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捡尸(1 / 1)

第一个朋友。我原以为,我们虽然还未曾剖心沥血,未曾情深如亲姐妹……可是在被她这样质问的时候,我还是难过了。人,没有绝对的好和坏,在贫贱时候不离不弃,却未必能在利益面前依旧不改。我只是难过,这一段刚刚开始的友谊,终究又要被金钱击溃成碎片了。后来我才知道,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在林曼可高三的那年,路家的公司一夜间破产了。路父被抓去坐牢,直接没两年就死在了牢里。剩下孤儿寡母没有经济能力,背着一大笔债,全靠林曼可退学赚钱,供养一家人。这么多年,路母为了维持有钱人生活,从来不顾及林曼可的死活,只要没钱就来找林曼可索取。她花钱如流水的支出、路锦周在外的学费和生活费,每个月都是一个血盆大口的窟窿,反反复复地压榨着可怜的女人。就如同那一次,我在银行撞见她为男友路锦周汇款的时候一样,只要她手上积蓄了一点钱,就会一分不剩地寄过去,无一例外。前脚离开银行,后脚便要去地下直播里卖笑,没有一口喘息的时候。但是这些,此时的我并不知道。即便是我知道,我也做不到如同她说的那样,去和“金主”张口要钱。我不是什么纯洁无知的小姑娘,面对这样的道德绑架,我何来的容忍肚量?说来说去,我们都是自私的人罢了。……回到办公室里,我习惯性地看向了林曼可所在的位置,却没有看到她。空空荡荡的位置,以一种无情的姿势嘲笑我的假好心。坐在位置上,我喝下了满满一杯冲剂,苦涩和甘甜冲入空荡的胃部,热度提供了一点难得的抚慰,让我的脸色总算不那么青白了。大约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晚上的时候临时又被安排了一个饭局,我和一个同事刚刚落座,就被客户按着头灌了几杯酒下去。只要一张口,除了说话就是喝酒,将我灌得眼前发黑。“老板,我真的有点喝多了,您让我缓缓好不好?”

我委婉地推开面前的酒杯,“咱们不如先说说合同上面的条款,可不能耽误您赚钱,是不是?”

没料到,对方却是油盐不进,硬是掰着我的下巴又是一杯酒下去。这种微微仰头的姿势,酒液进去的又凶又快,我顿时呛出了泪花,火辣辣的味道冲击着五官七窍,连眼泪都逼出来了。人家嘿嘿一笑,“生意急什么?花了这么多钱,你们总要喝够本再说吧?”

对于他们来说,公关小姐就是一项高价买来的服务,总是要连本带利地赚回来,服务回来,才合乎商人的利益观念。等从酒店里走出来,我几乎连直立行走都做不到了,扶着门柱子粗粝地喘着气。同事也喝得摇摇晃晃,比我还好到一点,她过来拍拍我的背,“你这样怎么回去?我帮你打电话,喊你家里人接你吧?”

摆了摆手,我勉强克服着嗓子眼里挤出来的恶心感,微弱地说,“我休息一会儿就行,你先回去吧……”“那我走了?”

垂着头,我无力地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目送着她离开之后,我也试图站起身离开,瞬间一股强烈的呕吐感袭来,接着胃里像是被揍了一拳一样,猛地开始只抽痛。弓身扶着墙壁,我吐得昏天黑地,连直起腰的力气都没有。我尝到口中有一种淡淡的血腥味儿,意识变成了一团浆糊,只想将堵住的污秽全都吐出来。“姑娘,没事吧?”

有人在拉着我,想让我站起来,我的两条腿却不争气,和下了水的年糕一样,就和黏在地上一样。对方却不走了,看了我半天,突然说了一声,“妹儿,你怎么喝得这么多,我赶紧带你回去吧。”

腰上多了一条胳膊,对方力气还不小,一下子就将我揽起来。借着昏花的眼睛,我看着这个陌生的男人,最后一丝理智敲响——这不会是捡尸的吧?从前在酒吧酒店门口,常常有心怀不轨的男人,趁着姑娘喝得神志不清,就趁机将人捡走。“放开……我不认识你……”两只手抵着他的胸膛,我费力地想抽身,却没想到男人一下子扣住了我的手臂,不由分说地就往外拉我。“你看你喝的,连我都不认识了!”

说罢,男人更加正大光明地拖着我。我抗辩的力气越来越小,而酒店的门童就和没有看见一样,谁也不想惹插手这种事情。我口干舌燥,平日里的一张利嘴就和被胶水黏住一样喊不出来,只能心里焦躁——这种怕是专业的捡尸,要是被带走,失身是小事,生命安全都很危险。眼看离酒店越来越远,我的心彻底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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