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黑沉似墨,兜头兜脸的凉风刮得人面门生疼。一时间狂风大作,乌云密布,风雨欲来。不到片刻,豆大的雨点子就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
云初拿着一把收起来的透明雨伞,站在公交车站挡板底下。
雨势渐渐小了下来,噼里啪啦的暴雨慢慢变成了细如牛毛的小雨。然而小雨连绵,雨势紧密,细细密密的雨帘织成了一张大网,教人看不清楚道路。还是难行。
雨幕中匆匆跑过来一个没带伞的少年。少年黑衣黑裤,浑身淋了些雨水,衣服微微贴在身体上,勾勒出模模糊糊的大概轮廓和结实曲线。他戴了一顶纯黑色的棒球帽,却没挡多少雨,头发上一层湿意,散发着潮湿的闷热气息。
他几步跑到站牌底下,向云初这边走来避雨。一边走一边摘下微湿的帽子,修长的手指随意地插进湿发里抓了几下,草草地往后梳拢。别的男生湿着头发只觉狼狈不堪,他随便抓几下,配上那张惊为天人的脸却像是一个背头造型。
黑衣少年骨相立体,轮廓分明。鼻梁高挺,一双狐狸眼微微上扬,带着几分阴郁烦躁。他眉眼昳丽,周身却是逼人戾气,更显锋利如刀。见云初看他,他面无表情地向她投来视线,云初不敢和他对视,连忙移开目光。
江时允扫了她一眼,自顾自去后面的长椅上坐下。
云初翘首以盼,耐心等着自己要坐的公交车,单肩背着的包里的手机却叮铃铃地响起来。
她手忙脚乱地翻出来手机,不太熟练地划开接听键。
“嗯……张伯,不用来接我,我自己坐公交车回去就好……”
“真的不用……您已经在春风路了?还有十分钟就到吗?好吧……嗯,对,我在北城三中这个站牌前等您。”
一身简单运动套装的小姑娘戴着口罩,素着一张小脸,没看清具体什么模样。藏在底下的声音瓮瓮的,不过刚才惊鸿一瞥,她的眼眸太过惊艳。那一双眼澄澈清亮,双瞳剪水,如雪满青山,月笼莲花。
坐到长椅上的江时允无意间听到她的通话,百无聊赖地想着,翘起二郎腿打开手机,给朋友发消息。
只是这个小小的公交站台下的平静立马被打破了。两个打扮时髦的姑娘共打一把粉伞,窃窃私语了一会儿,你推我我推你地走到少年面前,递过去一把花纹好看的蓝伞。其中一个双马尾少女红着脸,大着胆子开口:“帅哥,这把伞给你用。作为交换,能不能加个微信呀?”
江时允抬起头,没有伸手去接那把蓝伞,语气没什么起伏地回答:“谢谢,不用了。我喜欢纯色的不带花纹的雨伞。”一听就是拒绝加微信的说辞,十分敷衍。
双马尾少女还不死心,想再说些什么,却被旁边的丸子头少女偷偷用胳膊肘捅了一下,两人一起看向站在前面不远处的云初,了然又遗憾地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然后手挽手走了。
唯一一个打了透明伞,还被误会的云初:“……”她拿着伞的手指紧了紧,却还是垂下眼帘,没有出声。
那个男生只是说了纯色伞,旁边还有一个阿姨打了黑伞,最左边的爷爷打了一把纯绿色的伞,应该跟自己没什么关系,只是他个人喜好罢了。不确定的云初这样说服自己。
她看了一眼手机锁屏上的时间。还有一分钟张伯就要到了,距离站台几十米远的路口处已经能看到那辆熟悉的加长黑车了。
云初抿起嘴唇,蹙眉纠结了一会儿,下定决心般转身,快步走到江时允面前,把收好的透明雨伞放到他旁边的长椅上,小声说:“给你用。”
江时允惊讶地挑了下眉。没等他反应过来,一辆黑色豪车停在站台前,按了下喇叭。云初转身一看是自家车,走了几步就要上车,却感觉自己头上被轻轻放了一个东西,还压着头发微微往下按了按。
她拿下来一看,竟然是那顶黑色棒球帽。身后站着的江时允手指勾着那把透明伞,语气漫不经心又随意,却又透着莫名的不容拒绝:“作为交换。”
他没等云初反应过来,干脆利落地转身走了,还扬起手挥了一下当作告别。
云初戴着棒球帽坐上车。那顶帽子只是外层微微湿润,这么一会儿早就干了,似乎还有一点少年洗发水的清香。
她乖乖在后座坐好,这才发现旁边竟然还坐着一个人,自己的三哥沈云洲。少年不耐烦地看着她,手指指节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车窗,显然十分烦躁。
他皱着眉看向云初头上多出来的新帽子,伸手就想理所当然地拿过来看看:“哪儿来的帽子?”
