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勃显得很是懊恼,他撇了撇嘴道:“爽呆了,今天给你好好讲讲我差点送命的经历,不过得待会儿再说我的事儿,先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兄弟,高扬,你也可以叫他公羊,随你便了,高,这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的好兄弟杰克•莫森,阿里兰•莫森工作室的首席枪匠,也是美国西海岸最好的枪匠。”
听了鲍勃的介绍,高扬很是吃惊,因为他怎么也不敢相信,那把超级M1A是眼前的杰克做出来的,因为杰克看上去最多也就是三十岁,而高扬一直以为做出他那把超级M1A的枪匠是个白发老头呢。 杰克•莫森不仅年轻,还非常的胖,一米八五的身高,但最起码得有两百公斤重,虽然还不至于到行动困难的地步,但也属于大胖子的范畴了。 杰克油光发亮的脑袋上一根头发都没有,却纹了一个面目狰狞的魔鬼头纹身在上面,剃成光头弄个纹身在头顶上也不算什么,关键是杰克•莫森留了一把大胡子,蓬松的大胡子长的都到了胸口,看上去就像一个人的脑袋长反了一样,说不出的怪异和可笑。 现在是十二月份,波特兰比洛杉矶的气温可低多了,正是天寒地冻的时候,可杰克•莫森却是只穿了一件短袖T恤,露出来的胳膊上满是各式各样的纹身,总之杰克•莫森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顶尖的枪匠就对了。 听了鲍勃的介绍之后,就在高扬惊奇的打量着杰克•莫森的时候,杰克•莫森同样也在惊奇的打量着高扬,上下扫视了高扬两眼后,杰克•莫森一脸惊奇的道:“哇哦,你就是鲍勃说的那个家伙?那个在苏丹的草原上当了三年原始人的家伙?哇,没想到我能见到一个活的英雄,幸会,兄弟,我对你可是久仰大名了,鲍勃老是在我面前提起你,叫我杰克就好,请进来吧,去我的休息室里谈,我可以在那里用冰啤酒招待你们。”
和高扬撞了撞拳头,又和其他人打了个招呼之后,杰克把高扬他们请了进去。 阿里兰莫森工作室的店面里有一面墙挂满了各式各样的长枪,前面有个柜台,里面摆满了短枪,全都是阿里兰莫森工作室的产品,但整个店面里只有在柜台后面站着一个女人,却是一个顾客都没有。 阿里兰莫森工作室的门店里有供会员和顾客休息交谈的座椅,但杰克没有让高扬他们留在门店里,而是从门店内再次穿过一扇门之后,到了专供杰克自己使用的休息室,里面不仅有沙发和电视之类的东西,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吧台。 请高扬他们坐下之后,杰克随手给几个人拿了啤酒,休息室里暖风开的很足,所以大冬天的喝冰镇啤酒也就不显得那么怪异了。 “伙计们,在冬天的早晨喝啤酒,希望不会让你们觉得很怪异,不过看看我的体型,你们就该知道我有多么热爱啤酒了,顺便告诉你们一声,我这里只有啤酒,可惜现在我们不能在喝啤酒的时候欣赏橄榄球,那样的话才更像是朋友的聚会嘛。”
看着杰克拿着啤酒一脸惬意的坐在沙发上,鲍勃急声道:“得了吧兄弟,我可不是来找你喝啤酒的,说点你拿手的事,我的兄弟们都是靠枪吃饭的,你得拿出些得意之作让他们见识一下,快点儿,我都等不及看到他们吃惊的样子了。”
杰克耸了耸肩道:“你知道的,我的私人订单都排到五年之后了,所以这五年之内我都不会接订单的,兄弟,我得享受生活是不是,我不能把时间都用在工作上,或许你该找我老爸谈这些的,他才是为了赚钱不顾一切的那种人,我可不是。”
鲍勃不屑一顾的道:“得了吧,你少拿唬弄别人的那一套对付我,现在帮我看看这把枪有没有需要调整的地方,你得动起来,别让我踢你的屁股。”
鲍勃说话的同时,把带来的枪盒打开了,拿出了那把超级M1A,而看到那把M1A之后,杰克撇了撇嘴道:“兄弟,你带它去了多少次靶场?还是你带着它去猎熊才用成了这样?拜托,用这枪猎熊可是违法的,别跟我说你是在非洲把这枪用成这样的,你去了根本没几天,而且你也没像承诺的那样用它猎到了一头狮子并把皮送我。”
高扬一直很珍惜他的M1A,但他的枪经历了多次高强度的战斗,而且一有时间就要仔细清理和保养,正常的使用痕迹肯定是会有的,而且在战场上摸爬滚打的,就算再小心,他的枪也必然少不得会磕磕碰碰,所以M1A的木质枪托上有些小凹坑,看起来已经显出了一些沧桑的感觉。 听到了杰克的话之后,高扬举了举手里的酒瓶子,微笑着道:“不好意思,这把枪其实是我用成这样的,另外多说一句,这把枪救了我不止一次。”
鲍勃点头道:“没错,我在非洲的时候就把这枪送给了高,他用这把枪几乎从头到尾经历了利比亚战争,他们还抢了卡扎菲的行宫,打死了,嗯,有些事情不能告诉你,但总之你知道这把枪被一个了不起的射手在用就行了。”
杰克的眼睛立刻瞪大了,他拿过了鲍勃端着的M1A,仔细的看了一遍之后,又打量了高扬几眼,沉声道:“你们为政府服务还是为钱服务?”
