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元气少女(1 / 1)

稍稍别过头,月光下,叶沙沙湿透的长发披肩,肌肤隐隐透着莹白的光,锁骨突出,引人遐想。眼看她一点点游向湖岸,郑瑗不安地收回目光。

分明就是个小丫头,瘦得皮包骨,喂狼都嫌不够塞牙缝,他又在垂涎什么?为何会垂涎?

此刻郑瑗怀疑自己有些精神分裂,神志不清。

他闭上眼,调整气息,已经上岸穿戴整齐的叶沙沙远远看他闭上了眼睛,以为他早已沉睡,便也寻了一处空地径自躺下,和衣入眠。

*

一夜好眠,翌日大好晴天,两人携伴启程。

叶沙沙一如既往,神态悠闲地与郑瑗并肩走在路上,然而每当她有意无意地靠近时,郑瑗便悄悄往边上挪了位,神情亦有片刻的不自在。

“阿瑗,我都洗干净了,你还往边上躲什么呀?”叶沙沙不是瞎子,自然看到了郑瑗的奇怪举措。

然而郑瑗在听到“洗”这个字时,心又呈现一阵不规律的跳动,面上却故作沉静道:“你身上那把剑一直戳到我。”

叶沙沙扭头一看,她习惯了把剑背在右边,又习惯了站在郑瑗左边,前阵子发生了太多事,无法好好静下来走走,倒是没能在意自己的剑在无形中变成了“攻击”他的武器。

叶沙沙明白过来,便将剑背向了左边,道:“阿瑗……”

“来人啊!救命啊!我被强盗抢劫啦!”叶沙沙正要询问他何时教自己武功,不想前方远远有人大喊救命。

原本行走江湖,端的是行侠仗义、惩恶除奸的江湖豪情,可郑瑗主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叶沙沙只在利益的引诱下才敢展现“大无畏”的精神。

“救命啊!来人啊!——”呼喊声一浪高过一浪,“前面那位大侠!快救我!”

呼喊救命的是一个身着红色长款裙装、头梳羊角发髻、手脚缠着铃铛的小姑娘。叶沙沙觉得她的穿着相当具有品味,又看在她是个漂亮的小姑娘的份上,她决定派郑瑗救她。

“阿瑗,快去救她。”

“我不想多管闲事。”郑瑗冷冷回绝。

“她手脚上的铃铛是赤金打造,该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姑娘,救了她会有好处。”叶沙沙虽是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可是自从见过金子之后,便成了金子的鉴定专家。

“要救你自己去救。”郑瑗完全无动于衷,只因他身上已经有了一袋金子。

“也好,那到时候好处归我。”

“大侠!快救我!”

叶沙沙正要拔剑击退强盗,谁料红衣少女忽然出现在了他们跟前,还紧紧抱住了郑瑗的大腿,两眼汪汪祈求援助。

不得不说,小姑娘肌肤吹弹可破,两只大眼水汪汪,最具杀伤力的是,看似与叶沙沙同龄的她全身上下成长得相当丰满,尤为锁骨下方三寸处,那肉球一般的存在令叶沙沙大感唏嘘,同时喜难自禁。

她家伙食定也是极好的!

叶沙沙光顾着独自偷乐,却没看到郑瑗惨白着一张脸。那少女抓着他紧紧不放,眼里透露着无限的渴望。

叶沙沙咽了咽口水,两名强盗也已气喘吁吁地跟了上来:“大小姐,庄主四处找您,您跟我们回去吧!”

强盗喊她“大小姐”,且神色十分慌张,似乎这位“大小姐”若是不跟他们回去,他们便要吃上一顿“竹笋炒肉片”,或是“剥皮拆骨汤”。

可惜这位“大小姐”完全无动于衷,依旧两眼汪汪地盯着郑瑗:“大侠,别听他们胡说,他们是强盗,快把他们赶跑!”

殷红的小嘴紧咬着,很是无助。

“大小姐,您就跟我们回去吧,庄主找不着您,又要跟夫人吵架了。”这两名强盗似乎极其害怕庄主与夫人吵架,脸色煞白如纸。

可是“大小姐”非常倔强,抱着郑瑗的大腿一动不动。

“叶沙沙,过来把她弄走。”终于,受到精神打击的郑瑗开口了。

叶沙沙收起剑,正要走来,怎料那少女恶狠狠地等她一眼:“走开!丑八怪!”

叶沙沙生平头一遭受人侮辱,本来是该恼羞成怒,上去便给她一记左勾拳,可是她不喜欢使用暴力,只是站在一旁漠视不理。

“大小姐……”

“大侠!”