云初反应迅速地拿下帽子来抱在怀里,警惕地离他坐远了一些:“我买的新帽子,挡雨用的。”
“你伞呢?不是带了一把透明伞吗?”沈云洲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云初用手指摩挲着帽檐,垂下眸子不去看他,含含糊糊地回答:“伞丢了。”
沈云洲恨铁不成钢地抱怨道:“伞丢了你不买伞?为了挡雨反而买帽子?云初初,你是不是傻?而且让你给自己买些漂亮衣服,你买的什么?咱们家不缺钱……”他越说越生气,拎着云初拿来的袋子抖了抖。
今天他带云初来商场里买衣服,本来是让她给自己添几百件大牌裙子,这丫头却买了一些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衣服,裙子也只买了几条。
“我不傻。”云初小声反驳,对他长篇大论的唠叨左耳进右耳出,低下头看着自己手中的棒球帽,突然发现帽子卡带外侧用棕色的细线绣了一个大写的字母“y”。绣的不大不小,走线也很整齐,一看就是后来加上去的,像是专门定制绣在帽子上。棕线绣在黑色帽子上有些撞色,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有人就是有这样的癖好,喜欢把自己的东西都写上自己的名字,打上自己的记号。刚才那个男生,名字里有一个字是以“y”字母开头的吗?虽然没来得及问名字,不过长得可真好看啊。云初若有所思地想,手下仔细地调节后面的带子,调到适合自己的头围,又戴在了自己头上。
看到她宝贝的样子,沈云洲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云初初,你给我认真听着!你明天正式去北城一中上课,学校里都在传你喜欢陆修,把若雪弄得很难堪,让她下不来台。你老实点,别去陆修面前凑了,也别把我们俩的关系捅出来……”
他轻咳一声,心虚地补充:“在学校里不要说我是你哥哥,就当我们俩是陌生人就好。”虽然他今天带云初来买衣服,却把她一人丢在了商场,自己偷偷跑去和狐朋狗友打游戏,还让她在校装不认识自己,但……
出乎意料地是,小姑娘听话地点点头,没有任何异议地同意了。
如果云初不同意也是情有可原,沈云洲也会改变自己的想法。但她这幅什么都不说就同意他的样子,又乖巧又听话,反倒衬托得她委屈可怜,自己更不是人。
沈云洲脑补以为云初把委屈伤心都压在心底,再一看小姑娘脸上捂得严严实实的口罩,和自己仿佛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眉眼,对她愈发内疚,坐在一边频频偷瞄云初的神情,看起来惭愧又不安。
要说沈家三兄弟谁和云初长得最像,一定是沈云洲,因为他们俩是龙凤胎,长相最为相似。虽然云初的颜值更略胜一筹。
粗神经的沈云洲并没有觉得自己这个妹妹和之前有什么不同。要是他细心一点,就会发现现在这个云初比之前更加乖巧安静,性子软得很。如果是三天前,她只会对着他冷嘲热讽,甚至暴跳如雷。
云初倒没什么感觉,安静地扭头去看窗外,神色专注认真。
