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七章听说你小时候很喜欢吃笋
突然上前一步,凑近宋饶,方柯在宋饶耳边,小声道:
“sirry,虽然很不情愿,但是在我改变主意之前,你可以实话实说。”
“什么?”宋饶眉头轻蹙,下意识询问。
方柯直起身,再次问了同样的问题:“你心里一直还是将叶骁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是吗?”
看着宋娆下意识蹙起的眉,方柯堵住宋娆即将出口的话,继续道:“sirry,有时候直面自己内心的感受,会让自己轻松很多,不要骗我,趁我现在尚且冷静,说出你的答案,让我死心吧。”
方柯眼神里带着明显的伤感,实实在在的痛苦,宋饶垂眸,片刻后缓缓道:
“我承认,在我心里,叶骁占据着非同一般的地位。
过去十几年,我的生活都是以他为中心,年少第一次心动,成年后在婚姻里的尽心尽力,以及现在的挣扎纠结,都是因为他。
也……只会因为他。”
这关系复杂又不难懂,从八岁第一次见到叶骁开始,她的人生就充斥在叶骁的身影。
被夏家收养,代替夏若兰嫁给叶骁,以及后来在监狱里生下他们之间的孩子,每一桩每一件,都是以叶骁为中心。
那时候的她,像一个看不到日光的玩命使徒,只为了心里唯一的那一点光,奋力前行,及时看不到结果,也凭借着一腔孤勇,强迫自己走下去。
孤儿院衣食无忧,但是地方太小了,让人很容易就安于现状,在眼界开阔方面,那里简直就是一个安乐所。
曾经,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在知道叶骁的身份后,还会不放弃的坚持下去,现在她大概明白了,那时候的自己见识实在过于匮乏,对于未知的事物总是存在着天生的好奇和向往。
冲击生活的目标,没有让她退缩,反而让她终于有了人生方向。
只不过……
这个人生方向,选的很是曲折罢了。
宋娆说话的时候,脸上是带着微笑的。
有些事情,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方柯眼神一点点暗淡下去,最后问了一句:“所以,sirry,你爱他,对吗?”
叶骁瞳孔微缩,紧紧盯着中间的女人,想看她如何回答。
然而,中央的女人,却是淡淡笑开:“方同学,你越界了。”
方柯先是一愣,而后捂唇笑开。
对着她的后面点点头,从位置上站了起来:“叶先生,我想,听了sirry的话,你应该明白接下来该怎么做。”
叶骁点头:“是宋老师,不是sirry,不要随便叫。”
“这是老师特许给我们学员的特权,叶总这样霸道,sirry可是不太喜欢呢。”方柯语气放松。
宋娆微讶,看向身后朝着她跨步走来的男人,心弦微动。
“你怎么突然过来了?”宋娆仰头看着男人,询问。
叶骁先是看了眼方柯,然后才附身就着女人握在半空的筷子,吃了一口粥。
像是大型动物宣誓主权一般,吃完对方的,又将在对方的脸上轻轻碰了下,才缓缓道:“你来看看宋小姐最近过得有多开心。”
说着,叶骁的眼神自食堂扫过,意有所指的补充了一句:“在小鲜肉环绕的环境里。”
背后跟着的叶金听到这句话,差点把手里刚刚送到手的玫瑰花丢出去。
他的boss是什么附体了吗?怎么也开始茶言茶语了!
宋娆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刚刚路过花店,正好看到了红色的玫瑰花,觉得你应该会喜欢。”叶骁拿过叶金手里的大束玫瑰,塞进宋娆手里。
叶金目瞪口呆。
那束玫瑰花,明明是他的!
他家boss倒是学得极快,就只是几分钟,就把queens空运来的新鲜玫瑰花送给宋小姐了。
这算是借花献佛?
叶金傻站在一边,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就这空手,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给远在a国的queens发了消息过去。
妄图再要来一束同样的玫瑰花,他还挺喜欢红玫瑰的。
艳红靡丽,最是冲击惑人。
宋娆还没说要没要,玫瑰花就被塞进了怀里,宋娆被迫抱住整束的玫瑰花,傻站在原地。
“还没吃完饭?这里的饭食怎么样,是不和胃口吗?要不我带你出去吃?”男人像是开了窍,体贴的不相识叶氏总裁。
周围的人来来往往,看到这样的场景,虽然没有驻足,但是实现都若有似无的飘了过来。
宋娆抱着玫瑰花,站在原地,略有些尴尬。
本来以为自己会就这样抱着花,等助理过来才能解放手臂。
然而,下一秒,男人长臂一抬,将她手里的花束拿走。
“叶金,你将花放到宋娆的休息室,记得,拿新买的花瓶插一下。”叶骁极其自然的将花递给叶金。
花瓶?
叶金简直无力吐槽。
花都不是boss买的,怎么可能有花瓶!
但是叶金并不傻,他自然能知道boss话里的意思。
在宋小姐回到休息室之前,必须买回一个很不错的花瓶,里面必须有新买来的玫瑰花。
这束玫瑰是他的,boss不会去霸占。
当然,为什么一定要让他买一束新的,大概是因为不允许宋小姐的房间里存在其他男人买的花,或者送的花。
叶金无话可说,在叶骁带着宋娆出去之后,急忙发消息出去。
宋娆也没说什么,只是随着叶骁拉着她的手,坐进宾利里。
宾利在马路上平稳行驶,终是宋娆先开口:“怎么今天这么听话?”
等红绿灯的间隙,叶骁眉头轻蹙,看着身侧的女人:“听话?”
他可不认为听话两个字可以用来形容他。
网上说,送玫瑰花是浪漫,顺便买一个花瓶不仅体贴,还能给女方留下好感,让女方小鹿乱撞……
叶骁记得很清楚。
绿灯亮,宾利再次滑入车道,宋娆看了眼男人的侧脸,心中暗自发笑。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应该会喜欢。”过了许久,叶骁这么回答。
宋娆侧头,看向窗外,眉目舒展,唇角微扬:“嗯,知道了。”
宾利最后停在一家中餐馆门口。
“这里是阮姨推荐,她说这里的笋很好吃,小时候你喜欢吃这个,不知道现在你还吃不吃?”
宋娆握着筷子的手微顿,垂眸道:
“之前在监狱的时候,监狱背后有一片很大的竹林,每到那个时候,一日三餐,顿顿有笋,不吃要被逼着灌下去。
你说,我现在还喜欢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