高扬笑了一笑,道:“为钱,我们是雇佣兵,自由佣兵。”
杰克的眼睛亮了起来,他端起了手中的M1A,道:“也就是说,你用这把枪打死了很多人了?有多少个?一百个,没有?那么八十个?五十个总有了吧?”
高扬觉得杰克的问题有些难以回答,因为他从来没有统计过自己打死了过少个敌人,而且他也不觉得杀人有什么光荣的地方,所以高扬都是刻意忽略自己打死了多少个敌人。 看着高扬略带尴尬的表情,杰克皱起了眉头,道:“用着我的作品,经历了几乎整个利比亚战争,你不会连五十个人都没有打死吧?哦,拜托,告诉我你不是这么逊。”
崔勃突然道:“五十个?你也太小看他了,光我有时间替他统计的毙敌数,就有二百一十六个,在班加西的时候三十五个人,在米苏拉塔有一百六十个人,在的黎波里有二十一个人,注意了啊,这可是在战斗不是那么激烈,我有时间替他观察并计数的数字,如果加上我没办法替他计算的数字,他毙敌绝对超过了三百人,最起码也得三百人以上。”
高扬被崔勃报出的统计数字吓了一跳,他从未想过自己竟然射杀了有这么多人,但仔细想想这个数字也确实不差,高扬只是努了努嘴,也就没有说什么。 杰克也被崔勃报出的数字下了一条,他紧紧的盯着高扬,看起来很是激动的道:“他说的是真的?而且都是你用这把枪取得的战绩吗?我希望你能亲自确认,请务必说实话。”
利比亚战场上就是狙击手的天堂,高扬枪法好,枪也好,面对的又是那些没有受过什么正规军事训练的非职业军人,所以他才能取得这样的战果,假如换个地方,比如说要是在阿富汗,高扬能打死五十个人就不错了,这跟枪法什么的关系不大,关键是人家就不给你连续开枪的机会。 别看阿富汗比利比亚更穷更落后,可论起打仗来,阿富汗人的水平能甩利比亚人一万条街,阿富汗人在几十年的战争锤炼下可说人人都是老兵油子,个个都滑的跟泥鳅似的,一打枪立刻就能找隐蔽,不把狙击手解决了绝对不会主动现身往枪口上撞,可不像在利比亚,那些反对派和政府军都是一个德性,一个个排着队才主动的往高扬的枪口下送。 虽然高扬的战绩大多都是在利比亚战场上取得的,但毙敌数又不管质量,所以高扬实打实的打死了至少三百个人以上是没错的,在稍加沉默了片刻后,高扬还是对着杰克点了点头,道:“我仔细想了想,没错,我用你做的枪打死了三百个人以上吧,但是我得声明一下,我打死的可都是手里有武器的人,我从来没向平民和妇孺开过枪,我保证。”
杰克伸手打了个响指,一脸兴奋的道:“太棒了,杀敌数三百人以上,这是一把真正的杀戮之枪,这可真是太棒了,我的作品里终于也有了一把杀戮之枪,我的枪终于有一把派上了到了该有的用场,而不是只能用来打打靶子和野兽,我决定了,这把枪我回购收藏了。”
高扬一听吓了一跳,他立刻伸手就要去拿抱在杰克怀里的M1A,急声道:“抱歉,我不卖也不送,请把枪还给我,不管你出多少钱我也不可能卖这把枪的。”
杰克推开了高扬的手,笑道:“兄弟,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所谓的回购,可不是拿钱来买你用过的这把杀戮之枪,而是指用一把更好更适合你的枪来跟你交换,相信我,在我确定你配的上用我的作品之后,你会有一把真正属于你自己的枪,对你来说,一把世界上最好的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