她三天前病逝,穿到了这本自己刚读完的书里,成了和自己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云初”,容貌竟然也相差无几。
但是女配“云初”更为可怜,为了给收养她的老夫妇看病,去餐厅打工赚钱时被刀划破脸,留下了一条可怖的伤疤,又暂时没钱医治,只能戴着口罩。因为戴着口罩被餐厅的客人戏弄起哄要她摘下口罩,却又因祸得福,在餐厅里被陆修直接认出像沈家走丢的女儿。沈云渊赶去做了亲子鉴定后确定是自己走失的小妹。
总的来看,这个世界里的“云初”不像书里的女配,更像是平行世界的另一个自己。
云初走失十三年后被北城沈家找回,从一个普通女孩变成沈家唯一的千金。父亲沈征因为多年前的一次车祸陷入昏迷,已经住院多年。三个亲哥哥里,大哥沈云渊一人打理沈家的公司,已经是一个合格的继承人了。二哥沈云泽志不在此,年纪轻轻便成了影帝,在娱乐圈也闯出了一片天地。三哥沈云洲则是对生物研究十分感兴趣,在学校里的整体成绩虽然不太好,但理科排名却名列前茅,还参加了好几个生物竞赛,赢得了两金一银,保送一事板上钉钉。
原书里三个哥哥刚找回亲妹妹自然很是疼爱,但父亲沈征还有一个亲弟弟沈强,多年来混得不怎么样,一家子全靠沈征接济。沈强的妻子早逝,他常年在外打工,说是打工也并不严谨,其实是沈征把他派到分公司里安排了一个清闲的职位,帮衬了许多。沈征陷入植物人状态后,沈云渊大权在握,又见叔叔沈强能力提升,把他派到外国分公司任职总裁。
沈强的女儿沈若雪上小学时被托付在沈家照顾,年纪和云初一般大,和沈家三兄弟一起长大生活。自从云初走丢以后,沈云渊三兄弟更是把她当作自己的亲妹妹看待,吃穿用度不愁。
半个月前云初被找回沈家,安排进北城一中继续上学。上周她去一中的实验班旁听一周,适应教学模式,和沈云洲沈若雪一个班,却因为之前自己被陆修认出,英雄救美的戏剧性的一幕喜欢上了同班校草陆修,嚷嚷着要进实验班和陆修做同桌。还在短短一周里坚持送陆修各种小礼物,虽然都被他毫不留情地扔进了垃圾桶。
不过沈若雪也喜欢陆修,闻言立刻旁敲侧击向沈云洲哭诉,还声称自己为了妹妹云初好,怕她在实验班跟不上进度,先去普通班适应一段时间才好。
虽然云初是自己的亲妹妹,但一个是跟在自己身边生活了五年的堂妹,一个是彼此都不熟悉,找回来没一个月,说话都超不过十句,还吵吵闹闹的亲妹妹,孰轻孰重一目了然。说什么血缘亲情,人都是偏心的。而且云初倒追陆修仅仅一周就闹得全班人尽皆知,拿她当笑话看。因此沈云洲最近对云初颇有怨言,而没记错的话,这就是原书中云初被三兄弟厌恶的开端。
第一个是沈云洲,接下来是沈云泽,最后就是沈云渊。
可是现在的女配已经不是之前那个云初,是她。她这人最喜欢快刀斩乱麻,化繁为简。既然沈若雪女主光环过于强大,沈家人早晚都会厌弃自己,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抱任何期待。而原身心心念念的陆修,救下她也不过是出于商业上的利益。反正最厉害的武器是学习,知识改变命运。自己只要专心学习,不掺和这些烂摊子就行了。
云初看着窗外渐渐小下来的雨势,眼里满是平静,像是一片宁静的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