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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我找到杀她的凶手了(1 / 1)

丁思琦似乎一直在走神,目不斜视地下楼,眼看已经冲到门口了,听到老爷子额的声音才倏然回神般,“我……”只说了一个字就卡了壳,因为急忙反应过来自己刚才一瞬间脱口而出的话是,“我找到杀她的凶手了。”

“我”是谁,“她”又是谁。这是一个不能宣之于口的秘密,注定被她深埋心底,烂在肚腹。她张了张嘴,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我,那个,警方那边说找到了新的政务,和之前我住院的事情有关系,我过去看看。”

老爷子“哦”了一声,不怎么在意的摆摆手,“那去吧。”

丁思琦转身刚准备走,老爷子却又叫住了她,“哎,等等。”

她干巴巴的转过身,“怎么了爷爷?”

“几点了,吃完饭再走!”

老人的声音带着拐杖磕在地板上的声响响起。丁思琦摇摇头,“爷爷我回来再吃,您吃吧不用管我。”

她说完带上门便跑了,老爷子在后面又叫了两声没人应,又转过身去下他的象棋了。不过他刚坐下摸起一枚棋子,又猛地拍了拍脑袋,“哎哟,这天气,忘了让思琦带上伞了。”

他急忙吩咐佣人给丁思琦送一把伞出去,可是等佣人出门,早就不见丁思琦的身影了。其实外面并没有下雨,不过也和丁思琦想象中的艳阳高照不一样。乌沉沉的云团大块大块的凝结在一起,天幕低垂,暗沉的天色似乎是在酝酿一场随时可以摧毁万物的暴风雨。丁思琦没让沈家的司机送,她自己开了一辆车很快上了路。这还是在那次绑架事件后,她特意学的车技。驾驶位的车窗开着,冷风一股一股的拍打在脸颊上,丁思琦感觉不到一般,也不知道关上。她说半个小时,果真分毫不差的站在了警局门口。很快所谓的证物以及检测报告呈现在了丁思琦面前。丁思琦仔仔细细看了一遍,上面很多专业术语,即便她有医学底子也看的一知半解。不过最后的药物分类和人体服用之后可能导致的结果,却像是钉子一般,深深凿进了她眼底。毛花苷丙,如使用过量,会诱发心脏病患者心律紊乱等症状,若未能及时发现,可因室颤而引发死亡。像是掉进海底,即将溺毙的人看到了一线亮光。丁思琦静坐了许久,眼睛死死盯着那一行字,像是要将智障盯出来一个窟窿。“沈锦阳……”她找回自己的声音,还算冷静的开口,“他承认了吗?这些药,是不是就是他上次给我下的?”

她一只手紧紧握住另一只手的手腕,警察被她的问题问的顿了顿才说,“没有,沈锦阳对于目前我们对他的任何控告都持否认状态。今天早上他的律师来了之后,沈锦阳已经在办保释了。要不是那位林敏女士的指控,他现在可能已经离开警局,而我们也没办法进入他们家里搜查。”

什么都不说……丁思琦一颗心忍不住往下沉了沉,沈锦阳是老狐狸了,他知道只要自己松口,哪怕只泄露一点点蛛丝马迹,警方就能顺着找到更多的证据对他进行控告,索性什么也不说。要不是林敏,只怕根本拿他没办法。“这些药。”

丁思琦深吸了一口气,心里告诉自己要沉得住气,“据我所知,我上次险些丧命,也是因为有人给我误服了这种药,更详细的数据我的医生那里有,你们可以找他进行调查取证。”

要是真的能证明两种药是同一种,那害的原身死亡的真正凶手,似乎就能确定了。真的是沈锦阳吗?丁思琦想见一见沈锦阳,却被告知沈锦阳拒绝和她见面。大概是害怕丁思琦来从他嘴里套话,的确是够谨慎的。从警局出来,明明有种事情明朗起来的感觉,丁思琦却并不开心。可这种不开心来的莫名其妙,她压根说不上来是为什么。来的路上风驰电掣,回去则慢慢悠悠,丁思琦忘了自己还没吃午饭,直到沈丛言的电话打过来。她用的还是林敏的手机,沈丛言问了她在哪里,就近说了个地方,让丁思琦过去等他。丁思琦也没问他干什么,心中盘算着若是沈锦阳承认了罪行,她就可以考虑从沈家搬出去了。本来两个人就是异常交易,所有明面上的关系都是假的,自己的目的达到了,也该离开了。明明离开沈丛言这个毒舌男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丁思琦偏偏开心不起来。大概是今天的天气太差了,影响人的心情。阴郁了半晌的天幕终于淅淅沥沥下起了雨,豆大的雨点一开始还很含蓄,慢慢就肆意起来。劈里啪啦搭在车身上,坐在车里隔着玻璃,是另一种闷闷的声响。丁思琦以为沈丛言找她是有什么正事,到了地方才发现,这是一家扬州菜馆,门口倒挂着几个用作装饰的油纸伞,倒是真有几分烟波江南的妙曼婉转。不过丁思琦没心思欣赏,她没带伞,侍应生撑着一把大黑伞将她遮在下面,丁思琦跟作者对方一起往店里走。虽然伞很大,可雨更大,地上的积水打湿了丁思琦的鞋子和阔腿裤的下摆。以至于她虽然没有被雨淋成落汤鸡,可站在灯火通明的饭店门口的时候,还是有一种狼狈之感。再配上她今天喜怒难辨的心情,这一切就更妙了。“丁小姐,沈先生订的包间在二楼,您随我这边请。”

