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沅沅的婚礼日期临近,souvenir的池总亲自开车将我和封齐定制的礼服送了过来。
爸妈去听音乐会了,家里没有其他人。我将池歆韫迎进门,又给她倒了杯果汁。
“封太太,上次的事是我唐突了,我和封齐哥……”她显得很不好意思。
我不甚在意,笑道:“封齐跟我说了,其实我也认识梁书颐。”
听到梁书颐这个名字,她一愣,释然地笑了:“你和封齐哥是青梅竹马,我早该想到的。”
我想说:梁书颐已经结婚了,说不定孩子都有了。可这话太伤人,我实在没有办法说出口。
池歆韫注意到我的欲言又止,反而大大方方地开口:“我已经有男朋友了,等在这边的事情处理好了,我就跟他回北安了。”
我有些讶异,这时我才注意到,她换了发型,浅栗色的卷发,确实比之前及腰的黑长直更适合她。
“恭喜啊。”
恭喜她找到了自己的所爱,和过去彻底告别。
“我现在的男朋友喜欢我很久了,我却一直不知道,还以为他是个花心浪子。”池歆韫的话里好像有深意,“有时候我在想,也许就是这样:他喜欢你,你却以为他爱着别人。”
我也有些感慨:“是啊,小说里那么多的错过梗就是这么来的。”
这一刻我突然想到了封齐。
如果他现在在我身边,我想我会有勇气把这些年的暗恋宣之于口了吧。
就像柳沅沅说的,近水楼台先得月,自己的合法丈夫,有什么好怕的呢?
封齐赶在柳沅沅婚礼前一天回来了。
他来接我,在车上的时候状似无意地提了一句:“等陪你参加完婚礼,我们去伦敦玩一周吧?我订好机票了。”
我从我妈那里顺了两个桔子,听到这话,我手一抖,指甲陷进果肉里,沾了黏黏腻腻的汁。
我回过神来,抽了几张纸擦手,装作无意地问:“伦敦?”昨天我闲来无事刷到柳絮的朋友圈,定位也是在伦敦。
封齐没有注意到我细微的表情,只说:“组长批了我一周的假,我想着带你出去散散心。”
“为什么是伦敦?”
“我两年没回去了,想回去看看,而且你在伦敦也呆过五年,不想回去看看吗?”
平心而论,我在伦敦的几年过得并不算开心。
虽然我爸妈拜托了封齐照看我,可他要忙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我也是,大多数时间都泡在实验室里给导师打杂。
对于伦敦的记忆,似乎就剩下了永远阴雨绵绵的天气和冬令时下午四点就黑的天。
唯一一个让我记忆深刻的冬日,是三年前。那个圣诞假我没有回过,恰好赶上了伦敦几十年一遇的大雪。
柳沅沅和李子晋飞来伦敦陪我,我们在雪地里一路打雪仗一路跑去了李子晋姐姐开的火锅店。
那算是为数不多的,一块鲜明生动的碎片吧。
刚到家,还没进家门。口袋里的手机突然传来震动,我接起电话,不出意外的,那头正是明天就要出嫁的柳沅沅。
真不知道她为什么没有一点新娘的觉悟。
“中国好闺蜜!十万火急!”
一般“十万火急”在柳大小姐那是“不怎么着急”的意思。
于是我压低声音,说:“中国好闺蜜,我也十万火急!”
“我是真的十万火急,你给我介绍的那个伴娘,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