……

场面一时混乱,郑瑗见叶沙沙迟迟不动手,终于忍无可忍,一脚踹开了红衣少女,红衣少女“哎哟”一声娇吟,在地上滚了一圈。

“大胆狂徒!竟敢对大小姐无礼!”两名强盗见大小姐在地上打滚,生怕磕着碰着回去不好向庄主交差,顿时忧心如焚,失去理智般的拔刀砍向郑瑗。

原设想这两人凶神恶煞,定有一番殊死搏斗,谁料眼睛没能看好,前一个被石头绊了一跤,后一个被前一个绊了一跤,全都倒下,晕了过去。

不费吹灰之力,郑瑗得以脱险。

见是一场闹剧,郑瑗便对叶沙沙道:“走吧。”

叶沙沙“哦”了一声,紧跟其上,途径那少女跟前,始料未及,被她一把拉住腿根,随即周围一团乌烟瘴气,呛鼻难闻。

待浓雾散去,郑瑗和那少女全都不见了踪影,叶沙沙当下反应:他们可能遇到了女妖精。

故事里的女妖精素来狡猾难缠,这番郑瑗遭到掳劫未能留下半点蛛丝马迹,这让叶沙沙很是头疼。

若在从前,她定是以为郑瑗弱不禁风,一团面粉便使他落入贼人之手;可自从得知他武功超群,便不再担忧他无法对付那红衣少女,谁知百密一疏,那面粉中竟掺了毒药……

叶沙沙不知那少女是何方神圣,也不知她将郑瑗带去了何处,不过……她可以等待。

约莫一盏茶的工夫,两名强盗苏醒过来,见到叶沙沙蹲在他们眼前,顿时吓得惨白无色。

好可怕的刀疤!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叶沙沙问。

“我们是御龙山庄的人。”

叶沙沙并不知御龙山庄是什么地方,便又问:“那小姑娘是你们大小姐?”

两人点头,环顾左右,却不见“大小姐”踪影,又一阵慌神。

“阿瑗被你们大小姐拐跑了,你们可有办法再找到你们大小姐?”

“大小姐行踪不定,我们花了三天三夜才找到大小姐,这下又跑了,真不知如何向庄主和夫人交代!”两人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直向叶沙沙哭诉。

叶沙沙本还想指望他二人,这下也没什么值得指望的了,不过……

“我帮你们一块儿找你家大小姐吧。”叶沙沙灵机一转道。

“真的吗?!”那两人莫名一阵惊喜,许是在想拉个垫背的也是好的。

叶沙沙确定无疑地点点头,又道:“不过找到你家大小姐之后,你们得在你们庄主跟前多给我美言几句。”

两人顿感尴尬道:“女侠,我们夫人很凶的,恐怕无法收您做二房……”

“我不要做什么二房,我只要两间房,美美的睡上一觉,吃上一顿大餐便可。”叶沙沙笑嘻嘻地看着他俩,他俩面面相觑,最后还是与她达成了交易。

于是,叶沙沙领着两个看似强盗的大汉子开始了寻找郑瑗的旅途。这两名汉子皆是御龙山庄的弟子,吃好穿好,就是长得不好,一个满脸麻子,一个瞎了一只眼,是奉庄主之命寻回调皮捣蛋的大小姐,也就是之前大喊救命的红衣少女。

红衣少女名叫龙莺莺,与叶沙沙一般大小,已到了适婚年龄。家里给她许了一门亲事,可她并不满意,总嫌弃对方长得不够强壮。这也并非她任性,只因她的结亲对象是个残障人士,下半身从小瘫痪,只能坐着轮椅生活。

小姑娘不满意结亲对象,自然是要反抗到底的,只不过她掳走郑瑗又是为了什么?

“大王、小王,大小姐已回山庄,速速与我回去!”正思索间,迎面飞来一个白衣少侠,少侠衣袂飘飘,腰悬玉笛,唇红齿白,神情俊朗,可与郑瑗相比起来还是有天壤之别。

白衣少侠在他们面前落地,眉目含春,道:“这位姑娘是?”

一听他喊自己“姑娘”,叶沙沙顿时眉开眼笑道:“你好,我叫叶沙沙。”

白衣少侠点点头,又看向她身旁两名汉子:“为何你二人会与一个来历不明的姑娘在一起?可曾忘了庄主的嘱托?”

“属下不敢忘!是大小姐她……”汉子们面露惊色,倒像是给这个面带微笑,实际是笑里藏刀的男人给吓的。

白衣少侠道:“幸得大小姐已回山庄,否则你二人休想活过今夜。”

“大小姐回去了?”汉子们吃惊道。

白衣少侠“嗯”了一声,继而转身欲飞,谁料叶沙沙一把抓住他的靴子,少侠一阵惊恐:“你做什么?放手!”

叶沙沙说:“阿瑗和你们大小姐在一起,我要跟你回去。”

“你是说那个衣衫不整的男人?”他恢复笑容,而这笑容似有若无混着某种暧昧的气息。

叶沙沙想着郑瑗之前衣物并不整齐,甚至有些破烂,便轻轻点了点头。

“我劝你还是别去找他,免得伤心难过。”

“为何?”

“他即将跟我家那位……大小姐成亲。”白衣少侠眼波流转道。

叶沙沙愣了一下,不想事情展开得极为神速。他不是说这辈子不会娶老婆的么?

趁她出神之际,凌空的白衣少侠挣脱了她,飞升而去。

叶沙沙随即反应过来,紧跟而上,她那永远填不饱的肚子又打起了鼓,心想跟着他回去,指不定还能噌个饭吃,顺道与郑瑗会个面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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