侍应生穿着黑色对襟长褂,用红近二色丝线包边,看起来低调上档次。丁思琦鞋子湿了,趁着没人注意她动了动脚趾,得,里面也湿了。外面乌云罩顶,包间里面却一派温软晴明。就在推门进来的前一秒,丁思琦还在想,沈从言请人吃饭叫她干嘛。不过这种想法在看到包间里的人之后戛然而止。因为整个包间里面只坐着一个人。包间的白陈设也不西昂背的饭店那样,中间是一个大圆桌。这里大概是单独被辟出来的一个包间,中间摆着实木的椅子,上面靠着一看就很柔软的绸面抱枕,中间是一个实木的矮几,上面摆着一个紫砂茶壶和几个小小的茶杯,正冒着袅袅的热气。沈丛言就坐在矮几后面,盘着腿轻轻往紫砂壶里面加水。男人的手指很长,关节并不粗大,皮肤白却一点也不女气。丁思琦在脑海中搜刮了半晌,没找到一个合适的词汇来形容,总之就是,眼前的画面很好看就对了。这可真是要命,除了脸之外,她竟然觉得沈丛言的手也毫不逊色。“不进来傻站着干什么?”

沈丛言的声音打断了丁思琦的沉思,也打断了房间内安静淡然的气氛。因为他说话的时候,懒洋洋的语气,实在是和素手烹茶的人设不符,反倒让人有将茶壶磕他脑门上的冲动。丁思琦也回了神,暗骂自己没出息,在美色面前屡次失手。她提了提裤脚,没什么形象的走进包间,身后的房门被服务员关上。眼前的紫砂壶里面水终于够了,茶香不太明显的散发出来,有越来越浓烈的趋势。沈丛言也终于得闲抬起头来看了丁思琦一眼,这一眼就被辣到了。他“啧”一声,所有的嫌弃尽在这意味不明的一个音节中。丁思琦屁股还没挨着椅子,生生被他“啧”的停下了动作。“你这穿的是什么?”

沈丛言眉心皱的能夹死一只苍蝇,“红绿蓝?你玩什么三原色呢?”

丁思琦其实早起到现在,还没仔细打量过自己穿了个什么。那会她急着出门,只记得自己从衣柜里随意抓了件上衣和裤子囫囵个儿套在了身上。这会被沈丛言裹挟着莫大的嫌弃的语气殴打了一顿,她才低下头看向了自己身上穿的。玫红色全棉T,下面是一条浅蓝色的阔腿裤,这都没什么,最妙的是,她脚上蹬了一双军绿色的板鞋。这一身搭配瞬间从休闲风变成了流行撞色街头风。“鞋还这么脏!”

沈总从眼球倒心灵饱受摧残,不忍直视的收回目光,“你能不能对自己有点要求?”

丁思琦看着眼前男人眼角眉梢的嫌弃,挑了挑眉,“是应该有点要求。”

她话音刚落,沈丛言突然感觉到头顶一团阴影,还不等他回过头,整个人突然被丁思琦一把抱住。她整个人缩成一团缩进沈丛言的怀里,墨绿色帆布鞋的鞋尖紧紧抵着沈丛言的膝盖,蹭啊蹭,蹭啊蹭……等到沈丛言意识到丁思琦在干什么的时候,膝盖上已经沾染上了两团水迹。“丁、思、琦!”

沈丛言这个人可以忍受饥饿,但是决不能忍受他身上脏,还是别人鞋上的污水。他顿时出离了愤怒。刚才烹茶时候的修养和淡然,都敌不过丁思琦这一抱。他揪着丁思琦的后衣领试图将人拽起来,结果换来丁思琦两只手死死的圈住他的腰,“不放,我就不放,抱着你我够不够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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