱呢?按月结,一月一结,你要走,提前三天跟我说,我好招人。”

他说得明明白白呢,没有打马虎眼,胡蝶觉得还成。“那我今天上班,也管吃吗?”

胡蝶想到自己今天的饭还没着落,开口道。“吃,管。今天还没开业,招牌还没挂起来,我打算休息一会儿,自己给挂上。咱店小,不弄那些花里胡哨的,我找人写了个大字,待会我去把招牌挂上,你把字贴上。”

陶知义觉得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给弄好了,省得麻烦,也早点挣钱。胡蝶拿着大红纸写的毛笔字,上面写着新店开业,啤酒免费喝,来这里吃饭免费送一份小菜,很实惠的活动,就是这字写得很粗野,很张狂。“老板,这字你写的?”

胡蝶问陶知义。“嗯,是我写的。”

陶知义矜持地点点头,虽然他外表看上去是个壮男,但内心深处他还是个文艺男青年,尤其得意的是他的字,在他老家,每年春节,村里人都要拿红纸上他家叫他写春联。“真厉害!这字写得大气。”

胡蝶赶紧一通马屁送上,什么这字是业余水平?你根本不懂欣赏,老板的字能是普通的字吗?没有人不喜欢听夸奖自己的话,陶知义没有想到自己随随便便找来的员工竟然还懂字,今天的运气真是不错。胡蝶把字贴好,满意地看了看,没有斜。等她回过头看招牌的时候,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菜很好吃”,这不就是问答上的那家店吗?她突然想到问答上老板对她的第一位员工收银员的吐槽,说她又贪吃,又爱占小便宜,还收同行的钱故意搞臭他们店,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跟他未来的真爱是云泥之别。尽管胡蝶在心里不停地安慰自己,自己上辈子可没来这店当服务员,这说的肯定不是自己,但她着实觉得这事情有些梦幻。怎么会这么巧?自己明明没有刻意寻找故事发生的地点,只是找个工作,人就跑这来了。难道自己重生,其实是为了老板不被那个讨厌的收银员坑害,那自己也太工具人了吧?“怎么了?累了吗?”

陶知义把招牌挂上,对他来说,一个人干这事轻轻松松,转头看到自家小员工呆呆地看着自家招牌,拍了拍她的肩膀。“不累,不累。”

胡蝶仔细想想,这份工作还挺好的,别的不说,能够吃瓜看戏这点就挺吸引人的。她看了一眼自家老板长得也不是特别的帅,套上他蓝白相间的条纹T恤,就是很普通的上班族,搁人群中就很不起眼。此后一直开着这家以后会几经倒闭的小破店,据他自己所说,由于他经验不足,曾多次破产。可这样一个长得不帅、偶尔欠债的人会在他最困难的时候,碰到一个特别棒的老婆,不仅肤白貌美大长腿,而且名校毕业,性情温柔,拿出所有的积蓄帮他度过难关。自此,在爱情的激励下,他的事业一路走高,一片坦途。好家伙,做梦都做不成这样的,这得是多么伟大的爱情啊!一些评论区里还恶意揣测,说老板其实是个富二代,隐藏身份被那女的发现了;还有说,她发现老板的时候,老板已经要起来了,不过是投资潜力股;当然最多的是老板帅得人神共愤,看到了富婆求抱抱 在富婆的支持下,把事业做起来了。胡蝶亲眼瞧了老板,已经可以否定两个点了,老板绝不是富二代,他的手心全是茧子,一看就是经常干苦力活的,她还没见过几个富二代历练干苦力活的;老板也不帅,他不凶的时候,也就普通路人长相。至于潜力股,如果真爱可以看得这么准,她怎么不去买股票?反正,胡蝶是没看出来老板哪里有潜力了?他看着就是个特别普通的老板。“不累啊,那上里面歇着吧!这会儿才八点半,你不用当上班。”

于是,胡蝶就作为还没到上班的点不用上班的服务员,看着老板自己一会儿扫地,一会儿拖地,最后,胡蝶实在是闲不下去,帮着一起擦桌子。就这,就这,老板还说中午要给她添一道自己的拿手菜。10点到了,没客人来,正常。于是,胡蝶上班也没事情干,能干的活,老板都给干完了。“会剪毛豆不?就这样,把头和尾剪掉。”

陶知义足足拎来一大框毛豆,放在桌子上,拿出一个,给胡蝶示范道。“会。”

胡蝶估摸着送的小菜应该就是水煮毛豆了,她拿着剪子,看着足足一大筐,估摸着剪到吃午饭,应该差不多了。谁知道陶知义看没什么事情干,也坐下来一起帮着剪,而且他动作熟练,剪得比胡蝶快多了,她过去手指都用来按键盘了,这剪毛豆还得再熟练熟练。胡蝶郁闷地盯着老板,看他手指虽然粗,但握着剪刀的手却格外的灵巧,上下翻飞,一大把毛豆咔嚓咔嚓,从掌心落到篮子里。“你别着急,小心手。”

陶知义也注意到了胡蝶观察他的动作,还有她默默加快的速度,“对了,你住哪里?一个人住。”

“就住在这边附近,拐两个弯就到了。”

胡蝶说得模糊,防人之心不可无。“哦,那不远,对了,我就住咱店楼上,不工作的时候,有事找我,就往楼上找。”

陶知义没有听出来,只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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