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的偏见,毕竟他自己就是个农民出身,靠着几十年的打拼才有了这么大的家业。只要小伙子有上进心,其余的都可以不在乎,有理想的男人总比混吃等死好。另外,孙女喜欢的还是一个神医圣手,还有一身的本事,这样的男人可谓万中无一啊,不赶紧拿下,难道还要等别人来争么。走着走着,沈汐茹就开始腼腆了:“杨明,我爷爷已经同意我们的事了。我想……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搬到我家去住,你嫂子也一起过来。”
这个话,杨明就不敢苟同了,其一,他没有想过和沈汐茹能更进一步的发展,农民和富家千金的关系,能发展到朋友,已经很难得了。其二,作为一个男人,他可不希望依靠女人来壮大自己,传出去像什么?吃软饭的?这话好说不好听啊。男人,还是要有自己的事业,敢打敢拼,如果真的有飞黄腾达的那一天,他会考虑沈汐茹的。但是眼下还不行,只能维持朋友的关系。自尊心,是一个男人的立身之本。“杨明,我跟你说话呢。”
她胸前的软和,在杨明的胳膊上磨蹭着,似乎在说,我现在是你女朋友了,你应该大方一点,别那么客气,想干嘛就干嘛。杨明望着她的眼眸,心中一阵欢愉,单说直观的感受,他真想捏着沈汐茹的脸,过去亲一口,然后能肆意妄为的做一个男人最想做的事。“沈小姐,我……”难道说我们不适合?这可太伤人心了,可能导致连朋友都没得做。“沈小姐……”“叫我汐茹。”
“好,汐茹,我现在忙着创业呢,等我配得上你的时候,咱们再谈这些,好么?”
沈汐茹停下脚步,这条村路通往后山,路上几乎不见人影,只有田地里还有两个农民在忙活。她蛮伤心的,但没哭:“杨明,我……我都这样了,你存心的是不是?”
“不是,沈小……汐茹,你是个好女孩,但我只是个住砖瓦房的乡下小子,我们实在不适合在一起。”
“你认为我会在意这个?我不是势力小人,我看中的是你的品质,你的才华,还有你的为人,在我心里,你早已是我的男朋友了。”
“我……”沈汐茹转念一想:“我听到镇上有人说,你跟你嫂子王桂花有点事,难道他们说的是真的?你跟你嫂子做了那种事?”
“没有!”
杨明一口回绝:“这是没有的事,我杨明就算再混蛋,一辈子没有女人,我也不可能对我的嫂子做出那种禽兽不如的事来。”
“那是为什么?是我长的不好看,配不上你么?还是你嫌弃我其他方面?”
天可怜见,像她这么漂亮的姑娘,打着灯笼都难找,杨明怎么可能嫌弃。富家千金,腰缠万贯,加上性格柔和,多少男人排着队还等不上呢,张凡就是个例子。张凡难道找不到其他女人么?不还是因为沈汐茹的美貌和身材么,张家可不缺钱,根本不需要傍富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张凡并不可恶,他只是从小被惯坏了,认为自己想要的女人就必须得到。像张凡这样的人,到处都有,可以说满大街都是。只不过,普通人没那么多钱,也没势力,自然就不会像张凡这样为所欲为。试想一下,如果杨明从小活在金库里,前呼后拥的,要什么就有什么,他会不会就跟张凡一样呢,成为一个混蛋。杨明不知道怎么说话了,干脆就不说话。哪成想,沈汐茹却托住了他的腰,身体贴的很近,酥软的柔和贴在了杨明的胸膛。“汐茹……”“亲我。”
“啊?”
“亲我,我想知道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如果你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我保证今后不会再纠缠你,但我依然当你是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